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和“救命錢”。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全方位的监管制度体系改革任务。截至2019年底,我国基本医保基金累计结存达27697亿元。如何管好、用好这一巨量资金?全方位的监管格局如何构建?医保专家对此作出了解读。
新任务:构建全领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挂床”、小病大治、过度检查用药、套高收费……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日曝光一批典型骗保案例。“此前主要依据医疗机构提供的医保费用清单进行支出型监管,基金监管工作存在局限。”复旦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梁鸿说,指导意见提出“构建全领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这将是一种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具体而言,指导意见提出建立由医疗保障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基金监管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基金监管重大行动、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建立和完善部门间相互配合、协同监管的综合监管制度,推行网格化管理等。
新手段:全面引入专业化的信息技术工具与监管手段 指导意见提出全面引入专业化的信息技术工具与监管手段。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成功认为,未来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完善医保标准化体系,实现医保基金监管从人工抽单审核向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的智能监控转变;推动将欺诈骗保行为与机构、个人的信用记录及评价挂钩,让失信者付出相应的代价。
新格局:由非独立性监管向独立性监管转变 “原有医保基金监管存在缺乏独立性、针对性、有效性等问题。”梁鸿说,必须从制度上保证监管部门及机构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保证监管队伍及能力建设符合专业化、规范化要求,才能更好应对各类复杂性、隐蔽性强的医保基金违法违规及不合理的行为。指导意见要求,强化医疗保障部门对基金监管的责任,切实发挥监管作用;加强基金监督检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基金监管执法体系,加强人员力量,强化技术手段等。
(据新华社7.15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