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胜
不久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一案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蓝庆彦违规为其亲属10人办理残疾证,获补助资金5.48万元。都安县残联多名领导班子成员同样存在办理残疾证领取相关补助和慰问金问题。蓝庆彦称:“主要为照顾一下亲戚朋友,钻政策的空子。”
古代曾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成语典故,如今竟也发生了“一人任残联理事长、全家领‘残疾补助”的咄咄怪事。坦白讲,所谓“钻政策空子”,实在谈不上技术含量。但就是这俗不可耐的小伎俩,却能在现实生活中屡屡得逞。贪腐者正是利用手中权力,瞅准包括制度设计欠完善、程序设置不周延、办事过程无监督、办理结果不透明等的工作疏漏,弄虚假、搞变通,以实现捞好处、顾亲眷、谋私利的非分之想。
在本案中,如果不是该县残联领导班子的权力运行机制有失规范,身为“一把手”的理事长何以敢大搞“一言堂”,毫无顾忌地带头违规违纪;如果不是班子其他成员的上行下效,在用人和资金审批、残疾人资格审查等方面丧失原则,何以导致该县残联领导班子的集体“沦陷”。杜绝“钻空子”式违规,就需强化权力制约,扎密扎牢制度篱笆;就当坚守原則底线,践行公开透明,充分发挥机制监督和社会监督效力,不让以权谋私者有任何“空子”可钻。
如果说显性的政策“空子”可以用制度完善、程序规范和强化监督来查漏补缺,那么对于导致投机钻营行为背后的隐性思维漏洞,则必须用守住初心、秉持党性、廉洁自律、执政为民的正向教育筑牢反腐防线。毕竟权力是人掌握的,制度是人执行的。只有坚守为民初心、心存法规敬畏、毫无非分之想的人,才会心里装着百姓,眼睛盯着制度,严格执行政策;否则,即使再完善的制度,只要监督缺位,“钻空子”时机便不难寻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