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佳
摘 要:鄂东之地,人杰地灵,其中最著名的当属鄂东四大名医,他们亦医亦文,精于医道,仁心治人,在杏林之中留下了不朽的事迹,成了后世行医之典范。立足于高职医类学生教育实践,对鄂东名医文化在高职医类学生职业精神培养中的影响进行了阐述,然后从管理、用药、救人、创新等方面提出了鄂东名医文化与高职医类学生职业影响培养的策略分析,希望能够促进高职医类学生职业精神的形成,促进高职医类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
关键词:鄂东名医文化;高职医类学生;职业精神培养
“不为良相,则为名医”这是许多人曾经的梦想,在鄂东,名医已然成了一种刻在骨子里的文化,影响着后世之人[1]。当今社会的发展对高职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高职教育应该充分关注医类学生的职业精神培养,以促使其在管理、用药、救人、创新等方面有所进益,为医药事业的发展打下基础。让高职医类学生在职业精神的丰富下逐渐成为一线实用型人才。
1 概念综述
1.1 鄂东名医文化
鄂东之地孕育了千年的文化,也养育了出色的人才。在医学事业的发展过程中,以庞时安、万密斋、李时珍、杨济泰等为代表的医学贡献者用他们一身的光阴创建了独具特色的鄂东名医文化。具体而言鄂东名医文化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1.1 医术高超
鄂东名医,大多出自医生世家,从小便对医术进行钻研,他们在成长与发展的过程中通过不断地总结和实践,获得了进步。从庞时安、万密斋、李时珍、杨济泰几位名医的生活经历来看,他们在经历了长时间琢磨之后均不断提升了医术,例如,庞安时曾经遇到过一位分娩8天还没有正常将孩子生出来的妇人,经过诊治,这位妇人成功将孩子生了出来,这一奇迹在当地、当时引起了轰动,人们觉得好奇,庞安时解释说:“孩子之所以迟迟未出是因为手紧紧握住了产妇的腹肠,因此用针刺痛小孩的手,使其松开,一会儿孩子就出生了。”在当时没有任何电子设备的情况下,庞安时能够作出如此精确的判断并采取准确的措施,可见其医术之高明。
1.1.2 医者仁心
作为一名医生,其本职是治病救人、救死扶伤,绝不因利益而违背医者之初衷。鄂东名医在悬壶济世之时均始终秉承一颗仁爱之心。从史料的记载来看,无论是庞安时、万密斋还是李时珍、杨济泰,其在行医的过程中遇到无钱支付医药费的病人,均不计报酬,为其诊治,这与一些医生只为赚钱的行为相比有着云泥之别。
1.1.3 开拓创新
鄂东名医在行医、钻研的过程中均未因循守旧,而是大胆地对前人已经得出的结论进行质疑,根据时下的情形来进行医学方面的开拓创新,比如,庞安时被誉为我国第一个将“住院部”引入医学的医生;万密斋被认为是“中华养生第一人”;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在对前人的医学进行总结和质疑的过程中又进行了更为全面的医学论著,被尊称为“医圣”,杨济泰综合家传经验以及临床实践撰写了《医学述要》。这些名医均在自己的领域中不断地进行着创新,为我国的医学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2 职业精神
所谓职业精神是指与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具有显著的职业特征的精神与操守,本研究中的职业精神主要是指医学职业精神,具体而言主要包含了职业立场、职业目的、职业态度、职业理想、职业人格、职业风尚、职业准则、职业素质等。
2 鄂东名医文化对高职医类学生职业精神培养的影响
对于高职医类学生而言,其在学习的过程中不仅要习得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知识,同样需要习得全面的职业精神,这样才能够为将来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生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鄂东名医文化对高职医类学生职业精神的培养起到了几个方面的作用。
2.1 提供了借鉴范例
鄂东名医文化自然离不开鄂东名医的影响力,这些名医们流传后世,声名俱佳,其在行医过程中所留下的佳话已然被民众牢记在心,比如在医学学术上的不断钻研,在医学技艺上的不断进取,在职业精神方面的不断提升等均为当前高职医类学生的成长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借鉴范例,让学生能够在学习和进步的过程中主动对鄂东名医文化进行认识和了解,然后在文化的驱动下进一步反思自我,进行职业精神的直觉养成,促使自身發展的进步。
2.2 提供了学习典范
鄂东名医文化中的名医都是后世行医之人学习的典范,这些名医均是先儒后医,在为人处世、行医救人方面有着极为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以及价值观。高职医类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要习得良好的职业精神,首先就应该向鄂东名医进行学习,这样才能够让自己在学习的过程中有精神的源动力,有理想的推动作用,为成功获得知识、技能以及情感态度意志打下坚实的基础。
2.3 提供了运用内涵
提到职业精神实际上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那么,教师需要从哪些方面来引导学生积极进行成长与发展,关键在于首先要让学生明白职业精神有哪些内容。鄂东名医文化正好为学生提供了解行业和形成职业精神的契机,为高职医类学生职业精神的培育提供了职业精神与运用的内涵。
