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要求:全面推进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打赢疫情防控的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确保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落到实处
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两个维护”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贯彻落实。完善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落实机制。
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坚持和完善县级以上党委(党组)“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建立健全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
各级领导班子在民主生活会中,检视和解决在大局意识、应对能力、担当作为、实战作风等方面违背初心使命的问题。
完善严格落实责任、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加强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的制度。
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工作体系
建好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湖北分平台。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
制定出台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具体实施方案,建好用好“荆楚红”湖北省爱国主义教育云平台。
认真总结湖北抗疫精神,讲好抗疫故事,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
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
深入贯彻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各级党委(党组)工作制度,完善党领导各项事业的具体制度。
结合疫情防控斗争中暴露出来的短板和弱项,对各领域、各层级、各方面坚持党的领导的制度进行梳理,推动实现党的领导更好更有效地覆盖。
深化政治巡视
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部署開展两轮对省直机关和部门的常规巡视。构建省委巡视、市县和省直单位党委(党组)巡察“一体两翼”工作格局。
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审核制度,健全整改日常监督机制。
扎实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教育培训
举办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分级分类轮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运用疫情防控中的典型案例,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提升治理能力等专题培训。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联席会议重点单位战时联动机制。
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完善意识形态舆情和风险监测、分析研判机制。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
完善和落实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各项制度措施
注重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战脱贫攻坚等关键领域监督政治表现,着力查处表现不佳的“四种干部”。
认真落实“鄂纪励十二条”和《进一步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若干措施》。
积极稳妥推动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重新使用。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巩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成果,注重向在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公务员倾斜。
指导各地规范开展聘任制公务员工作。健全完善公务员录用配套办法,推进分类分级考录。
招录招聘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人员时,向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干部等人员倾斜。做好公务员调任工作,促进“三支队伍”交流。
加强公务员队伍治理能力建设,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健全公务员考核奖惩机制。
突出业绩导向选贤任能
注重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使用、锤炼干部,建立健全在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长效机制。
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斗争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考察考核。
突出统筹驾驭、风险把控和区域治理能力,选优配强“一把手”。提前谋划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
提升专业部门领导班子专业化水平。制定《湖北省干部挂职工作管理办法》。深化新时代年轻干部成长工程,适时开展年轻干部专项调研。
提高领导干部处理急难险重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能力
大力实施“领导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重点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应急管理、卫生医疗、电商物流、城市建设、基层治理等方面加强干部培训。
提升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开展党校办学质量评估试点。
加快推进人才资源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集中实施“楚才引领计划”。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等领域高端专业人才和团队建设,加强生命科学领域基础研究和医疗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支持重点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人才制度改革试点,支持高校、企业联合创建省重点实验室。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求,优化海外高端人才引进、评审流程,推动人才政策一网通办。
开展“万名人才服务基层行动”,选派防疫专家到基层一线指导科学防疫。
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以基层党组织为引领,构筑疫情防控严密组织网络,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抓住薄弱环节,统筹抓好机关、高校、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园区、楼宇、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完善公立医院“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
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建设
做好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推进排查整顿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
探索党员队伍分类管理办法。围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开展专题“支部主题党日”。
认真总结推广疫情期间党员包片联户、设岗定责的做法,引导广大党员在奋力夺取双胜利中做贡献。
建立党员干部、党校教师到基层讲党课制度。制定《湖北省党内关怀帮扶实施细则》。做好做细疫情期间党内关怀帮扶和党内及时表彰工作。
全面提升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水平
建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大力实施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乡创建行动。
突出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制定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继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
推进“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贫困村全覆盖。研究制定全面统筹村级组织保障的具体措施。
实施城市基层党建“全域推进、整体提升”行动,坚持赋能与“减负”并举,推动街道体制改革。
全覆盖开展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管理制度和薪酬保障体系。实行“红色物业”管理全覆盖。
建立机关干部下沉社区和联系点机制,建立驻地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报告”制度。
运用信息化提升组织力
坚持“互联网+党建”理念,大力推进基层党建信息化建设。
按照横向覆盖所有领域、纵向延伸直到支部的要求,开发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综合运用互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方法,探索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规范运行、工作纪实、监督检查、科学考评机制,推动“党支部工作上网,党员集结在线”。
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各项制度
积极稳妥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疫情善后群众工作,引导全社会关心关爱确诊人员、隔离人员和病亡者家属。
完善和落实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抗疫烈士和病亡者家属制度。
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走好网上群众路线。
健全监督制度
制定出台全省各级纪委对本级“一把手”和同级监督规范性实施办法。
完善各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两为主一报告”、对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领导工作机制。
完善对在鄂部属高校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加强对在鄂中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和相关保障。
积极推进省监委派驻省属高校监察专员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实现省内高校全覆盖。
推进乡镇(街道)基层和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流程规范化建设。
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保持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
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强化对疫情防控期间捐赠物资分配和各级财政划拨资金、社会各界捐赠资金使用监督,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集中治理民生領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持之以恒纠治“四风”
重点查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以及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
坚决查处疫情防控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和瞒报、漏报、缓报问题。
巩固减文、减会、减过度检查考核留痕等治理效果,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
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
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
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制度,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
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领域和行业权力运行及基层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小微权力”的严格监督。
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
深化金融领域腐败治理,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
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