黄璐
夜宵,是为司机、医生、护士、公路养护人员等夜间工作者补充体力的饭菜;是深夜还要复习功课的孩子们的营养来源;是每一个为梦想打拼的都市人深夜回家后熨帖脾胃的家常小食;也是被肚里娃娃闹得毫无睡意的孕妈妈的精神慰藉。将夜宵简单粗暴地定义为不健康饮食,显然有失公允。事实上,这一同样与时间概念联系密切的饮食的确和早中晚餐不同,其功能除饱腹之外,也有很强的悦己作用。想办法令自己快乐,并不是一种错误。
古人并不是一日三餐。在秦朝之前,老百姓一天吃两顿饭:第一顿饭称作“饔(yōng)”,在上午食用,第二顿饭称作“飧(sūn)”,在下午食用。饔是熟食,是现做现吃的饭。而飧是食之余的意思,指上午吃剩下的饭食。自魏晋南北朝起,人们逐渐开始一日三餐。唐代,第一顿饭为朝食,是天色微明以后食用的早饭。第二顿饭为昼食,也就是午饭。第三顿饭为晡(bū)食,也称飧食,即晚餐。至元代,三餐被称为早饭、午饭(晌午饭)和晚饭。而生活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的贫苦人民,大都依然日食两餐。
宋朝之前鲜见关于夜宵(夜间吃的第四顿饭)的记载。由于生产力有限,古人的劳作时间集中在白天。大家日落而息,早早睡下没有必要吃夜宵。另一方面,统治者为了稳定实施“宵禁”制度。唐朝只有元宵节期间解除宵禁,宋朝才将这一政策彻底废除。“宵禁”解除,经济繁荣,宋代老百姓在夜间餐饮等方面的消费力大幅提升。当时,为满足物流供应,交通网络日益四通八达,促成了北宋都城开封府、西京河南府(今洛阳)、南京应天府以及南宋都城临安(今杭州)周边大市镇的出现。此后,越是经济水平发达、交通便利的地方,人们的活动时间越长,夜市更加繁荣,夜宵文化也越发达。
那么,古人都吃什么夜宵呢?宋时《梦粱录》卷六《除夜》曰:“是日,内司果子局进呈精巧消夜果子合,合内簇诸般细果、时果、蜜煎、糖煎及市食。”南宋《武林旧事》卷三《岁除》云:“禁中以腊月二十四日为小节夜,三十日为大节夜……后苑、修内司各进消夜果儿,以大合簇饤凡百余种,如蜜煎珍果,下至花饧、萁豆。”清代的《儒林外传》中》中写道:“三人点起灯来,打点夜消……季恬逸出去了一会,带着一个走堂的,捧着四壶酒,四个碟子来:一碟香肠、一碟盐水虾、一碟水鸡腿、一碟海蜇,摆在桌上。”清末描写武汉汉口的《汉口竹枝词》中写道:“芝麻馓子叫凄凉,巷口鸣锣卖小糖,水饺汤圆猪血担,深夜还有满街梆。”可见,宋时夜宵以酒食点心、糖渍水果为主,而清代的夜宵往往是荤食下酒菜。
上面这四个看上去“好吃”又惬意的词,有正误之分吗?从时间顺序来说,“宵”“夜”二字连用,最先出现在于西汉时期。《淮南子·兵略训》说道:“因其饥渴冻暍,劳倦怠乱,恐惧窘步,乘之以选卒,击之以宵夜,此善因时应变者也。”此处“宵夜”是表示夜晚的时间概念,与食物无关。唐宋元明清的文献中,几乎没有出现过“宵夜”一词。查阅各地方言词典可见,西南官话、湘方言、客家话、闽方言中的“宵夜”是指夜里吃的小食;湖北随州、贵州桐梓的方言将“宵夜”做动词使用,意为夜里吃东西;安徽蕪湖、湖北武汉、贵州毕节、湖南吉首等地方言中的“宵夜”一词则与晚饭有关。
“消夜”一词最早出现在唐诗“无酒能消夜,随僧早闭门”中,指消磨夜晚。宋人薛泳《青玉案·守岁》词云:“一盘消夜江南果,吃果看书且清坐。”清末光绪年间小说《冷眼观》中有:“我想留他用点消夜”的句子。至近现代,“消夜”常出现在文学作品中,比如巴金的《秋》:“晚上妈请消夜,我一定来吃酒。”在广州方言中,“消夜”既代表夜晚吃东西,也代表夜间的饮食内容——既可做动词,也能当名词。“宵夜”一词被收录在《港式广州话词典》中,意为“消夜”的同义词。据此推测,很可能是因为音相同、字形接近,人们将“消夜”和“宵夜”进行混用。
“夜消”一词出现在清朝。《儿女英雄传》第九回说道:“那里煮的现成的肉,现成的饭,想来是那班和尚的夜消儿……”现代著名文学家李劼人在《大波》中写道:“叫官厨房赶办一台夜消,叫小厨房精备几色小菜,把家乡的重升酒拿出,缓斟低酌,藉以谈心到三更时分。”上海方言中,将“夜消”视为“消夜”的近义词,指夜里的酒食。
“夜宵”在古代、近代文献中鲜有出现。1979年刊登在《人民文学》上的蒋子龙的小说《血往心里流》写道:“那天夜里一点钟吃完夜宵,正是人最困的时候。”《现代汉语词典》以及《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都收录了“夜宵”一词,将其解释为夜里吃的酒食、点心。
简单来说,夜宵、宵夜、消夜、夜消这四个词在历史上出现的时间不同,适用范围也略有不同。如今,“夜宵”“消夜”出现的频率更高一些。“夜宵”之所以在当代生活中应用更广泛,和其时间节点+食物的构词结构有关。在上海方言里,“夜宵”又被叫做“半夜饭”。
如今,夜宵的种类越来越多。只不过,现在都讲究健康饮食,饱食三餐的人,还是少吃夜宵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