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 静
(兰州财经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甘肃 兰州 730020)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李克强总理2018年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鼓励企业牵头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支持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融通创新,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校企合作创新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协同创新,是提升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和战略选择,是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着力点。为了积极推动协同创新,提升高等学校的创新能力,2012年3月,教育部、财政部联合颁发了《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启动实施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2016年,国务院、教育部以及科技部相继颁布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和《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
校企合作创新过程中的知识转移是创新和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有助于组织内新科学知识的商业化。现阶段校企合作过程中的知识多以显性知识为主,其中包括期刊、论著、研究报告以及专利授权等形式。高校和企业之间存在如组织文化、人员认知水平等差异,对于吸收能力较差的企业而言,使用出版物往往需要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解码和二次编码,处理后的显性知识再被内化为隐性知识运用到企业中,需要付出较高的转换成本[1]。因此出版物往往不是促进创新最为有效的途径(甘肃省中小企业居多,这方面体现较为明显)。与出版物相比,专利权授予的形式直接可应用性强,为企业带来的市场价值也更高。
已经有大量学者研究表明[2],大学和企业合作申请的专利可以作为衡量校企合作创新的指标。本文通过使用社会网络分析法,构建2012年至2018年期间甘肃省校企合作网络,并利用Ucinet6软件对合作网络的密度、平均路径长度、节点度数、节点申请专利数量进行测度和分析,揭示了甘肃省校企专利合作的现状,同时针对其中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社会网络分析是对社会关系结构及其属性加以分析的一套规范和方法,分析不同社会单位所构成的关系结构及其属性;在针对专利数据的社会网络分析中,网络节点代表专利文献本身、专利权人或者专利分类号等,网络链接可以表示节点之间的合作或引用等。通过专利权合作网络分析可以组织机构内的主要专利权人,深入挖掘专利权人之间的合作以及技术或知识转移潜力[3]。
从中国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系统查询得到2012年至2018年期间甘肃省校企合作的专利数据,查询截图如图1所示。
图1 专利检索系统查询界面
首先将检索结果导入Excel表格,总共有968条记录,经过二次数据筛选过滤,剔除只有研究院与企业、研究院与高校以及高校与高校之间的合作专利数据,整理得到582条记录;其后利用自编程序将这些记录导入Excel工作表;之后提取数据中专利文献权利人的信息,形成n×n阶二值邻接矩阵:即如果双方权利人联合申请过专利,则矩阵中对应值为合作次数;如果权利人未合作申请过专利,则矩阵中对应值为0;最后将生成的邻接矩阵导入社会网络分析软件Ucinet6。
因为其中的机构名称较长,造成可视化后合作图谱较杂乱,因此对机构名称采用三位阿拉伯数字编码,如017代表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92代表兰州大学。
利用Ucinet6中的可视化工具Netdraw绘制甘肃省校企合作网络图谱,由于样本中包含的企业和高校数量较多,因此选择合作频次2次的节点,最终效果如图2所示。
图2 甘肃省校企合作网络图谱
在合作网络的基础上进行中心性的可视化分析,结果如图3所示。图中圆点越大,则表示与该机构合作不少于2次以上的的单位数量越多。可以看出,在甘肃省高校中兰州交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大学、甘肃农业大学、西北名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以及陇东学院均与企业之间有较好的专利合作关系。中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和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省内企业与本地或外地高校有较好的专利合作关系。其中,高校在校企合作专利中占有相对的主导地位,而且理工类和综合类的高校与企业之间合作频率较高。兰州交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和兰州大学等在校企合作方面有良好的表现,他们作为区域重要的知识创新源和主力,在知识生产与知识扩散方面效应明显,为甘肃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大量智力和科技服务支持。