3 鄂东名医文化与高职医类学生职业精神培养的策略分析
通过对鄂东名医文化与高职医类学生职业精神培养的实践发现,鄂东名医文化与高职医类学生职业精神的培养需要紧密相连,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方能取得较好的成绩。
3.1 创新管理,有效行医
创新是医学事业得到发展的前提,高职类学生在习得职业精神的过程中需要以鄂东名医文化为启示,从中学会创新管理,进行有效行医。
对于医生来说,常见的管理主要是对病人的管理,俗话说:“三分病,七分养。”鄂东名医庞安时为了让其病人在救治的过程中获得更好的治疗效果,便以创新之姿在家里开办了“住院坊”,成为我国最早的“住院部”,这实际上就是其在行医的过程中展现职业精神,进行有效的病人管理、有效行医的重要一环。
在治病救人的实际过程中也经常发现,有些病人虽然症状相同,所用药物以及治疗方法也相同,但是收到的效果却不太一样,这固然和病人与病人之间的身体差异有一定的关系,但是与医生对病人的管理也有很大的关系。
为此,在鄂东名医文化的启发下,高职医类学生要逐渐形成职业精神就需要从病人管理方面进行创新,这样才能够确保有效行医,进一步提升行医效率。
3.2 精准用药,仔细琢磨
用药是一名医生最基本的职业技术,也是职业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当今社会的普遍现象来看,部分医生在对病人病情的把握方面是比较准确的,但是为什么病人却难以对医生显示出较高的信任感呢?这与社会上已经形成的不好气氛有着密切的关系,比如,病人觉得医生所用的药很贵,甚至效果不好等,尽管这些与一些其他客观因素有关,但是也无法排除部分医生在用药时存在着两种心理,能用贵药,坚决不用便宜的药;病症拿不准时,为了留住病人开一些毫无作用的药等。
与之相对应,鄂东名医在用药方面从未出现过这样的情况,他们总是站在患者的角度考虑,为患者最大限度地节约生病成本,比如庞安时,在治病救人的过程中从未考虑利益的问题,如果患者无钱付药费,就算送他一首诗也可以抵账。李时珍在行医的过程中发现前人所著的医药书籍中有许多不当和不正确的地方,他便抛开陈旧的观念,根据病人的实际病情进行仔细的琢磨和反复的实践,最终确定精准的用药措施,帮助病人尽快解除病痛的困扰。
高职医类学生在学习和发展的过程中应该积极以鄂东名医文化为典范,从中习得良好的用药习惯,坚持以病人为本,围绕病人的基本情况来进行仔细琢磨,促进高职学生的职业精神进一步形成。
3.3 仁心救人,妙手回春
医者仁心,所有的医生都应该具有一颗仁爱之心,这样才能够在行医的过程中急病人之所急,为病人进行周全的考虑,制定有效的医治和康复方案[2],鄂东名医们大多先儒后医,因此,其在行医的过程中始终将“仁爱”放在首要位置,杨济泰在行医的过程中主张从儒家思想的“仁”出发,例如,他认为人应该以预防为主,特别拒绝滥用药。这就奠定了他在行医时始终坚持以高尚的职业操守为基础。
在培养高职医类学生职业精神的时候,教师应该引导学生将“仁”作为其职业操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让其在学习和成长的过程中积极将一片仁心用在行医过程中,在充分掌握了病人的实际情况以后,从“仁”的角度出发,制定医治、养生的方案,让每一位病人都能够在有效的医治中得到康复。
医生这一职业是崇高的,是值得每一个人尊敬的,因此,將鄂东名医文化与高职医类学生的职业精神进行有效的融合才能够让学生逐渐全方位地理解和认识职业精神,为其在以后的发展中积极贯彻职业精神做好准备[3]。
3.4 质疑总结,增删补白
医学是一个不断质疑和总结的过程,实践证明,要让高职医类学生形成职业精神就需要培育学生质疑总结的精神。
从鄂东名医文化中可以看出,这些名医在自己行医的一生中从未停止过对医学事业的不断质疑、总结和探究,比如,李时珍通过对许多古代本草书进行仔细的研读,发现了其中有不少错误,因此,他走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亲身体验,反复实践,深入调查,最终撰写了新的药典《本草纲目》;杨济泰在充分总结了家传经验以及30余年的临床实践之后撰写成《医学述要》,其书涉及“医学四诊”“医门八法”、脉象理论、伤寒、温病、外科、儿科、内伤病、妇产科、五官科以及处方药等,内容十分丰富,既有对以前经验的总结,也有对医药的增删补白。
实践证明,要促使高职医类学生逐渐形成职业精神就需要进行大胆的质疑,对前人的经验进行有效的总结,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进行增删补白,这样才能够让高职医类学生在行医的过程中实现创新,获得进步。
4 结语
鄂东名医文化具有深远的影响意义,因此,在高职医类学生的职业精神培养过程中应该将鄂东名医文化与职业精神进行有效的融合,让学生在成长的过程中能够积极采取措施来对职业精神进行解读,然后寻找到有效的方法来进行职业精神的形成和提升,为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生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何玲霞.东坡精神融入高职学生职业精神培养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J].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21(6):9-12.
[2]曹盛楠.职业精神培养融入高职思政课的方法探究[J].科教文汇,2019(12):121-122.
[3]常 莎.高职院校医学生职业精神培育现状分析及建议[J].卫生职业教育,2019,37(23):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