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华 程瑶
丽水是浙江重点林区市,全市活立木蓄积量859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81.7%,两项指标均居全省首位,建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6个,重点公益林1279万亩,为野生动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全市已知脊椎动物有5纲505种,总数约占全省2/3,其中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61種。2020年的全国“两会”正式将野生动物保护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充分彰显了中国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定决心。近年来,丽水市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将野生动物保护和管控作为推进高质量绿色发展和全面展示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坚决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严控“捕、养、售、运、食”五个关键环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主要做法
严控“捕”环节。疫情期间,全面禁止野生动物狩猎活动,加大栖息地保护力度,加强野生动物巡查监测,加大野生动物栖息地、停歇地、繁殖地和迁徙通道等重点区域的巡查频次,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设置警示标识和电子监控,确保巡查监控全覆盖、无死角。同时,创新司法保护机制,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在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丰富的莲都峰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全省首个野生动物源头治理司法与行政保护基地,划定新物种“丽水树蛙”的重点保护区域,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机制,将预防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触角延伸至林区一线,实现联防联控,分级保护,层层防控。2020年以来,全市累计巡护里程26.4万公里,未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情况。
严控“养”环节。第一时间开展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场所大排查,对全市所有野生动物存栏量、库存量及涉野单位人员进行精确摸排并登记造册,切实加强跟踪管控。目前,全市依法审批148家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全部进行封控隔离,全市依法审批142家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场所全部进行跟踪管理,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流动,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同时,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在遂昌、松阳、龙泉、青田等地设立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科学处置野生动物异常情况,建立管理网格机制,每日随访全市所有1月10日后与野生动物密切接触的432名从业人员,严格执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未发现野生动物异常和从业人员感染情况。
严控“售”环节。全面清理整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从业机构,坚决取缔非法经营行为,停止一切以食用为目的的捕猎、经营申请。以森林公安为主力,联合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综合执法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分片执法等联控机制,围绕“防、管、控、打”等重点环节,对药店、农贸市场、花鸟市场、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经常性开展线上线下一体专项执法行动,做到信息互通、措施联动,坚决取缔非法交易。同时,向经营户送达《停止陆生野生动物经营交易通知书》,签订承诺书,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行为。2020年以来,累计派出4652个检查组7.43万人次,检查各类场所1.94万个次,宣传教育3.4万人,收缴野生动物尸体20只,收缴猎夹、猎套等各类器具332个。
严控“运”环节。结合疫情防控需求,以高速公路、国省道、乡镇公路、林区出入口等区域为管控重点,设置检查卡点和临时查控点,对过往车辆和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排查,严格落实野生动物抽检抽查、登记、验视等工作,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情防控政策政令宣传,严把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非法运输关。公路、铁路、水路、海关、邮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全面联动,切实加强野生动物运输、携带、寄递、进出口等监督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流通人员及物品实名登记和安检制度,强化流通环节查验工作,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运输链,严防野生动物偷运、贩卖等违法行为。2020年以来,丽水市莲都区共排查来往车辆9.5万多辆次,未发现野生动物非法运输等情况。
严控“食”环节。发布禁食令,将禁食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拓展至全部陆生野生动物,酒店、民宿、食堂等不得购买、加工、出售或提供来料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如发现违法行为从重处罚,从源头有效防范和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发布倡议书,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为契机,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各类载体,全方位多层次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建立野生动物保护有偿举报机制,充分发挥生态公益林护林员作用,从源头上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病源监测和违法猎捕情况举报,开展野生动物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监督,在全社会形成“严管严控严处”的良好氛围。
存在问题
近年来,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与利用产业是丽水推动林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据调查,全市共有经依法审批人工繁育企业148家、从业人员505人、存栏各类野生动物约574万只。禁野令发布后,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上市交易,养殖户面临存栏野生动物不能卖、不能杀、不能放的困境,养殖成本逐日增加,存栏野生动物成了养殖户的“烫手山芋”。
对策建议
建议省级部门尽快出台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企业和存栏野生动物处置办法,明确处置方式和处置时限等,对于有自然分布的野生动物,进行科学施放;对于具有药用、观赏价值的野生动物,依法依规加快行政许可,加速存量消化;对于其他野生动物,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明确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等,对合法经营、退养野生动物的养殖户给予适当补偿,并研究制定助推养殖企业转型升级帮扶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