图3 甘肃省校企合作网络中心性可视化
为了能进一步获知其中的原因,笔者走访相关高校企业或查询其网站,发现这些校企之间一直有稳定的合作关系。比如:2010年兰州理工大学—金川公司材料工程研究中心成立、2012年兰州理工大学与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了镍钴金属新材料协同创新中心、兰州大学与金川公司于2000年成立兰州大学—金川公司联合实验室、2018年兰州交通大学与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下属电力科学研究院签订校企合作合约等等。通过这些合作结构的创立,强化提升了甘肃省校企双方的交流频率和效率,为校企合作创新以及成果转化起到了良好的培育和促进作用。
中心度是社会网络中主要行动者的一个重要工具。其中,结点中心度(、紧密中心度以及间距中心度是最主要的指标。结点中心度用来说明某结点的结点度或关系的集中程度,表明了对应行动者在网络中的主导位置情况,在校企合作网络中代表最有技术合作行为权力的高校或企业;紧密中心度测量的是一个行动者与其他各行动者之间的短程线距离之和,表明一个行动者跟其他行动者之间的密切程度;间距中心度测量的是一个行动者可以多大程度上控制其他行动者,此类行动者也具有沟通的作用。
表1 校企合作专利网络结点中心度
通过对校企合作专利网络的结点中心度排名来看(表1),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甘肃兰太环境治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这三家企业与省内外高校合作专利次数较多,其中甘肃兰太环境治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兰州大学草地农业科技学院刘金荣教授2014年在科技园的指导下创办并入园孵化,现已发展成为一家年工业生产总值2000多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兰州交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以及甘肃中医药大学等本省高校与省内外企业合作专利次数较多。所以建议政府可以考虑集合这些高校或企业成立校企合作创新生态圈,推广他们的合作经验,提升本省校企合作创新的力度和广度,加快校企之间科技成果转化速度,使校企合作创新过程中的知识和技术转移更好地落实。
表1 校企合作专利网络的紧密中心度排名
从校企合作专利网络的紧密中心度排名(见表2)可以看出,兰州交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以及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这三家机构不但在整个专利网络中占据主导地位,而且和其他的企业/高校之间有密切的专利合作往来;另外,如甘肃路桥第三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公路、铁路或隧道承建机构与高校有密切的专利合作往来,结合甘肃近十年来的建设情况可以看出,城市的经济发展会大力促进相关校企合作创新。
从校企合作专利网络的间距中心度排名(见表3)可以看出,甘肃省多数企业和高校之间的沟通还处于起步阶段,较多的校企之间只有一次合作关系,高校科技成果缺乏一定的转化渠道或市场,建议政府可以多组织高校和企业相关部门进行技术和人才互动,加速甘肃省校企合作创新的进度。
表3 校企合作专利网络间距中心度
校企合作是促进技术创新、组织技术攻关的重要途径,高校是企业创新最重要的外部知识源和技术源,校企合作中的技术转让收入可以体现一所高校的科技转化能力。2011-2015年甘肃省全省技术转让收入共计13.83亿元,知识产权技术转让收入1.24亿元,其中所有甘肃省高校技术转让收入共计为2500千元,可以看出所占比例相对较低,从图4(数据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中可以发现从2013年以后甘肃省高校技术转让收入开始有了一个明显的上升趋势,这一方面体现出高校自身越来越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另一方面,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为高校尤其是西部地区高校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一带一路”建设需要科技合作、人才交流活动的支持和引领,科技人文交流是加强“一带一路”务实合作的重要纽带,“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为高校和企业之间寻求更多的合作提供了良好契机。
图4 甘肃省高校向企业技术转让收入
图5 陕西省高校向企业技术转让收入
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更多地看出不足。以与甘肃省相邻的陕西省为例,陕西省高校科技转化能力(如图5所示)始终排在西北五省之首,其技术转化收入2017年为77644千元,甘肃省为2825千元。分析其中主要原因有:
1)陕西高校数目2017年为93所(含专科和高职院校),甘肃省为49所(含专科和高职院校),两省高校数据差距较大,而且高校各项科研能力和科研拨入经费亦差距较大。陕西省内985工程大学3所,211工程大学4所,甘肃省仅有兰州大学1所985大学;
