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梦
摘 要:在《碧岩录》第七十五则公案中,乌臼和尚和定州来僧进行了一番浑然天成的勘辨,卓然有临济禅法之风。乌臼和尚是临济义玄前辈,与临济义玄同属马祖洪州禅系,同源而异流。乌臼与定州僧人的勘辨,以禅杖的归属权为契机展开,机锋交互中的賓主互换更与临济禅法的四宾主、四料简有类同之处,都示现了活泼生动的禅法。
关键词:《碧岩录》;公案;禅宗;宾主互换
一、引言
《碧岩录》“乌臼屈棒”一则公案,《大正藏》作第七五则,无标题;《禅宗全书》作第八〇则《乌臼屈棒》。此则公案由圆悟克勤作夹批和著语,讲述乌臼和尚与定州僧人的斩断葛藤、机锋回互,展现了生动的禅宗禅法。
据《景德传灯录》载,乌臼和尚是怀让禅师第二世下五十六人之一,系马祖法嗣。马祖道一和尚是洪州禅法的创始者,其宗门法嗣临济义玄又创立临济宗,按照法脉传承谱系,乌臼可算是临济义玄的师祖,二者同源而异流,同出马祖一脉洪州禅系。此则公案通过乌臼和定州僧人的勘辨,展现了一幅转辘辘的禅宗斗法图,其手段或与临济禅法有共通之处,可谓发其先风。饶是雪窦重显,亦道此二人之机锋,千古万古,无有穷尽。其机锋回互的秘诀,就在于二者以一根拄杖的来去归属为线索,实现了真正的“宾主互换,纵夺临时”,这一回互也随处体现了禅宗自信自主的风格。
二、宾主之互换
在临济宗的门庭施设中,有四宾主、四料简之说,据《临济慧照禅师语录》所载之公案,此类施设可以统称为临济宾主句,都是探讨外物与自我之关系。首先,“四宾主”乃临济义玄就宾与主之关系,立宾看主、主看宾、主看主、宾看宾等四句,以提示禅机,依此令学人自觉邪正,趋向真正之道。所谓宾主,字面上可以理解为学人与师家,实际上是对“我执”和“法执”的态度。《五灯会元》卷十一载临济义玄禅师语:
“如有真正学人便喝,先拈出一个胶盆子,善知识不辨是境,便上他境上作模作样,便被学人又喝,前人不肯放下,此是膏盲之病,不堪医治,唤作宾看主。或是善知识,不拈出物,祇随学人问处即夺,学人被夺,抵死不肯放,此是主看宾。或有学人应一个清净境,出善知识前,知识辨得是境,把得抛向坑里。学人言:大好善知识。知识即云:咄哉!不识好恶。学人便礼拜。此唤作主看主。或有学人,披枷带锁,出善知识前,知识更与安一重枷锁。学人欢喜,彼此不辨,唤作宾看宾。大德,山僧所举,皆是辨魔拣异,知其邪正。”
乌臼屈棒这一公案,定州僧人和乌臼二人在交互中都既可作宾,又可作主,正是“主看主”之典例。定州僧人来访,乌臼问定州僧“定州法道何似这里”,此句暗藏勘验,因两个道场间客观上存在着宾主关系。但僧答“不别”,以一句合头语将问题抛回。此句难以判断对方的深浅,故乌臼以棒打之,继续勘验。定州僧此时展现了自己“主”的一面,回答“奈何杓柄在和尚手里”,表示自己也是一位同学同参的屋里人,只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吃棒。乌臼和尚回应“汝若要,山僧回与汝”,让圆悟也不禁感叹,这样一来“知他阿谁是君,阿谁是臣”。定州僧人回予乌臼三棒,礼拜而出。在笑声中双方平展放过,示范了天衣无缝的生动禅法。禅机禅眼者相见,双方都应机灵活,识别出对方的法执并加以响应,且不泥于句下,以“礼拜”双放双收。临济宗的宾主关系理论来源于公案总结,此一公案为其“主看主”的理论作一积淀,可谓发其先风。
其次讨论此则公案与四料简之相似性。四料简也作四料拣,料即材料,拣即择取。《五家宗旨纂要》卷一载“譬如作舍材料,拣取何者谓栋梁,何者谓椽桷,因材而用,不致混淆。接人之法,因人而用,亦复如是。”是师家接引学人时根据对方质素、根器不同采取的四种处置方法,因人而异,目的同为突破学人的“我执”和“法执”。前者破除对人身情欲烦恼、情尘意想的执着,后者破除外境对自身的限制,强调诸法性空。
