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煦霏
继全国各大高校陆续发布5月初开启线上考研复试的消息之后,5月15日教育部又发布了“做好202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重要通知”,要求因地因校制宜,在省高招委统一领导下,自主确定本单位博士招生办法。疫情之下,“申请一考核”制博士招生方式的优势凸显,深圳大学已启动了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一考核”制第二轮招生网上报名。目前,在137所双流大学建设高校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已全部具备“申请一考核”制博士招生资格,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也陆续跟进试点。然而,伴随着“申请一考核”制博士招生方式发展趋势的不可逆转,对合理性、公平性的质疑声一直未断,尤其是对计划报考双一流建设大学和学科的学生而言,如果既不是毕业于双一流学校或学科,也没有核心期刊论文或科研成果,那么通过“申请一考核”制进入一流大学或学科读博士的规划就近乎于“白日梦”了。
我国博士招生的发展历程
我国博士研究生从1978年开始招生,到2019年已累计招收博士生约137.52万,今年博士招生预计突破11万。
在40多年的发展进程中,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制度从2003年起开始探索“普通招考”制与“申请一考核”制并存。“普通招考”多采用“初试(2门专业课笔试+外语)+复试/面试(专业考核+英语口试)”的模式。“申请-考核”制在历经10年的试点探索后,2013年3月,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在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中提出了建立博士研究生选拔“申请-考核”机制。
“申请-考核”制
博士招生的覆盖前景
博士是目前社会上认可的最高学位,拥有博士学位的人应该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因此,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不适合普及化或规模化,而需要精细化、精英化。通过“申请一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可以使被选拔者的科研创新能力得到充分展示,降低延毕甚至退出的风险。截至今年,我国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已全部进入“申请一考核”制博士招生行列,实现了与欧美流大学的对标发展。“申请一考核”制提升了原有的“考博标准线”,是我国提高博士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未来在高校博士招生中将占据主导地位。
笔者认为,推行“申请一考核”制博士招生有以下几点优势:
首先,有利于“科研精神”的考察,立志读博者必须具备“科研精神”。会答题可以是应试高手,而攻读博士需要具备创新力和“肯登攀”的毅力与恒心。经过专家组对申请者的硕士论文、专家推荐评价、期刊论文或科研成果的初审,能够预判出申请者的科研水平,有的放矢地确立入选者的研究领域及培养方向。前段时间一篇题为《昨夜无眠,为了一个学生》的博文再度引发关注,讲述了一位很有发展前景的顶级名校博士“弃科从教”,义无反顾地去一所知名中学任教了。虽然培养下一代需要高学历高素质的教师,但提高国家科研实力更需要人才,谈不上“大材小用”,而是好钢应该用在“刀刃”上。
其次,降低了国家培养风险,从客观上防止了痴迷博士梦群体的职业生涯“误区”。“博士培养”是我们国家的稀缺公共资源,代表着国家潜在的创新力,而近期发表的一项调查显示,博士生的平均延期率为39.68名。实践证明,“普通招考”更适合应届硕士毕业生,这个群体因为熟悉考试路径和英语优势成为了博士招考初试的胜出者,其中不乏将“此博”视为“彼搏”,以“博士”搏未来的前程,尽管这种“搏博”无可厚非。打造中国特色的博士选拔机制
与国外教育生态环境不同的是,我国高等教育资源基本都是政府管理下的公共资源,而欧美国家的高等教育體制则是私立占主导。因此,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博士生选拔机制顶层设计,既不能“故步自封”,也不应照搬国外“体制”。
双一流建设高校是“申博”学子的首选,那么其他高校非一流学科的博士招生制度该如何设计?辽宁大学2020年继续选择以“硕博连读”“申请一考核”和“普通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三种方式依次进行,前一阶段无合格者胜出,则自动转入下一阶段。经过17年探索的“申请一考核”制在以下方面还有待商榷。
首先,存在唯“出身论”。在已实行“申请一考核”制的院校中,有的对本科、硕士毕业专业和学科提出硬要求,例如,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国(境)外一流大学,专业和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或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为A类或B以上等级。
其次,对往届毕业生的要求相对苛刻。例如,非应届生需全日制硕士且获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同等学历不但限定毕业年限,还需要有报考学科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论文2篇(排名前2位)或省、部级相关科研成果(排名前5名))。本科、硕士阶段生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凤毛麟角,除非将导师排名前置或作为导师的助手才有可能发SCI论文,而且不同属性的学科获得机会的概率也不是均等的,理工类出成果发论文和获得项目的机会多些,而文科类即使是高校博导也很难拿到国家级科研项目,研究生想发核心期刊论文的概率就更小了。
再次,缺乏相对透明的选拔标准。大部分院校对“申请材料”初选环节没有给出量化考核标准,而监督机制缺席的结果是民情、民意的不平。相比之下,“普通招生”制的比例分配合理,初试更公平、公正。因此,如果高校能根据学科特点自主选择,以“申请一考核”制为主,以“普通招考”为补充,兼顾比例配比,更能体现“不拘一格降人才”。对于在高校、科研单位工作多年的人可以选择“申请一考核”制,在论文和成果上没有优势的应届生也有机会通过“普通招考”进入复试。
甄别选拔出优秀博士研究生是所有招生单位的共同愿望,而确保博士招生的合理性、公平性是各招生单位设计招考标准时应当考虑的重要因素。疫情或将使“申请一考核”制博士招生顺势而为,而“申请-考核”制与“普通考试”并举不会因为选拔方式的单一而错失优秀的科研人才,尽管这会使招生工作程序繁复,但为了给国家储备更多的优秀科研人才以及更好地推动社会发展,各高校或招生单位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