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忠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内制度在规范政党组织和党员行为方面起到基础性作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是执行制度的主体。中共中央2016年10月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着眼保证监督的质量和效果,突出了制度建设在党内监督中的核心内容,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创造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党内监督,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严格落实 《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依靠制度建设,强化党内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监督制度的优势,从根本上解决党内监督主体责任缺位、监督执行力不强、等宽松软等问题。要不断推进党内监督制度的系统化、程序化、规范化,为正确开展黨内监督提供制度利器。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制度利器的独特作用,提升制度执行力,把党内监督做实做好、做出成效。
一、在深入学习教育中强化法规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从根源上说都是思想上的问题。党员干部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深化理论学习,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在深化学习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党员干部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一方面要突出重点,加强党性修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进一步强化党纪的刚性约束,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另一方面要坚持用身边的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以党内监督制度来规范思想和行为。要把学习《条例》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机结合,把《条例》作为学党章党规的必备内容,坚持做到全面系统地学习,详细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基本要求、主要内容。要深入钻研地学习,努力把《条例》学深学透、熟记于心、长存于脑。要突出学习重点,努力掌握《条例》对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党委(党组)的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所作的规范性要求,打牢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基础。要使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吃透监督制度的基本精神,熟悉监督制度的内容、程序、时限和要求,具体分析当前加大制度建设力度的现实,做到按照监督制度办事,以制度落实保证党内监督质量。有效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内监督制度的自觉性, 始终把自己置于严格的制度规范和约束之中,有效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切实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二、增强落实制度的系统性
从党内监督的自身规律上, 抓好监督制度落实具有长期性,加强党内监督又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长期工程,同时又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贵在常抓不懈,努力增强落实制度的长效性和系统性。要使党内监督取得全面、长久的效果,就必须深入持久地抓好监督制度落实,从而克服满足松劲情绪和“一阵风”的短期行为。要牢固树立全面落实、全面建设的思想,坚持尊崇党章的原则,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调动所有监督主体的积极性,促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以较真的态度坚持不懈地执行监督制度,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做到不为压力所惧、外力所扰、阻力所困,让制度成为硬约束。要发挥职能作用,把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构建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履职有力、问责有效,同时要强化纪委和纪检部门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落实监督制度的检查督导功能,明确检查督导的内容、程序、手段和方法, 适时对企业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监督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及时纠正出现的偏差, 促使各项制度更好地落到实处。党的基层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形成监督合力。要继续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围绕坚持党的领导,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选人用人和腐败问题,更好发挥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挖出深层原因,堵塞制度漏洞。
三、以解决问题为目的,提升制度执行力
《条例》指出,党内监督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党内监督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而是要以问题为导向,着眼于解决党内存在的各种问题,要聚焦问题、对症下药,准确分析、研判基层党组织和每个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身上的具体表现至关重要。要针对工作任务繁重、党委成员容易出现顾此失彼等实际情况, 科学协调矛盾, 统筹安排工作, 强化组织计划,确保各项监督制度落实有序,防止人为“撞车”或“挂空档”。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自我批评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一针见血,对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往细处深处挖;相互批评要坚持原则、抓住实质,直提意见,防止“犹抱琵琶半遮面”。要认真研究解决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尤其对述职述廉、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巡视、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新的制度规定,逐项研究落实的具体程序和方法,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好的经验和做法,着力强化各级党委、纪委的监督职责意识,力求在监督各级主官上求突破,优化监督保障的环境氛围,使落实监督制度质量有新的提高。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切实查处违反党章和党内法规的行为,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做到查处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同时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做到做到无病常防、初病早治、有病快治、重病严治,立起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四道防线”,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