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城市矿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启示

2020-07-01 07:36庞云龙
绿色科技 2020年8期
关键词:矿产废弃物分类

庞云龙,董 琳,江 伟

(1.山东省威海市人才创新发展院,山东 威海 264200;2.山东省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山东 威海 264200)

1 引言

2017年我国调整《禁止进口固体废物名录》,使洋垃圾“入侵”问题基本得到控制。然而印度、马来西亚等亚洲国家垃圾进口量迅速增长,迫使这些亚洲国家纷纷出台政策限制垃圾进口,2019年5月菲律宾退回了加拿大的60余个装满垃圾的集装箱,亚洲垃圾保卫战悄然打响。这场国际垃圾战使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再一次成为世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调查数据显示,假如计算地球上所有人排放的垃圾,其总量竟达30万亿t。人类垃圾已遍及全球,甚至在人迹罕至的北极、珠穆朗玛峰、马里亚纳海沟均报道已被垃圾入侵。这其中主要以塑料垃圾为主,据统计全球每年产生将近3亿t塑料垃圾,超过800万t进入海洋,微塑料占海洋塑料垃圾的90%,被称为海洋PM2.5,研究表明微塑料已经出现在人类的食物链中。因此,垃圾战争不仅仅与生态环境有关,更加关系到人类自身的安全。而从资源的角度来说,垃圾是一种资源浪费。

自从人类进入工业革命以来,世界各国纷纷迈进发展城市文明时代,据2019年联合国秘书处经济与社会事务部(UNDESA)报告指出,到2050年全球人口预计将达到97亿人,届时全球城市化水平将会达到70%,消耗的自然资源会以各种形式向城市集中。300多年来,全球80%的矿产资源通过工业化进程已经从地下转移到地上,经过城市代谢最终以垃圾的形式丢弃在人们周围。垃圾已经成为伴随人类发展的一道必选题,在垃圾问题日益严峻背景下,为了充分利用废弃物资源,缓解环境承载压力,以循环利用为主题的“城市矿产”(urban minerals)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据统计,全国600多座大中城市中,超过60%被垃圾包围,25%的城市将无处堆放垃圾[1]。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13年我国正式取代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一次能源消费国,2017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量31.32亿t油当量,占全球能源消费比例23%[2],GDP能耗每万美元为3.1 t油当量,预计到2020年下降至2.9t油当量/万美元,但仍超过美国当前的121%左右。如何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满足人们对于绿水青山的生态诉求,成为当下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

城市矿产是我国城市循环经济的具体实践,是循环经济领域中的标志性概念。开发城市矿产资源不但能够缓解资源压力、减少环境污染,而且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有效途径。目前,国家发改委和有关部门已确定6批49个国家级矿产示范基地。我国以城市为单位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过程成绩斐然。“无废城市”(no-waste city)建设与开发城市矿产一脉相承,是循环经济向纵深发展的体现,属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更高级阶段。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理论背景下,国务院在2018年12月发布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提出了“无废城市”的城市管理理念。本文在梳理我国开发城市矿产工作的基础上,分析了城市矿产资源化利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国内外开发城市矿产的先进经验,以期为我国“无废城市”试点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更好地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2 城市矿产的发展现状

城市矿产与原生矿产资源不同,可视为城市代谢过程中的次生产物。其概念的发展过程是循环经济理论不断实践化的过程,目的在于改变之前“资源-产品-废弃物”的线性发展模式,形成“资源-产品-再循环再利用”的闭环式发展模式[3]。如图1所示。

2.1 城市矿产的概念形成

城市矿产概念最早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初期,美国城市规划学家Jacobs提出设想,将城市作为未来的矿山[4]。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的斯潘德洛夫号召“在城市开矿”,1985年我国学者杨显万等首次使用并转述了“城市矿山”。1988年,日本学者南條道夫首次提出并定义了“都市矿山”,将再生资源蓄积场所称为“都市矿山”,如废旧电器和机电设备等[5]。随后经过各国学者的不断发展完善,城市矿产概念逐渐被世界接受。表1列出了城市矿产概念的形成及引入我国的主要过程[4,6]。从城市矿产的概念形成过程可以看出,人们对于城市矿产所包含的范围仍然在不断丰富完善,其定义也没有统一定论。经历60多年的发展,如今城市矿产被定义为储存在城市中的矿产资源,包括正在使用和已经废弃的资源[6]。