2)陕西省截止到2017年拥有7个高新技术开发区,有如西安交大开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大唐电信有限公司、西安邮电学院邮电技术公司、西安富士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等上千家高新技术企业,这起企业中很多与高校进行长期合作,或者直接有高校教职员工参与技术研发工作。甘肃省截止到2017年拥有4个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612家,这些高新技术企业多数为中小微企业,自生创新和知识接受能力有限,而且甘肃省高校中理工类院校数量较少,教职员工参与或兼职高新企业技术开发的概率较低;
3)陕西省很早就开始注重高校和企业之间的科技成果转化。其教育厅下属的陕西省高校技术转移中心,负责组织与整合全省高校科技成果及科技服务工作、开展国际技术合作、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化进程以及对技术转移理论、政策和方法的研究工作;1993年建立陕西省技术转移中心,2008年该中心被科技部批准成为首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中心通过互联网有机融合涵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管理机构以及服务机构等技术转移各参与方的创新型技术转移服务体系。
图6 甘肃省高校专利授权数
图7 陕西省高校专利授权数
高校专利授权数是衡量校企合作创新活动中知识产出水平的一个通用指标,是知识性成果的一种直接反映,是评估学校科技产出能力的重要参数。从图6可以看出,甘肃省高校向企业的专利授权数始终处于上升趋势,但与陕西省(如图7所示)相比,专利授权数比接近为1:10,差距很大。另外,我国校企专利授权数与知识流动重心自2008年之后的5年内明显转移到了长三角、珠三角等市场化程度高的东部地区,西部地区则处于校企专利授权的弱势地区,专利技术背后的知识转移弱势,将会严重影响地区科技创新的进度,从而进一步拉开东西部创新能力以及经济持续增长动力之间的差距。
基于本文前面的研究分析,笔者就加速甘肃省校企合作步伐以及促进二者之间的知识转移效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政府应该出台各项激励政策,进一步鼓励本省高校与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专利合作,进一步推动专利市场化,实现校企合作专利尤其是在高端技术方面专利合作的快速发展。高校优质的专利技术对企业甚至区域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加速甘肃省校企合作步伐、促进二者之间的知识转移效率可以从发展高校优质专利做起,鼓励甘肃省各类高校与本地或外地企业之间进行科研互动和专利的转让及引进活动。
2)政府出头重点扶持处于专利网络中占据主导地位的高校和企业,使其充分发挥“桥梁”的作用,积极构建广泛的校企合作创新网络;消除合作创新网络中的“孤岛”(尤其是专利产出极少的高校和高新企业),使得拥有不同人员、物力、财力等资源的组织与合作创新网络中的其他组织逐步实现合作。可以学习美国硅谷的经验:硅谷中遍布的这样的组织者,他们将把高校、高新科技公司以及研究机构等紧密联系起来,成功打造一条创新价值链。甘肃省政府应重点扶持这样一批有善于沟通且有综合实力的创新校企,充分发挥其在技术创新中的“领头羊”作用,促使更多的合作网络成员联合起来攻克技术难关,提高甘肃省整体校企合作水平和加速校企间知识转移进度。
3)作为知识源一方的高校应该积极挖掘和激励本校相关人员科研攻关能力,同时应准确把握并主动适应市场需求,确保产出更多的高质量专利并使之转化为生产力;目前甘肃省高校没有独立的专利管理机构,所以建议高校可以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开展专利经营、技术转化及知识转移,重视为企业提供转移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孵化应用及转移后期的持续增值服务;高校应尽可能多筹措各项资源搭建科研孵化平台,提高自身科研创新能力,助力高校具有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走出去,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为校企之间的显性知识转移做好保障。
4)作为知识受体方的企业,首先要注重在和高校合作创新过程中建立良好的人才培养机制,企业可以出资由高校培训相关人员或接受高质量的毕业生;另外,企业可以长期聘请研究方向与本行业相关且实用性科研成果产出率高的高校学者,企业为合作学者的研究成果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由科研成果带来的知识产权成果则属于校企共同拥有,并由企业对知识产权成果进行有计划地产业化实施。
5)建议联络周边陕西、宁夏、青海等省份形成西部地区校企合作创新联盟,相互取长补短,搭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Hicks等人[4]发现企业申请的专利更倾向于引用本地高校产出的学术成果,这意味着学术成果作为一个向企业转移知识的渠道,也是受到地理距离的制约的。因此本文认为在“一带一路”的大背景下,要快速有效地促进甘肃校企合作创新以及二者之间的知识转移,不应该是仅仅拘泥纵向强化本地校企科技发展能力,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还应该横向与周边甚至沿海发达城市积极学习合作相互交流,使知识得以真正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