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倩
当我们努力破解“垃圾围城”的困境时,乡村的垃圾问题也日益凸显。垃圾污染现状与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需求格格不入,成为亟待治理的问题。据住建部的资料显示,我国农村一年约产生1.1亿吨生活垃圾和90多亿吨生活污水,其中约有0.7亿吨生活垃圾和70亿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任意排放,对乡村环境造成极大破坏。
首先在于积习难改。当前城镇化建设对村容村貌改善较大,但是根深蒂固的使用习惯使得村民对公共区域的卫生意识仍存在“搭便车”的心理——“这不属于我管,有人会管”。其次,现阶段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的配备和使用率还有待提高。多地农村环卫的基础设备仍是简易的垃圾回收箱,有些地区配备了回收、转运的垃圾车以及垃圾分类等设备,也因为缺人、缺经费、缺少使用意识等原因被空置,带来极大的资源浪费。第三,我国并没有建立相应的农村垃圾治理制度,目前有些地区运转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并没有普及大部分农村。加之农村垃圾治理资金不足,致使农村环境问题不能得到明显改善。
想要更好地解决“垃圾围村”问题,除移风易俗、实施科学的垃圾收运模式之外,还需在源头处多下功夫。在农村试行垃圾分类,不仅要在思想意识、垃圾转运及终端处理等方面努力,更要从技术支持的角度考虑,借助标准化手段,制定与农村污染环境防治要求相适应的技术标准。同时,还需在标准中提出农村垃圾精细化处置的相关对策。例如將乡村酒店、农家乐、餐饮店、农贸市场等农村公共场所产生的餐厨垃圾和有机垃圾管理起来,归入易腐垃圾,为今后村民和垃圾分拣员对垃圾进行精分提供参考范本,使原有的集中收集有效处理体系向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