图1 城市矿产开发的闭环式发展模式

表1 城市矿产概念主要形成过程

2.2 城市矿产成矿规律的研究

研究城市矿产的成矿规律为开发城市矿产奠定了理论基础。主要研究内容是把城市矿产的形成过程、社会积蓄量、时空分布及影响成矿因素等解析清楚。目前成矿规律研究多集中在金属产品领域,如铁、铜、铝、铅等。物质流分析(MFA)是目前国内外使用的主要研究方法,该方法基于对资源流动的过程性描述来研究资源量的代谢特性,擅长定量分析经济社会中资源、能源的流动和集聚,在资源与能源管理和决策科学中有着广泛的应用。例如分析美国金属铝的社会存储量和流动特点[7],测算澳大利亚每年废弃铜锌产生量及主要来源[8],我国金属铜的社会存量和铜制品的报废量计算[9],我国金属铝的社会存量估算[10]。

2.3 垃圾分类与回收体系

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已经超过2亿t,过去7年每年平均增长率为4.53%。如图2。目前我国生活垃圾处置共分为3种方式:填埋、焚烧和堆肥处理。而由于堆肥垃圾原料很少被有效分类回收,造成重金属等污染,使堆肥处置得不到很好应用,因此我国生活垃圾处置方式主要是填埋和焚烧。2017年数据显示,我国垃圾填埋量虽然在逐年减少,但是仍然有超过半数的生活垃圾进行填埋处理,接近40%的生活垃圾最终被焚烧。如图3。虽然垃圾填埋量占比逐渐下降,但实际填埋量却在持续增加,各大城市填埋场使用年限和填埋空间已接近上限,同时填埋带来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问题依然严峻。焚烧虽然能够减少填埋量,但是现有的技术仍然未能有效解决有毒气体的排放污染。

图2 2010~2017年全国生活垃圾产生量

图3 2010~2017年全国生活垃圾无害处置情况

发达国家经验表明,生活垃圾分类是解决填埋和焚烧所带来的高昂社会成本问题的唯一办法,同时也是实现城市矿产开发利用的基础。在日本定时定点进行垃圾分类回收已经融入到人们生活理念和日常行为中。例如,规定在每周固定的时间回收固定种类的垃圾;用不同颜色标记的日历来提醒居民不同种类的垃圾回收日期;电视台专门设置一档节目在全国寻找不处理垃圾的人,引起人们对垃圾分类的重视[11]。在韩国如果发现有人处理垃圾不当,可能面临100万韩元罚款。而在英国如果发现垃圾没有妥善分类,不仅会面临垃圾拒收的情况,而且还可能受到警察罚款。在美国各个州都有相关法律禁止乱丢垃圾,触犯者将面临最高1000美元的处罚,甚至有入狱的风险。

就我国目前情况而言,居民主动进行垃圾分类的意识薄弱,各种生活垃圾混在一起,使可再用资源无法有效回收利用,统一被运到垃圾场填埋或焚烧。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也容易引发二次污染问题。2019年住建部等9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正在尝试通过立法的形式推动垃圾分类,这表明中国垃圾分类已进入强制时代。

垃圾回收系统是实现城市矿产循环利用的关键环节。目前我国回收体系存在以下问题:首先,大多数的回收是通过个体户和小规模企业完成的,他们的技术、设备落后,不能实现城市矿产资源的高效利用,而且粗放简单的作业使得回收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随意丢弃到周围环境中,造成环境二次污染。其次,分散的回收网络造成市场交易信息缺失,阻碍了城市矿产的开发利用。而具有资质的正规回收拆解企业常常因为“吃不饱”难以发展壮大。

在构建城市矿产回收体系的发展历程中,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都有很好的借鉴之处。以家电为例,日本采用“消费者付费制度”,通过由零售商到生产商这个逆向物流来实施回收,消费者支付运输与处理费用。此外,消费者还需支付回收站以及相关管理机构的运营管理费。日本废旧电脑的回收由邮政公社负责,将邮政局在全国的网点作为回收场所,提高了回收效率[12]。德国采用“生产者付费制度”,依靠公共废物管理机构进行上门回收,由生产商承担废旧家电的回收处理费用。同时开发了线上APP,方便居民充分利用周围的回收网点。欧盟规定各成员国除了要建立相应的配套回收设施外,还要保证生产商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建立回收处理系统[13]。

