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用人之策

2020-07-13 09:15
小品文选刊 2020年7期
关键词:汉宣帝丞相雍正

黄霸是西汉名臣,生活在汉武帝、汉昭帝和汉宣帝时代,先后任河南太守丞、颍川太守等职,黄霸在地方为政时,政绩非常突出,把地方治理得“路不拾遗,夜不闭户”,颍川甚至出现了“太平盛世”的局面。黄霸很关心百姓的生活,亲自制定安民条款,规劝黎民遵章守法,就连平民的家常琐事,他也考虑得周到得体;他十分亲民,常派官员微服私访,并亲自以平民身份深入民间,了解官吏情况;他下令驿馆,乡里治所都喂养鸡猪,以便赡养鳏寡贫弱的人;他鼓励百姓做好事,致力农桑、种植树木、喂养牲畜,不喂养吃谷的马匹……通过以上史料可见,黄霸是一个善于做具体工作的干部。“细小之事,起初极为繁多,但黄霸凭自己的精力极力推行它”,而地方上的工作,其实就是一些琐屑的事物,黄霸心细、且有耐心,所以工作起来得心应手,很快就见到了成效。汉宣帝见黄霸将地方治理得这么好,非常高兴,觉得黄霸有如此大的才干,只让他在地方上任职太可惜了,是大材小用,就想提拔黄霸到更高的位置发挥更大的作用。于是,先是征召黄霸担任太子太傅,后迁升为御史大夫,五凤三年(前55年),又让黄霸代替丙吉担任丞相、封为建成侯,使黄霸的仕途生涯到达了顶峰。那么,黄霸在朝中为官时的政绩如何呢?黄霸当上丞相后,十分看重官员的政绩,把政绩当作评判官员的重要标准;而且,他依然像在地方上任职一样,热衷于关注琐屑的事物,如男女同不同路啊、子弟是否尽孝啊、妇女是否守节啊等等。关注政绩、关注琐屑事物,本身没什么错,但这是一个丞相应该管的事吗?丞相应该管国家大事,掌握原则性问题,至于细小的事物,交给地方官处理就行了,大可不必操心。因此,他在地方官任上政绩卓著,但在丞相任上,却政绩平平,《资治通鉴》上对他的评价是:“霸才长于治民,及为丞相,功名损于治郡。”意思是说:黄霸的长处是善于管理具体的事物,不擅长总揽国家大事,所以当了丞相以后,没什么大的作为,声名不如在地方上那么好。

清代的惠士奇是一位才学出众的书生,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后来考取了举人,又中了第二甲进士,最后授翰林院编修一职。几年以后,康熙皇帝任命他为广东学政,这个职位很容易腐败,但惠士奇为人正直、刚直不阿,从不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校士公明,一文不取。”两广总督的杨琳对他特别欣赏,就上奏雍正皇帝(此时雍正已即位):“臣遍历各省,所遇学臣中,仅见者有此清操特出之员。”意思说我走遍了各个省,在所遇到的学政中,如此廉洁的,就惠士奇一个。雍正看到这份奏章后,感觉如此清廉的官员是个难得的人才,就想任命惠士奇担任更重要的行政方面的官职。按理说,作为皇帝,有了这个想法,直接下一个任命诏书就得了,但雍正没有那么做,而是向杨琳做进一步的了解:“惠士奇观其人,吏治可以用得否?”你看惠士奇这个人,如果做行政工作能胜任吗?杨琳接旨后,就如实地向雍正回奏道:“惠士奇校士公明……但惠士奇未做过临民之官,臣与之共事三年,观其作用,惟有衡文乃其所长,恐非吏治之长材也。”意思是说,这个人的確清廉,但他的长处只是文墨方面,不擅长处理具体的行政事务。雍正一听,就打消了让他做行政官员的想法,让他继续做广东学政,后来将其调回京师,但也没有让他做行政工作,而是发挥他的特长,任命他为专管文史方面的翰林院侍讲学士,以后又任命他担任了侍读学士,惠士奇在这个岗位上兢兢业业地工作,以其所长做出了很大建树。

大多数领导人所犯的一个通病,就是以为某个下属某一方面能力突出,在其他方面也一定能胜任,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把他提拔到更重要的岗位上去,结果往往适得其反。人各有所长,作为领导者,要根据每个人的特点及长处加以任用,汉宣帝在作用黄霸问题上就犯了失察的错误,结果使黄霸在丞相任上政绩平平;相比之下,雍正在任用惠士奇问题上就很清醒,他虽然赏识惠士奇的清廉,也想提拔他到重要的行政岗位上,但也考虑到了他未必适合做行政工作,便因才用人、使其发挥出了重要的作用。汉宣帝在用人策略上,与雍正相比显然略逊一筹,其中的教训,对于今天也有借鉴作用。

选自《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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