《五灯会元》卷十一载:“示众云:有时夺人不夺境,有时夺境不夺人,有时人境俱夺,有时人境俱不夺。”境,是客观实在的外在世界,即是法执;人,是主观存在的个人认识,即是我执。接引学人时,对于法执重者,需要夺境不夺人,对于我执重者,需要夺人不夺境。若是我执、法执都不复存在,即人境俱不夺,就是真正明了自己本质的“主”。在《五家宗旨纂要》中,也记载义玄对中下根器是“夺其境而不除其法”,中上根器是“境法俱夺”,上上根器是“境法俱不夺”,如有超宗越格者则不以根器论。在公案中,圆悟夹批提到“打破蔡州”,与四料简有异曲同工之处。吴元济是唐代叛藩首领,以蔡州为据地,朝廷命宰相裴度督率诸路军讨伐,于元和十二年攻破淮西治所蔡州,生擒吴元济。这一典故成为禅宗俗语,打破蔡州城是夺境,杀却吴元济是夺人。乌臼将杓柄给了定州僧人,几乎被定州僧人“夺境”,圆悟见此也不禁感慨这出公案的风生水起。幸得乌臼法眼通明,看准了定州僧人的根底,才有这一番“主看主”的宾主互换。
三、拄杖之机要
拄杖的字面意思是撑拄躯体之杖,也就是俗称的拐杖,用以在禅僧乘危涉险之时赖以辅助行脚。但在宗门语境中,拄杖有其特殊的意义。首先,它是权力之象征。禅宗素来看重年龄与资历,按圆悟克勤在公案评唱中所言,“这个拄杖子,三世诸佛也用,历代祖师也用,宗师家也用,与人抽钉拔楔,解粘去缚,争得轻易分付与人。”雪窦和圆悟都感慨乌臼交付拄杖的行为太过无端,因为它的使用主体当是具有绝对主体性、能够超宗越格的大师,能够提掇正令的“主”,例如三世诸佛、历代祖师、宗师。乌臼敢将拄杖交付别人,实在太过轻率。好在拄杖落入同是明眼人的定州和尚手中,也算不辱使命。
其次,它是乌臼与定州僧二人争夺的中心,也是宾主互换的契机。定州僧被打,回答“奈何杓柄在和尚手里”。言外之意是若杓柄在自己手中,乌臼也不得不吃棒。碧岩录第六十则有“云门拄杖子”一则公案,拄杖亦被引申为禅僧究明自己心性之伴侣,只有将自身与拄杖融合为一体,才能够得以彻底修行,此乃禅僧之本怀。乌臼无愧是顶门巨眼的宗师,敢换宾主,敢于向猛虎口中横身,将杓柄与了定州来僧,方成就了一根拄杖两人扶的公案佳话。
最后,以一根拄杖作为工具,引起学人与师家之间的棒喝接引,构成了公案的主体内容。临济宗提持学人有八棒,据《五家宗旨纂要》可分为触令支玄棒、接机从正棒、靠玄伤正棒、印顺宗旨棒、取验虚实棒、盲枷瞎棒、苦责愚痴棒、扫除凡圣棒。棒喝是临济施设中“四照用”中“用”的重要手段,在“照”量学人根器之后,就以“用”来接引。它用以截断言路,意在打破参学者对语言的迷信和幻想,通过打断语言和意义之间能指与所指的鸿沟,迫使学人破除文字执,返归自心以探求禅法参悟。
乌臼和尚向来以棒打作为自己的提持机要,在《景德传灯录》卷八中载其另一则公案:乌臼和尚有玄、绍二上座,从江西来参师。师乃问云:“二禅伯发足什么处?”僧云:“江西。”师以拄杖打之。玄云:“久知和尚有此机要。”师云:“尔既不会,后面个僧祇对看。”后面僧拟近前,师便打云:“信知同窠无异土,参堂去。”可见乌臼和尚多以棒打设教提持。在本则公案中,乌臼的棒打可用临济八棒中的多重含义解释。当定州僧人的“不别”无法勘验,乌臼不得不逼拶,与定州僧一棒。这一棒是正令当行,即所谓接机从正棒,无关赏罚,只是看定州僧是否有转身之处。僧人回“棒头有眼”时,乌臼知其是狮子儿,又予三棒,这三棒是印证来机的赏棒。然而僧人离开,没有按照乌臼的料想出牌,乌臼便激他吃的是“屈棒”,意图唤醒他的主人翁意识。此后乌臼主动表示可以给定州僧拄杖,也是对他的继续勘验。定州僧夺棒之后打臼三下,亦是接机从正棒,顺应来机,当打而打,成功实现了反宾为主。无论是何种棒,棒打的意义都由双方接机时的灵光一现决定,在棒打中逐渐探明对方虚实,二人的关系也由这一根拄杖变得惺惺相惜。圆悟最后感慨乌臼“可惜放过”了定州僧,如果他再度“劈脊便棒”,那便是扫除凡圣棒,直令学人断却命根、不存枝叶,方是真正的上上提持。