2.4 城市矿产的再利用

随着城市矿产的概念逐渐丰富完善,对于城市矿产的开发利用不再局限于废弃物的处理,回收功能落后的废旧产品,使之重新进入消费环节,有助于推动废弃物减量化,降低废物处理社会成本,缓解环境承载压力。如今人们的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对于产品功能提出更高的需求,产品更新换代频率加快。尤其是电子产品,在使用年限内就被新款取代,造成了资源浪费。日本政府利用废弃物回收情报网络、旧货交易会等多种形式推进废弃物的再利用。德国的周末跳蚤回收市场是淘汰品再利用的主要途径之一,既带来了经济效益,又减少了废弃物产生量。在美国的家庭拍卖或者捐献活动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习惯,用过的电子产品、家具、图书等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变现”或捐助给穷人,实现物尽其用。美国政府部门和慈善机构等也会不定期组织此类活动,引导废旧产品循环再利用。对于无法正常使用的产品,针对损坏或报废的零部件进行分析评估,通过技术修复和改造的方式,使再制造产品重新达到使用要求。

2.5 城市矿产的科技支撑

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离不开先进的处理技术及设备支撑。我国城市矿产开发利用虽然已得到社会普遍认同,但面临技术难度高、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大多数企业只是进行简单粗放的拆解加工,精细化、智能化程度不高,导致资源利用效率偏低而且容易造成二次污染[14]。当前,我国亟需提高废物分类、拆解、分选、环境无害化工艺技术水平,尤其是废弃电子电器产品以及报废汽车的拆解处理技术。

西方发达国家开发城市矿产十分注重科技投入,加强关键技术的研发与应用[15~17]。美国的回收公司专业化程度很高,甚至达到了对于产品零部件的专业化回收,美国还建立了众多的实验室进行回收仿真实验,探究回收效果。日本根据不同品牌废弃电子产品特性改进处理工艺,采用射频识别(RFID)技术,增强了废弃物处理的实用性和适应性。日本通过回收、拆解、切片三个环节实现废旧汽车循环利用,切片以后,经过专业的技术设备进行粉碎和分选,分别提炼出不同的物质,成为全球掌握该项最先进技术的国家[18]。德国的汽车制造商为了提高了废弃物粉碎残余物的再生利用率,与处理商共同研发粉碎残余物的分离技术。同时,还合作建立了国际拆解信息系统(IDIS),共享数据资料[12]。为了防止电子废弃物在处理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德国政府规定电子产品生产者必须具备处置和再利用废旧电子产品的技术和设施。此外,德国生产商从产品的设计、原材料选择就开始考虑将来的废弃物再利用,形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良性循环[18]。

2.6 社会参与度对城市矿产的影响

企业是开发城市矿产的先锋队,发达国家要求生产企业坚持“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生产者责任。日本和德国高度重视产品从生产到最后处理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要求生产商遵循生态设计原则,在产品设计之初就考虑其回收时的加工与拆解,最大程度地提高物质的循环能力,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要求生产商在包装上标明产品主要成分以及是否具有回收价值。索尼公司产品的所有零部件均由单一材料制成,以便易于回收循环再利用[12]。

除了生态设计,推进企业“自我循环”也是国外较为先进的城市矿产发展模式。美国化学工业巨头杜邦公司通过在企业内部实施物料与能源循环,减少了25%的固体废弃物和70%的空气污染物排放[19]。在企业“自我循环”的基础上,形成不同企业之间各种资源集成、各产业间共生耦合和代谢关系,构成了城市矿产开发的高级模式,即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理念。丹麦卡伦堡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是世界第一家生态工业园,园区内上游企业产生的废弃物或副产品可以作为下游企业的能源或原材料,形成主导产业与关联产业之间分工明确、互相协作的有机整体,降低了企业成本,同时减少了废弃物排放量。实现了资源循环利用以及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18]。目前我国生产者在生态设计方面仍然动力不足,企业并不需要对产品的终处理承担责任,而且除了在2006年规定在电子产品中不得含有某些有毒有害的物质外,国内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企业实行绿色制造进行明确的限制[20]。

