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文章介绍了新乡贤的概念和内涵,论述了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作用,探析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困境及对策:把握好新乡贤在参与乡村治理中的角色定位;进一步扩大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社会影响力;加强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长效机制。
【关键词】 乡村振兴;新乡贤;乡村治理;长效机制
随着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三农”问题再一次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当前,在精准扶贫政策的广泛施行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力推进下,美丽乡村建设成效初显,但城镇化虹吸效应的广泛存在,大批精英从乡村流失,乡村“空心化”现象严重,出现了内生发展动力不足、外来援助匮乏的局面,政府一元治理模式已不能适应乡村新形势的需要。同时,市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影响到了乡村社会秩序和权力构成,以血缘或宗法为纽带的乡村管理模式也相对滞后于乡村社会的发展实际。因此,打破乡村一元治理模式、寻求村民自治、多元主体治理模式共存的治理格局成为新时代的呼唤。新乡贤作为一股新兴力量参与乡村治理、助推乡村振兴成为必然选择。
一、新乡贤的概念和内涵
(一)新乡贤的概念
学界对于新乡贤的概念有过多重探讨,因侧重点不同,对其定义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孙丽珍认为,新乡贤是指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并且热心家乡发展而深受當地民众敬重的贤能人士。[1]江小莉认为,新乡贤是具备较高的知识水平、道德水准和经济基础,能够为村民提供行动规则和带领乡村发展的群体。[2]也有学者把新乡贤定义为在农村范围内活动且具有一定的知识文化水平、社会地位、技能和财富而有较大影响力的贤能之士。[3]本文基于对新乡贤文化研究方面文献资料的搜集整理,结合对陕西城固县新乡贤文化建设实践的思考,把新乡贤定义为“有德行、有才华,成长于乡土并心系乡土,有公益心并且有能力奉献于乡村振兴的社会贤达人士、业界精英”。
(二)新乡贤的内涵
乡贤一词始于东汉时期的“乡绅”,即对国家和社会有突出贡献、德才兼备、垂范乡里的社会贤达人士。而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国内外环境的变化,农村经济社会分化的加剧,催生了不同于古乡绅的“新乡贤”。(1)新乡贤产生于新时代。随着农业税免除政策的出台,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农村人口结构的自调整,乡村涌现出了一批率先富裕起来的“能人”和愿意带领乡民共同致富的“贤人”即当前的乡贤主体,他们产生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不以功名身份为核心,其时代品格以现代化理念和前瞻性视野为标志。(2)新乡贤功能定位新。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强调新乡贤的群体效应,重视精神塑造。新乡贤群体成为乡民行为模式的示范和标杆,助推整个村庄的产业、生态、文化、人才和组织等诸方面的全面振兴,还能为乡村的发展提供重要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3)新乡贤角色构成新。随着新乡贤文化建设的发展和推进,新乡贤的角色构成和主体范围也更加宽泛。退休官员型、道德模范型、高知善举型、致富反哺型等多种类型新乡贤并存,以群体形象多方发力共同促进乡村发展振兴。(4)新乡贤活动的空间范围更灵活。新乡贤既可以扎根本土,在场参与乡村治理。也可以是不在场乡贤,虽生于农村长于农村,但并未在农村定居,时不时回村进行相应指导,或者通过现代化信息工具与村级乡贤组织联络,为家乡的发展出谋划策,助推乡村振兴。
二、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作用
(一)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能够带动乡风文明
在乡村振兴视域下,新乡贤是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领跑者和催化师。一方面,新乡贤是贤能人士,其言行能够起到模范和标杆的作用,具有良好的道德导向效应,能够引导群众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在道德层面向上向善,主动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带动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另一方面,新乡贤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正能量的代言人,他们积极宣传主流价值观。他们以“接地气”的语言和方式向村民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国家新农村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有鲜明的价值导向,促进乡风文明正向发展。此外,新乡贤还通过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平台,参与各种公益活动、化解纠纷、调解矛盾,培育文明乡风和优良家风,激发乡风文明建设的内源性动力。乡风文明能够为乡村振兴提供较好的外部环境。
(二)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能够衔接各方力量
新乡贤作为乡土精英,他们的身份比较特殊,能够成为官与民有效沟通的桥梁,是衔接传统与现代之间的纽带。他们以自身的能力、学识、威望等,密切村民与乡村党政组织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智囊、助手、顾问的作用。同时,及时了解民情民意,获得乡民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向基层组织和政府反映,这有利于有效解决村民面临的实际问题,也使基层组织和政府能够听到村民的真实呼声。此外,新乡贤还能够依凭自身在村民中的影响力,实现政府治理和村民自治良性互动,不断提升农村自治、德治、法治融合联动的新水平,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
(三)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能够优化乡村内部治理结构
