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笔者从事国企法务工作近十年,觉得企业对法务工作的需求仍靠项目或工作推动还未转化成主动的内生需求,法律部门被边缘化的情况没有明显改善,这与管理层对法务工作认知的固有思维、法务人员执业水平有一定的关系,但本质是法务工作没有切实融入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造成的。笔者认为国企法务人员要站在企业经营的角度审视法务工作,而不是站在法务工作的角度去看企业经营。法务人员要从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经营任务的需要出发,深入把握企业内生的法律需求,才能发挥法务工作价值创造作用,提升法务工作的履职效能。
【关 键 词】依法合规;法务工作;履职效能
中图分类号:D92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20)11-0214-02
作 者 简 介:王娟(1984-),女,汉族,陕西西安人,硕士,经济师,研究方向:经济法学。
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萌芽,已经历了60多年的发展历程。2015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国资委一直高度重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注重企业法务人员在企业经营管理中防范风险、提升管理作用的发挥,要求企业法务人员真正成为企业经营管理决策中用得上、信得过、靠得住的参谋助手。
一、国企法务工作的具体内容
国企法务工作主要由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人和法律顾问共同负责,职责依据的规定包括:2004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和2007年《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央企业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中,具体职责内容如下:
(一)总法律顾问的具体职责
企业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企业的法律事务,并对企业法律顾问机构实施领导,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依法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性;2.负责企业合同管理、商务谈判、知识产权、工商管理、招标投标、改制重组、诉讼、仲裁等方面工作;3.协助企业抓好企业规章制度建设,负责组织本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4.主管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下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推荐下属单位法律事务负责人;5.对本企业及下属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负责或者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二)法律事务部门的具体职责
企业法律事务部门是在企业内部处理法律事务的工作部门,具体职责:1.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2.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法律咨询;3.参与合同的谈判、起草、修改审核工作;4.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的贯彻执行;5.起草或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6.承担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7.办理劳动法律事务,参与劳动管理;8.负责法制宣传教育;9.代理企业解决纠纷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10.负责企业外聘律师的选聘和管理。
上述企业法律顾问职责的描述,在不同的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和法务人员都会有着工作范围和管理程度的差异。法务人员要按照上述规定,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和需求,拟定内部法务工作管理规定,明确权责内容,更好的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国企法务工作要紧密围绕企业实际开展
现今企业对法务工作的需求,不再简单是解决一个纯粹的法律问题,而是结合着业务发展提出的法律需求。所以企业法务对外必须深刻了解企业所处的行业发展趋势及行业规则、企业所处当地法规政策、商業惯例、企业的竞争对手等等;对内必须熟悉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企业近期的发展目标和未来的发展规划、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及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等等。同时,必须了解熟悉相关专业领域的具体知识和逻辑。增强对问题的可能法律后果的权衡和预判后,成功回答和解决企业交给法律人的问题。比如高新技术企业关注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一般企业均会关注财务成本、应收账款的处理等等问题,国企法务工作必须深入企业实际,回应企业的关切,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痼疾或当下面临的问题。
三、国企法务工作要与业务部门协同配合
(一)法务人员应全面了解待决策事项
企业运营本身就风险与机遇并存,法务人员对于企业的经营决策存在风险的事项,不能一概否定企业的设想,应帮助企业积极采取接受、避免、降低、转移风险的策略,做好企业的参谋助手。比如合同评审,法务人员应当结合所了解的合同背景、合同目的或交易目的、缔约过程、各方优势地位、企业立场和所关注的内容、主要问题,全面理解合同条款,判断工作重点,以保证合同能够完整、准确地体现合同各方真实意思表示,维护和争取企业的合法权益。法务人员对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决策事项,要与业务部门充分沟通,在充分了解企业需求的情况下,结合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自身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二)法务工作职责边界必须清晰明确
法务人员对属于自身职责范围的工作,不推诿、不扯皮保质保量完成,应体现专业、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业务能力,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法务人员对非职责范围的工作不能大包大揽或不经深入思考随意给出意见建议,避免给管理层和业务部门留下不专业的印象。
有些管理层遇到问题习惯于要求法律部门给出处理意见,一定程度突破了法务工作的职责边界。法务人员要明确指出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项,避免履职不当造成追责风险。同时,部门间推诿扯皮现象在国企工作中屡见不鲜,有些部门一经法务咨询就觉得法务部门接手了,立刻推脱责任,法务部门应摆正立场,进行的是法律咨询,提供的是法律建议,作出的是风险提示。业务工作开展与否、如何开展是结合法务咨询、相关部门意见和业务工作实际权衡之下决定的,不是法务部门一个部门的职责,更不应由法务部门来决定。法务人员在工作中一定要注意防范承担不应由法务部门承担的责任,做好自身风险防范。
四、法务人员自身专业能力必须过硬
法务人员必须始终保持法律人的思维,应对法律知识更新换代的现状,了解法律法规背后隐含的法理和逻辑,深刻领会立法者的立法宗旨和目标,这样才能充分掌握并恰当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实践工作。在工作中,要不断增加知识储备,以业务咨询工作为牵引,以点及面,增进对一类问题的了解。同时,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关注诸如微信公众号、网络直播等各类新媒体及社会热点问题,从法律角度思考,思维必须活跃开阔,从多角度思考问题避免僵化教条。
五、国企法务工作要注重创造价值
法务工作的价值包括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两方面。在企业中,法律工作的价值主要在于保障企业依法经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保障企业依法、持续、长久地盈利。国家提倡依法治企、合规经营。严重的决策失误可能造成重大合规风险,企业可能因此付出沉重代价。需要法务工作找准切入点,发挥履职效能,对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问题和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有益的建议或意见,帮助企业做好依法合规经营的同时创造一定的价值或提高一定的效益。?从避免合规风险的角度看企业法务工作价值创造作用:
(一)合规管理可以节省企业成本
虽然建立一个有效的合规体系需要花费一些成本,但是相较于让企业陷入一次调查或者诉讼来说是相当经济实惠的。而且,在企业内部进行持续沟通和对于操作过程的合规监督,可以及时优化多种内部管理流程,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二)合规管理提供完整的纠错程序
有问题不可怕、犯了错也不可怕。可怕的是有问题但不察觉,犯了错却不自知,听之任之凭其小事变大,大事变祸。有效的合规体系可以自动纠错,找出问题、自动弥补漏洞。
(三)合规管理为企业减免罚则带来优势
对罚责的有效减免是企业搭建合规体系主要驱动力,如果一个企业被发现犯有违规行为,那么可能遭受非常严重的处罚,因此导致在经营上的损失。所以对于企业尽责行为的有效澄清,是合规体系的另一大重要途径。
除了上述几点,合规体系还能使企业获得以下好处:最小化企业的违规处罚、建立一个有效合规风险防范工具、对员工和供应商的合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使公众对企业更加认可和信任。
六、结语
企业经营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日新月异,企业法务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既是企业法务人员的职责和使命也是法务人员自身价值体现的应有之义。笔者希望与所有法务同仁一同致力于提升法务工作履职效能,为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作出更多贡献。
参考文献:
[1]李申田,顾炜,主编.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规程[M].法律出版社,2010.
[2]徐永建,周征.论企业法律工作的逻辑起点和功能定位(上下)[Z].赛尼尔法务管理,2020.2.
[3]李德军.电网企业法律工作的价值创造能力[J].贵州电力技术,2013,1(1).
[4]葉小忠,林志炜,主编.中国企业法务观察[M].法律出版社,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