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处 张宗胜 李传文 毕玉洁
“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这是总书记对干部政绩观的热切叮嘱。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济南市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构想,将总书记的嘱托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题教育,市政府主要领导对风电场项目有关问题做出批示,要求加强审批管控和规范管理,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9月27日,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四部门以规范性文件形式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对颇受争议“风电场”项目急刹车,成为全国严格管控风电场项目的第一城,得到市民百姓的拍手称赞,引起社会各界尤其是能源行业强烈反响。《通知》规定,“商河县外的林地,泉水涵养区、地理风貌和景观区”一并列入禁建区域。对各部门在风电场项目审核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中的职责予以明确。对于违规办理报批手续的企业列入纳入社会信用管理,把风电场项目对济南市生态环境的危害冲击降到最低程度。
风电场项目在济南市急速发展起步于2010年左右,但是随着风电场大规模的建设和投入运行,项目对生态环境冲击破坏尤其是对山体自然景观风貌、周边居民生活、野生动物栖息、鸟类迁徙等诸多方面的影响日益凸显。风电场项目附属设施种类多、占用林地面积大、损毁林地严重,占地规模和方式与其他项目有着很大差别,客观评估风电场项目对城市发展和百姓生活带来的利弊影响,加强风电场项目的规范管控刻不容缓。基于这种背景,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对风电场项目影响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情况展开调研。
截至2019年7月底,济南市已建设完成风力发电项目13个,主要分布在平阴、长清、章丘、商河、莱芜等相对偏远区县且海拔较高的山脊上,装机总容量643.5兆瓦,建设风机位362个;在建项目2个(商河1个不涉及林地,莱芜1个);申请办理使用林地许可项目4个,特别是市中区卧虎山风电场项目尤为典型,是从偏远县区向中心城区围攻逼近的代表性项目。
从使用林地情况发现,已建成13个风电场项目使用林地面积126.1568公顷,其中永久使用林地面积16.5132公顷,临时使用林地面积109.6436公顷(未恢复或正在计划恢复林业生产条件面积达45%),极易造成较大面积森林资源不可修复。
破坏山体自然景观
通过对风电场项目调研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庞大风电机柱和机翼对自然生态景观和山体风貌形成视觉污染,在机座基础开挖、设备进场运输和后期运营中造成原生地貌和植被破坏严重,造成部分山体滑坡、塌方以及大面积水土流失等危害,对当地居民安全和生态环境影响极大。二是运营产生的电磁辐射和噪音对鸟类栖息和迁徙及野生动物的生存造成较大影响。有较多受访群众反映,自从建起了风机,风机周围时有鸟类尸体出现,周边的鸟类等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明显减少,村庄周围的生物链也随之发生变化,农作物的病虫害有明显加重趋势。三是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尽管风电项目立项初期都做过环评报告,认为风机的运行对周边群众生活没有影响或者影响轻微,但走访时,受访者普遍反映,风机转动或者调整风向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对其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干扰,导致许多年长者白天精神恍惚,身体健康严重受损。据统计,自2017年以来,全市涉及风电项目的12345群众举报件有115件,引起周边群众强烈反对甚至群体上访事件,呼吁政府部门禁止再核准建设类似的所谓清洁新能源项目。四是制约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风电机组多数建设在偏远山区,周边分布着许多古村落,自然环境优美,原生态地貌比比皆是,完全具备发展乡村全域旅游、生态康养等现代乡村振兴带动项目。平阴县玫瑰镇南台村在百度百科中是这样描述的:“自然的鬼斧神工,让平庸的大地,变成奇崛的山峰,千峰林立,刀劈斧削,突兀峥嵘,千姿百态,蔚为壮观。这是天造的奇观,地设的丽景。它质为黄土,却有着岩石的肌理;形是沟壑,却有着喀斯特的特征;它是平阴的土林,却有着云南石林的万种风情。它是罕见的奇特地貌景观。平阴土林位于济南市平阴县南台村西侧,这些土林历经上千年雨水冲刷和风蚀,形态各异,有数十米高的土柱,也有高低起伏的片状土墙。”该村村民姚先生说:“当地有‘南有石林,北有土林’的说法,南台村有得天独厚的‘土林’自然奇观,早已做好开发‘土林’旅游资源,发展全域旅游的规划,但因为环绕村庄建起了5个风机后,风机噪音已经打破山村的宁静,昼夜不息旋转的风机破坏了众多鸟类觅食和栖息的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山村不复存在,成了影响乡村振兴发展的‘老鼠屎’。”
调研中大量事实表明,风电项目在建设和后期维护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巨大,以牺牲生态为代价,以破坏生态资源为代价发展清洁能源,无异于杀鸡取卵,得不偿失。大量的调研数据和民意调查显示,遏制风电场项目对济南生态环境危害迫在眉睫。济南市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是基于对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和预期,周边居民影响,对生态环境、城市景观和自然风貌影响等方面做深入全面调研基础背景下出台的。经过了三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两轮部门会签、七个工作日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三次与风电企业座谈征求意见等反复磋商和严格审查,各部门顶着巨大压力,历时近两个月时间将通知正式印发。《通知》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规范风电场建设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济南实际,将“商河县外的林地,泉水涵养区、地理风貌和景观区”一并列入禁建区域。对各部门在风电场项目审核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中的职责予以明确。对于违规办理报批手续的企业列入纳入社会信用管理,把风电场项目对济南市生态环境的危害冲击降到最低程度。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合肥专员办主要负责人在2019年召开的鲁皖两省森林资源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上表示,济南市出台管控文件确保了重要生态区位,特别是生态脆弱区位得到有效保护;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主要负责人对此专门签署意见,在《山东自然资源简报》第26期上登载宣传;管控文件的出台得到了广大市民百姓的支持和赞同,纷纷表示期待已久,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的先行者。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主要负责人表示:“牢固树立生态红线就是保护底线思维的观念,为市民群众守好这片山、这片林,是牢记职责使命最基本的初心,是为市民百姓、子孙后代呵护生态家园最基本的情怀。依法管控风电场项目建设,我们必须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宁舍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
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