四、主体性之收放
乌臼与定州僧人在公案中实现了双放双收,充分展现了二人的主体性,此与临济禅法有着相通之处。临济禅法的特色,在于要求弟子和信徒建立对佛法、解脱和修行的真正见解,确立“自信”,相信自己本心与佛祖无别,无需向外求佛求祖。修行主体的意识,即“心”是禅修的决定因素。临济禅法主张直指人心、见性成佛,充分发挥主体意识的能动作用,平常心是道。如临济慧照禅师所言,“若得真正见解,生死不染,去住自由,不要求殊胜,殊胜自至。”
乌臼的顶门具眼,体现在他具有高度的主体性,不将自己主的地位系于杓柄之上,而是“棒头有眼,自在我心”。正因如此,他才敢于把拄杖交给定州和尚。定州僧人的撑门拄户,则体现在受了乌臼接机从正棒后的一句“棒头有眼,不得草草打人。”虽是远方来客,居于宾的地位,也不可草草吃一屈棒,且要抓住时机将其夺回。“其僧便出是双放,已下是双收,谓之互换也。”整个公案丝来线去打成一片,如同狮子儿与猛虎相见,定州僧懂得退让,乌臼把握分寸及时提持,是故公案有收有放。乌臼与定州僧二人在交锋之中,分别保有自己的本质,亦看到了对方的本质,惺惺相惜之中,也各自作了让步。乌臼肯丢掉权柄,敢换宾主,定州僧人愿吃屈棒,做小伏低,如此才能真正有“活”的转身之处,不会死于句下。傥若公案结尾乌臼果真如圆悟所言,行一劈脊便棒,这一公案也就失去了其圆转的特质。此二人的机锋正如弘一法师手偈,“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执象而求,咫尺千里。”这不分彼此、不泥你我的交锋,有如高山流水浑然天成,也难怪雪窦感叹劫石可坏、沧溟须干了。
在二人拄杖的交换过程中,示现了活泼生动的禅法。师家和学人之间的勘验,属于一种开放式的思维探寻,无固定答案,二者达成认知交互即可。此种实践利于随地取譬,应机接物,但弊端是缺少一种客观的评判标准。究竟双方是宾还是主,仍需有如雪窦、圆悟一类的第三个明眼人来评判。若第三者懵懂不化,亦参不透其中道理。文字禅虽易使学人泥于文字窠臼,但在传播悟道的体验路径、点拨提持学人方面,仍然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于学人来说,互换机锋还需即学即参,只有不驰于外物,也不拘泥我执,拥有独立自足的人格,才能做到即心即佛,随处做主,立地皆真,成为真正的自由人。
五、结语
乌臼和尚与临济义玄同属洪州禅系,乌臼屈棒这一公案,于乌臼和定州僧人的斗法之中可见丝来线去的临济禅风,或许正是这一丝一线为后世的临济门庭施设编织了基础。无论是宾主互换之机,还是巧用拄杖的向上提持,亦或是自由自在的双放双收,活泼泼的二位禅师之本心都跃然纸上。禅宗虽然主张“不立文字”,但思想之传承必须通过语言文字记录下来,因而禅宗又是“不离文字”的。在绕路说禅的过程中,堪称精粹的公案机锋便不可避免地成为被分析的对象。
得道禅师对自己的本质有充分了解,不黏不滞,不会被外界之法执与内心之我执影响,才能有自信以不同的接应方式应对不同程度的根器,泰然处之、从容不迫。临济义玄说学人之病“病在不自信处。尓若自信不及,即使茫茫地徇一切境转,被他万境回换,不得自由。尓若能歇得念念驰求心,便与佛祖不别。”真如佛性面前人人平等,只愿参学者都能做那个不畏权威、敢夺杓柄的定州僧人,打即任打,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提持向上,獲得向上一路的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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