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莉 张 婷 苏逸飞
(武汉市科学技术协会,湖北 武汉 430010)
十九大报告提出“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的指导思想,指明了新常态环境下应对当前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的具体思路。长期以来, 我国经济发展方式仍比较粗放,支撑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的土地、空间、资源、环境等方面消耗过大,经济发展迫切需要由要素驱动和投资驱动走向创新驱动。如何引导高新企业顺利孵化、形成产能并形成颠覆性技术创新,形成后来居上的发展态势是现阶段亟待解决的问题。
Christensen,C.M.(1997)首次明确提出颠覆性创新的概念,认为当低端市场颠覆性创新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提升到足够高度,即可创造出不同的技术轨迹或模式。综合来看,现阶段学界对颠覆性技术创新的研究已在概念界定、特征类型、影响因素、障碍分析等方面获得了一些可资借鉴的成果[1],多元回归统计[2]、 因子分析[3]、 结构方程模型[4]、仿真建模[5]以 及社会网络等定量分析方法[6]正被逐步引入研究之中,促进了影响因素、机理构成、路径演化等新兴研究视角的不断形成,为进一步构建和完善颠覆性技术创新理论体系奠定了良好基础。
图1 华为云技术创新体系
通过调研发现,随着以开放、平等、协作、分享为核心的互联网思维及其技术的迅猛发展,华为通过打破组织边界、利用群体智慧、构建符合体系等方式,形成了以信息云、知识云、技术云、人才云、资金云等为内容的云技术创新体系(图1)。该体系通过打破组织边界的方式,在运营商领域促成了华为与友商的业务整合;采用可复制的网状化云创新流程,帮助差异性行业客户完成ICT创新技术背景下的技术、硬件、软件、服务转型;采用搭建花粉俱乐部和开发者联盟平台的方式,汇聚消费者、第三方和兴趣团体的群体智慧,旨在提升产品的用户体验和创新性。
奇虎360通过产品行销方式的颠覆性创新,将产品的“先买后用”模式过渡到“免费”使用模式。它开创了在赢得用户和客户的认同之后,采用广告模式或者交叉补贴模式获得盈利,形成了以Free(免费)+Premium(增值服务)为内容的“Freemium”商业模式。以奇虎360公司的技术研发和产品销售的时序来看,从最早的“360网盾”进化到未来的“推荐引擎”,公司始终围绕着360浏览器和网络系统安全,演进出一条完整的颠覆性技术创新轨迹(表1)。
表1 奇虎360“Freemium”创新轨迹
腾讯公司在“微信”的开发和推广过程中,一方面源于腾讯抓住了全球社交媒体技术变化的战略机遇,将技术知识、用户体验、行业竞争等内容摆在与系统开发同等重要的位置,从而达成系统开发的快速反馈和精确迭代。另一方面,腾讯在微信的开发过程中,成功运用了协同创新和微创新两种创新模式,有效降低创新失败的不确定性与风险,最终实现颠覆式技术创新和价值创造(表2)。
表2 腾讯微信的发展阶段和“整合迭代”创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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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文献研究和实地调研可知,现阶段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虽然数量较多,但在企业规模、行业影响、标准制定和技术研发上相较国内先进地区还存在较大差距。从理论研究的角度来看,颠覆性技术创新研究还存在较多的研究空白,这一方面是由于颠覆性技术创新是近年来新兴不久的研究领域,另一方面也与对颠覆性技术创新的机理阐释、类型识别等理论问题的研究深度有一定关联。
现阶段学界对技术创新分型的界定和阐释,其主流观点大体分为四种。即延续性技术创新、破坏性技术创新、微技术创新和颠覆性技术创新[7]。从测量维度、变革属性和技术特性对技术创新进行了聚类分析(图2),同时获得了四种技术创新模式的内涵与特征(表3)。
图2 技术创新聚类图
通过分析可知,颠覆性技术创新是继延续性技术创新、破坏性技术创新和微技术创新之后的重要技术创新模式。为此,笔者根据调研结果、文献分析和专家访谈的基础上,构建“企业颠覆性技术创新能力指标评价指标体系”(表4),以及与之相关的评价方式、权重比例、模型构建和类型界定等内容。
表4 企业颠覆性技术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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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上述技术创新的相关分析结论,笔者将华为、奇虎360和腾讯三项调研的相关数据和成果进行了量化和归一化,结合上述评价体系对企业颠覆性技术水平进行了数理建模研究。通过设定大类的评定值和子类的的评定权重,确定子类评定值和按照层次分析法获得企业颠覆性技术创新能力评定总值三个步骤,对企业颠覆性创新能力划分评价等级(表5)。
