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日,公安机关联合食药部门在对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一家羊汤馆进行依法巡查时,发现该饭店老板王某为了让自家的羊汤喝起来更有“滋味”,在汤里添加了罌粟壳。公安机关当场查扣罂粟壳21个,同时对现场提取的羊汤进行检测,检出汤内含有吗啡、罂粟碱、那可汀成分。
2020年3月26日,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检察院采用认罪认罚程序对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被告人王某提起公诉。该院接案后,检察官经过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表示认罪认罚,检察官决定本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薛城区法院依法提出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活动的量刑建议。
(摘自《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