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11月25日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余欣荣在会上介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并对《意见》中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了解读。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
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障粮食生产能力,确保需要时能产得出、供得上。建设高标准农田不仅能够新增粮食产能,而且能够提升农田抗灾能力。据评估,建成后项目区耕地质量一般提升1~2个等级,粮食产能平均提高10%~20%,亩均粮食产量提高约100公斤。在严重气象灾害年份,项目区的粮食产能稳定性水平明显高于非项目区。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据测算,到2022年全国将建成高标准农田10亿亩,以稳定保障粮食产能在1万亿斤以上(约占我国粮食总产量的80%),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将发挥基础支撑作用。《意见》从强化建后管护和严格管控利用等方面,提出进一步保护和调动粮食生产积极性的政策要求,支持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
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全过程绩效管理
做好资金保障对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至关重要。中央财政积极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把农田建设作为支持重点,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不断加强資金使用管理和全过程绩效管理,有力保障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实施。
一方面,完善农田水利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是整合完善中央财政投入机制,会同农业农村部整合设立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及农田水利建设。2019年,中央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85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94亿元,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生产发展专项165亿元。2019年10月,中央财政已提前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616亿元。二是鼓励地方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经济发达地区在国家补助的基础上,兼顾各级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的要求,筹集投入更多资金,提高项目建设水平。三是鼓励引导多渠道资金投入。鼓励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受益对象和农村集体筹资投劳,鼓励采取投资补助、贴息等形式,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
另一方面,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和全过程绩效管理。一是加强资金管理。2019年5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提出了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科学、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则,分配、使用和管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二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2019年5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建立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管全过程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建设难度日益增大。同时,由于近年来人工和材料费用的增长,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本不断升高,迫切需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为此,《意见》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具体有四个方面:一是各地要通过优化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合理保障财政资金的投入。二是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地方政府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三是鼓励地方政府在债务限额内,发行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四是完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使用机制,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益按规定用于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省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农田建设再投入和债券偿还、贴息等。
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的措施
目前,我们清楚地看到,农田基础设施总体薄弱的状况没有根本改观,部分地区由于农业资源长期透支导致地力下降、资源环境压力持续加大等,迫切需要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因此,下一步,要按照《意见》明确的有关要求,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是坚持统筹推进。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依据自然资源禀赋和国土空间、水资源利用等规划,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和内容,推进田水林路电综合配套建设,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
二是提高建设标准。综合考虑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建设内容和投资标准,在确保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对已建项目区进行改造提升。
三是加强示范引领。开展绿色农田建设示范,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田园生态改善有机融合,提升农田生态功能。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建设标准,确保建设质量。完善耕地质量监测评价网络,加强动态跟踪监测。推动用地养地相结合,加强后续培肥,防止地力下降。加强监管考核,督促地方落实耕地质量保护责任。
“一把手”、发改委、媒体统统都要上
要想在地方扎实推进一项工作,就要有“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农田建设更是如此,需要各级各部门形成合力,调动项目区群众积极性,才能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效益。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省级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工作机制,抓好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建后管护等工作,加快任务分解,层层压实责任。
二是进一步强化农田建设项目定期调度,根据气候条件、农业生产和工程建设周期,严格落实定期调度制度,及时分析研判建设进度,采取通报、约谈、现场督导等方式,推动年度任务完成。
三是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措施,结合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对任务完成、资金投入、建后管护等情况开展综合评价,奖优罚劣。
四是做好协调统筹,推动形成合力。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履行好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落实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人民银行、银保监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规划指导、资金投入、新增耕地核定、水资源利用和管理、金融支持等工作,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五是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好媒体作用,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