表5 企业颠覆性技术创新能力水平等级
为进一步明晰技术企业颠覆性技术创新的发展路径,结合前文对企业颠覆性技术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及其模型的研究成果,通过匹配分析法形成了企业颠覆性技术创新能力演进矩阵(图3)。从整体上来看,现阶段可能存在的演进路径主要包括了渐进式演进路径、折角式演进路径、梯度式演进路径和跃迁式演进路径。
图3 企业颠覆性技术创新能力演进矩阵
第一,渐进式演进路径。该路径经由“1→2→3→4”矩阵形态, 伴随企业技术水平的逐步提高,呈现“延续性创新模式→破坏性创新模式→微创新模式→颠覆性创新模式”的演进方向。这种逐步推进和逐级提升的演进路径,具有最佳的协调性和有效性,是企业技术创新模式的最优路径,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和指导作用。
第二,折角式演进路径。该路径经由“1→8→5→6→7→4”矩阵形态,其中在“1→8→5”路径中,说明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但创新模式仍处于延续性技术创新状态中,表现了企业对自身技术水平的评价和把握能力不足。“5→6→7→4”路径则要求企业需在保持高创新能力水平的条件下,连续跨越三种技术创新模式进而实现颠覆性技术创新。通过调研可知,在现实条件下,企业的技术、人才、资金等条件难以对技术创新模式的连续跨越提供有效支撑,因此该路径的实用价值较小。
第三,梯度式演进路径。该路径经由“1→10→2→3→7→4”矩阵形态,表现了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优先于技术创新模式的提升。通过调研可知,这种反复推进式的缓慢渐进路径虽然可以实现颠覆性创新的目标,但其效率偏低、经济效益较差,同时,由于时间跨度很长,容易受到外在环境的不利影响而贻误技术创新的有利时机。可见,该路径仅作为企业颠覆性技术创新实现路径的次优选择。
第四,跃迁式演进路径。该路径经由“1→4”, 是一条由延续性创新模式跃升到颠覆性创新模式的跨越式路径。该路径的实现前提是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需在短时间内得到跨越式增长,同时,各项技术创新支撑条件也随技术创新能力同步增长。通过调研可知,跃迁式演进路径仅在特殊极端条件下存在,对多数企业不具备指导意义。
通过不断推进技术革新,原有技术发展轨道和技术发展模式都将被依次打破,相关匹配关系也将重新组合,形成周期性的匹配演进规律。(图4)。
图4 企业颠覆性技术创新突破演进模型
通过上述对国内颠覆性技术创新标杆企业的分析和总结,科技管理视域下企业颠覆性技术创新路径可总结为:以政府引导为契机,以需求导向为指针,以企业创新为核心,以组织变革为支撑,以人才共享为助力,通过管理、技术和产品三个维度的复合驱动,实现颠覆性技术创新的最终实现。
颠覆性技术创新环境下的科研平台是颠覆性技术创新自身社会化、泛在化发展和演化的结果,有必要在坚持政府管控的前提下,以科技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高新企业与精英为主导,通过吸收体制内外的大量专业人士和行业精英形成“技术创新共同体”,推动政府与不同领域的科技组织形成稳定的公私合作关系。
从形式上看,技术创新共同体是一个集研发、生产、投资和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它是保证外向性技术模仿、内生性技术研发和融合性技术提升能够精准发力、集群攻坚和高效开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推动政府机构实现管控上移、职能下移、专业外移、资源内移,进一步实现减员增效、减支增收的重要手段,更是推动我国科技创新从分兵出击向集团作战转变的重要契机。在运行上,技术创新共同体以“科技创新促进委员会”的形式,以制定和发布《年度(季度)科技创新指南》为抓手,以需求为主导、以项目为依托,实施金融资源导入、平台集群公关、内部产业催化等工作,同时,建立基于用户体验导向的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指标体系、实施高新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水平等级等方面的工作,行使在经费使用、权限归属、责权划分等方面的监督职能。
