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5月13日发布消息称,针对丰台区某超市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问题,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总队拟对其处以9000元罚款。这是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自5月1日实施以来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5月11日,北京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丰台区物美超市大成路店售卖水果的区域在经营过程中会产生腐烂水果、水果皮等廚余垃圾,也有水果外包装如塑料袋、纸盒等其他垃圾,但现场只放置了一个没有任何标识的垃圾桶,存在生活垃圾混投混放问题。针对该超市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问题,北京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当场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罚款单。
(据中新社 5.13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