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了《关于做好央企消费扶贫电商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做好“央企消费扶贫”电商平台接入使用推广工作。
《通知》要求,已有电商平台的中央企业,将在“央企消费扶贫”电商平台开设央企馆,建立入口引流,实现服务商资源、产品数据集成互通;尚不具备电商平台的中央企业,将入驻“央企消费扶贫”电商平台,开设相应的央企馆和地方馆,协调定点扶贫县供应商入驻、上架农特产品。中央企业要协助做好“央企消费扶贫”电商平台上线商户管理工作,共同优化产品采购流程、质量管理、结算方式,加强对采购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控,提供安全、优质的农产品供应服务。
据国务院国资委科创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央企消费扶贫”电商平台整合各中央企业既有电商平台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形成中央企业电商扶贫的统一品牌,扩大影响力、客户群,壮大规模、形成合力。同时,“央企消费扶贫”电商平台为央企定点扶贫县农产品提供了电商销售渠道,符合相关标准的央企定点扶贫县农产品均可上架销售。另外,中央企业和员工可通过平台购买农产品,拓寬消费扶贫产品选择范围。
(资料来源:农民日报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