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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放学回家的必经之路,是一条潮湿、逼仄、没有路灯又漫长无比的只有一人多宽的胡同。大概是中考前的那段时间,有一天下晚自习,我一个人回家,走在那条逼仄的胡同里,迎着对面遥远微弱的灯光,看见了一个人的剪影。那个人越走越近,越近越能看得出是一个瘦高的男人,左手还提了很多东西。擦身而过的时候,他扶住了我的肩膀。至今我都还记得浑身的血液在一瞬间冷冻、凝固的感觉,我不敢扭头看他,那人说了句“一起走吧”,就转身跟在我的身后,用手揽着我的肩膀向胡同口走去。
看着胡同口的灯光,这条路变得越来越漫长。那个人的手从我的肩膀慢慢游走到我的脖颈,我几乎做好了下一秒就被他掐死的准备,那个人却开口和我攀谈起来,他问了我的名字、学校和住址,当然,我的回答也都是心不在焉的信口胡说。走到光亮处,我回头用余光看到他手里提着的是一捆书,放在最上面的一本是《三侠五义》。他要我跟他去他家玩,我说:“算了吧,我妈等我呢。”扭头就跑,那个人没有追上来。
后来,我再也没有遇到过这个人,也再没一个人走过那条胡同,因为胡同事件的第二天,我把整件事都告诉了我的同桌胡盛林。
胡盛林的父母都是医生,因此,他浑身上下都是消毒水味,他说他妈每天都要用消毒水擦地板、擦马桶,坐多了天天用消毒水擦的马桶,屁股上就沾了消毒水味,踩多了天天用消毒水擦的地板,脚上就沾了消毒水味,所以,我闻到的是他的屁股味和脚丫子味——真的很难说他和我昨天遇到的流氓到底哪一个更变态。
当晚放学,我把特意准备的手电筒拿在手里,准备再走一遍那条胡同,忧心忡忡地在脑海里预演着与流氓搏斗的画面。走着走着,我就听见身后有自行车链子缓慢的摩擦声,回头一看,是胡盛林。
他家住在学校东边,我家住在学校西边,在这里看到他完全不合理。我问他来这儿干吗,他说帮他妈买酱油,我问他买酱油至于跑这么远吗?他的眼睛不看我,看着胡同深处说:“别废话了,我骑车带你过去。”
在只有一人多宽的胡同里骑自行车实在跌跌撞撞,骑了一会儿,他就叫我下车,说我太胖了,他驮不动。我瞪了他一眼,下车跟在他后面,他又停下来错开车把叫我走前面,我在前面走,他在后面走,我们没说话,我偶尔能听见他吹两声不成调的口哨。
走出胡同,路过一条小街,他停在菜市场旁边说买酱油去了,转身骑车走了。
后来,他每天都以帮他妈买盐、买生菜、买消毒水等各种理由送我回家。每次都是我走前面,他走后面,不说话,偶尔吹口哨。
一个月后的一节数学课后,胡盛林给了我一张草稿纸,上面写了一个二元一次方程组,问我这怎么解,我说:“拜托,你是数学课代表,这么简单的方程组都不会?”他抱着肩膀说:“不会。”然后起身走了。
上课铃声响起时,胡盛林落座,一边拿出英语课本,一边问我:“怎么样,会不?”我把草稿纸推给他——x=520,y=1314。
“哇,你这是跟我表白?”胡盛林说。
我说:“滚。”
胡盛林说:“好啊,我接受。”
后来,胡盛林逢人就说我是他女朋友,还说是我先表白的。事情闹到了班主任那儿,班主任把我和他的家长都叫到了学校。五方会谈的时候,我极力否认我和胡盛林的关系,胡盛林倒是大义凛然,当着老师、家长的面说他喜欢我。双方家长满脸铁青,班主任却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把我们和家长都叫到了操场的主席台上,对着胡盛林说:“你说你喜欢她,那你敢对着国旗发誓吗?你敢对着毛主席像发誓吗?你敢发誓你喜欢她一辈子,只喜欢她一个人吗?”胡盛林说:“有什么不敢?”说着还举起右拳真的朝国旗和毛主席像发誓。这回轮到班主任脸色铁青,气愤地对胡盛林的父母说:“我就没见过这种孩子,多少早恋的学生都输在这一关,你们的儿子怎么一点敬畏之心都没有?”胡盛林的爸爸怒火攻心,当众一脚踹在正对着国旗发誓的胡盛林的屁股上。
那一刻开始,我相信了这是我的初恋。
当然,和所有初恋一样,我和胡盛林没过多久就分手了。原因是中考前,胡盛林的父母突然通知他不用中考了,高中在美国读,有他常年在美国的舅舅接应,一切安排妥当。胡盛林为了和我在一起,先是游说双方父母,一会儿希望自己能在本地升学,一会儿又希望我能跟他一起去美国读书。申诉无效,他开始绝食、上吊、割腕、跳楼,假模假式的一通自残之后,他父母急了,叫我去安抚他。
我约他在那条胡同口见面,我们一路走,不说话,他也没有吹口哨。走出胡同时,我对他说:“咱们还小,等上了大学再在一起吧。”说完,我就走了,边走边流泪。走到转角,回头看他还站在胡同口的路灯下面,在用袖口擦眼泪。
到那天为止,胡盛林送我回家的日子刚好100 天。那之后临近中考,我的父母每天轮流接我放学,而胡盛林也不去学校了,据说是去北京学语言了。后来,我收到过一封胡盛林寄来的信,他说他喜欢《花与爱丽丝》这部电影,信的最后,他说:有关惆怅和惋惜的东西,大概就是青春吧。
那年,我们15岁,后来再见他,是整整十年以后的事了。
那天,我的微信突然响个不停,打开才发现是初中同学拉了个群,说要办一场“十年后的相遇”主题同学会。我第一个举手说:“不去,我要加班。”紧接着就看到有人加我好友,头像是一只橘色的仓鼠,名字是胡胜利。
我通过后,对方的第一句话是:“老子终于找到你了。”
“胡胜利……胡盛林?”我回。
“果然是初恋啊,你还记得我。怎么样,我约你,你有空吗?”
我们约在我的公司门口的拉面店里吃饭,他点了超大碗的豚骨拉面,吃得热热闹闹。我坐在旁边看着他,发现这个人十年来除了长高,没有一点变化,还是满脸不服,虽然歪瓜裂枣,却还有点怪异的美感,身上还是隐隐约约有消毒水的味道。他说他大学学的是社会学,还念完了硕士,这次回国是探亲,并没打算在国内工作,过段时间还要回去。我说:“真有出息啊,不过社会学是干吗的?”他开玩笑说:“就是研究你这种单身女青年的,你们就是社会问题,是隐患。”我一巴掌打在他的后脑勺上,说:“去你的,我不单身,有男朋友。”
后来,他给了我两张Hec &Pascal 演唱会的门票,说:“方便的话就跟我看这场演唱会吧,你不知道,当年我到了美国有多喜欢《花与爱丽丝》。”我说他娘炮,他说:“少男心比少女心还嫩,记得别带你男朋友。”说完就走了。
回到家,我重新看了一遍《花与爱丽丝》,看着爱丽丝在阳光下踮起脚跳起芭蕾的画面,突然笑了起来。那些年少时光,那些湿淋淋的少年心事,真的一去不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