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村两委治理的一种有益补充,打破了乡村社会一元治理格局,能有效缓解乡村治理过程中的一些矛盾和冲突。从新乡贤身份来说,他们不是政府利益的代言人,只是民间组织公益事业的践行者,是乡村内部治理的协作者。新乡贤具有“人熟、地熟、事熟”等方面的优势,能以自身的威望和学识化解村两委工作中的窘境,并且凝聚相邻,带动村民参与自治和乡村社会公共生活,是村两委治理的有益补充。同时,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能够拓展基层思想政治工作阵地,延伸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空间,成为密切党群关系的纽带。作为体制外的精英,乡贤参与乡村治理能够优化乡村内部治理结构,成为乡村社会的稳压器。
(四)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能够助力脱贫致富
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和根本目标就是要使农民生活富裕。一方面,新乡贤充分运用他们的才智和影响力,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挥“劝、帮、教”的作用,劝说贫困户从思想深处摆脱“等、靠、要”的懒惰思想,帮助他们依靠勤劳的双手创造财富,教会他们一些技术技能,助力贫困群众早日脱贫摘帽。另一方面,从现实维度来看,缺思路、缺信息、缺技术、缺资金成为诸多农民创业致富路上的羁绊。在外创业成功并回乡发展的乡贤,他们往往能够冲破这些羁绊,成为乡村经济发展中的“领头羊”。有乡贤就利用乡村已有自然资源,发展特色农家项目,如乡村旅游、果品采摘等,还有乡贤运用自己的社会资源为乡村发展招商引资,带动乡村经济发展,解决人员就业问题。
三、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困境及对策
(一)把握好新乡贤在参与乡村治理中的角色定位
新乡贤作为新兴力量参与乡村治理,但在实践中,往往角色定位不好把握。所以,新乡贤自身首先要做好自定位。因为乡贤促进会、乡贤协会等都是民间公益社团组织,乡贤只是公益事业的代言人,是农村的“守望者”和“乡土精英”。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只是起到体制外的辅助功能,是体制内基层村两委治理功能的有益补充,在实践层面不能取代“体制内”两委的治理功能。因此,新乡贤在参与乡村治理的过程中,要理顺与村两委之间的关系,妥善摆正自身的位置,在实践中做到不越俎代庖,不架空村两委。同时,在参与治理过程中不缺位,该出手时就出手。在村两委治理触及不到的或者难以解决的地方,新乡贤需要发挥作用,与村两委联手,推进协同治理。
(二)进一步扩大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社会影响力
在现行的制度架构下,新乡贤仅以“外来嵌入式”身份参与乡村治理,[4]乡村治理的主体还是村两委。因此,在一些地方,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价值不容易得到认同。在实践层面,首先要加大对优秀乡贤在参与乡村治理中的先进事迹的宣传,在乡村社会营造“知乡贤、尊乡贤、学乡贤”的良性互动氛围。其次,加强横向、纵向乡贤组织之间的沟通和交流,采取各种得力措施,广开思路和言路,让乡贤与新时代与信息化、与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无缝对接,进一步扩大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社会影响力。最后,广泛开展乡贤大讲堂、乡贤议事院等活动,给乡贤搭建充足的参与乡村治理的平台,加强乡贤与村民和“村两委”之间的互动,充分发挥乡贤的作用,以使其治理价值得到认同。
(三)加强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长效机制
因为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作为一个新兴事物,起步较晚且发展时间较短,因此,在政策和实践方面缺乏长效机制架构。要是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长效作用于乡村振兴战略,就要建构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加强对各级乡贤组织的管理,建立灵活机动的选贤用能机制,严把质量关,确保真正的“贤人”进入乡贤机构。同时,及时更新乡贤队伍,让年老体弱者及时退出,并积极引入返乡青年、大学生村官等“新农人”加入乡贤队伍。二是要破除各种障碍,比如提供财税、融资等方面的便利,严打乡村社会中的黑恶势力,为新乡贤干事创业提供各种条件,“为担当者担当”。最后,完善激励机制,激发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内源动力。比如城固县礼遇乡贤的十大措施,就是一个很好的举措,值得借鉴。
四、结语
新乡贤是我国乡村社会在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促进乡村振兴,也是现代治理理念所强调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要求。培育新乡贤群体,鼓励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对于优化乡村治理结构、破解乡村治理困局意义不言而喻。但作为一个新兴事物,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需要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不断发展和完善。
【参考文献】
[1] 孙丽珍.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探析——以浙江省为例[J].江西社会科学,2019,39(08)225-233.
[2] 江小莉,王凌宇,许文兴.新乡贤与小农户间的合作关系研究——基于H省Q县W村的调研[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報,2019(06)131-139.
[3] 袁丹清.乡村振兴视域下“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研究——以隆回县XJ村为例[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19(06)18-24.
[4] 王春娟,秦行国.外在嵌入与内在嬗变:乡贤文化治理的双重考量[J].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9(04)57-61.
【作者简介】
曹雪萍(1979—)女,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文化与科技教研部讲师,研究方向:跨文化交际、公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