为掌握高新企业的整体全貌,应在加快推动行政、财政、税务、工商、交管等内部行政信息,以及金融、物流、贸易等外部商业信息和新闻、舆情、评论等外部社媒信息的社会数据聚合,并在此基础上根据“颠覆性技术创新能力指标评价体系”的动态评价数据和反馈结果,设计本市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大数据挖掘模型、本市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和本市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平台。通过对海量社会数据聚合的分析,实现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精准管理。
掌握域内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阶段和状况是政府实现高新企业精准管理的重要基础,也是政府鉴别、引进、调控和管理各类高新企业的重要依据,更是制定各类科技政策,保证其时效性、针对性的重要保证。进入大数据时代,各类社会数据呈现出数量大、类型多、结构复杂等特征,为培育颠覆性创新的策略环境,政府亟待构建相关社会数据聚合系统,并运用相关技术、模型、工具和方法推动域内颠覆性技术创新的产生和发展。综上,社会数据聚合及其大数据分析结果对政府管理决策具有重要作用,其一,可作为我国高新企业和技术引进指明方向,避免招商陷阱;其二,可推动我国社会数据的规范权、保管权、使用权和利用权进一步向政府集中,兼得打破行政条块分割和数据知识产权之利,对推动我国行政体制改革、提升政府社会资源调动能力和社会动态预判能力有着重要作用。
科技研发成本居高不下,产学研链条通而不畅是制约我国企业技术创新的关键痛点。为此,需要融政企学三方,以物力复用链、财力支持链和人力共享链为主要内容打造区域协同研发链,推动研发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物力复用链的主要任务是推动我国高新企业在现有环境下,快速获取成套实验设备、科研平台及其配套技术指导。它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和推动机制创新,逐步实现我国范围内高校、研究所和高新技术企业所辖研究设施、研究设备和研究器材的打通使用,实现降低高新企业研发成本、提升高校和研究所设备利用率和利用收入、加速高新企业和研究机构之间产学研联系的多重功效。财力支持链的主要任务是推动我国科研设施复用机制的快速铺开。它针对物力复用链中存在的设备使用成本、人力服务成本、研发耗材成本等费用,在不占用财政资金的前提下,采用税费抵扣、政策松绑、流程优化、管理简化等手段为物力复用链提供财力支持。聚力共享人才链的主要任务是为物力复用链和财力支持链提供人力支持,需要借助科技创新促进委员会的协助,通过构建人才共享沟通机制、人才共享信任机制和人才共享激励机制,打通企业内外、体制内外和区域内外的人才藩篱。
各类新兴技术和知识产权是新时期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核心热点,获取、保护和利用新型技术和知识产权是各国政府推动技术扩散、延长繁荣周期、摄取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为此,政府除税费外,还应享有技术创新共同体和区域协同研发链中新技术、新成果和新产品的成果收益。
为实现放大知识产权,助力企业实现颠覆性技术创新,一是需要保护和明确知识产权。对政府实验室、科研设施复用平台、高等院校、研究所和政府之间的知识产权归属进行清晰定位,明确成本、收入和增值之间的利益格局,加速各类知识产权成果的商业化进程。二是构建良性循环机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各类银行、风投基金、投资公司、国际国内企业采用包括购买技术、购买服务、技术研发投资等方式与政府进行合作,推动政府知识产权的快速变现。三是推进重点项目。行业协会要围绕战略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跟踪发布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信息和竞争动态,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构建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体系。四是制定专项规划。政府层面要围绕国家重大产业规划、高技术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提高创新效率,降低产业发展风险。推进专利数据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建立财政资助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利用。借“一带一路”的东风,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交流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