在居民参与度方面,调查显示,我国城镇居民对废弃物再生利用的意识不到10%[19]。2019年7月,北京和上海出台号称史上最严的垃圾分类办法,标志着中国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代。按计划,到2020年年底,全国46个重点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为何国家要如此迫切地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其实科技工作者早已给出答案,垃圾围城不仅仅是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威胁到人类自身的安全。长期以来,我国对于垃圾分类始终不够重视,混合投放、乱丢垃圾等仍然是居民的主流意识和习惯。比较而言,发达国家的居民参与度普遍较高。日本出于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等原因,在宣传教育上从不吝惜投入成本,经过长期实践,垃圾分类已经成为人们一种生活习惯。日本从幼儿园就开始根植垃圾分类意识,人们使用垃圾回收再生产的产品没有任何反感情绪[21]。瑞典约60%的消费者愿意选购带有生态标识的产品[22]。美国为了促进废弃物循环利用,提高居民参与意识,特别设立“总统绿色化学挑战奖”,鼓励有实用价值的技术创新及应用[19]。

2.7 城市矿产开发的政策引导和法律保障

根据1987~2015年我国城市矿产政策法规出台情况,发现城市矿产政策总体效力层次偏低,且缺乏权威性。除《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法律形式规定,其余大多以“意见”、“通知”、“办法”等形式出现,大多不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影响了预期效果。而且涉及的发文主体部门众多,存在多头管理的情况,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和协调,导致许多相关政策要么执行不到位要么存在相互掣肘的现象[23,24]。另一方面,中国城市矿产开发经过30多年的发展,政策法规却未能进行适时的调整,尤其是在立法方面,缺乏专项立法。20世纪70年代,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为促进城市矿产的回收利用,开始进行立法工作,先后颁布实施了一系列专项法律法规。例如日本颁布了《容器与包装物再生利用法》《食品资源再生利用法》《汽车资源再生利用法》《家电资源再生利用法》及《建筑材料再生利用法》等专项法规,分类指导城市矿产的开发利用[25]。

国外的发展经验表明,城市矿产政策体系除了法律体系以外,还应该包括产业引导性政策。通过收费、补贴、押金-返还、政府采购、公众环境教育、资源环境信息公开等政策激发了市场活力,有效提高了社会参与度[26~28]。相比之下,我国政策主要突出政府主导力,强调国家干预能力,往往缺乏灵活性,偏向按照“一刀切”的方式,导致政策无法发挥预期效果[24]。而且现阶段我国城市矿产开发利用的支持引导政策以财税政策为主,政策手段相对单一,相关的金融贷款、投资、技术研发、宣传教育等政策手段仍需要进一步完善。由于政策缺乏系统性,覆盖面不足等原因,导致产业链各环节政策之间无法形成政策合力,在一定程度上削减了政策实施效果[29]。

2.8 环境效应

从整个城市矿产开发的战略来看,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对环境的影响是发达国家开发城市矿产的主要目标之一。一方面,现阶段我国城市矿产开发被很多人简单理解为废物的再利用,而忽略了其造成的严重环境问题,甚至威胁人类健康。例如,由于固体废物挥发产生的氨、硫化物造成的大气污染;废物渗沥液中的化合物渗入地下水会引起水源污染;废弃物中有许多病原菌可以通过土壤、大气、水等媒介,由呼吸道、消化道或皮肤摄入人体,危害身体健康[30]。

另一方面,开发城市矿产带来的环境效应非常显著[31]。经统计,美国回收利用800万t金属,可直接减少2600万t的温室气体排放,相当于500多万辆汽车在公路上行驶一年产生的温室气体量[32]。日本评估废纸、废塑料和有机废物的回收利用,可减少69 kt CO2排放和8 kt焚烧灰[33]。

3 我国“无废城市”建设情况

2019年4月生态环境部确定“11+5”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方案,即深圳市等11个试点城市,以及河北雄安新区等5个地区作为特例,参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推动。当前,我国各类固体废物累计积存量约600~700亿t,每年产生约100亿t,且呈逐年升高趋势[34]。建设“无废城市”有利推动循环经济理论在我国的实践和发展,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

“无废城市”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零废物排放,而是按照当前科技发展水平,通过提高绿色能源使用比例、降低经济发展能耗、城市矿产开发等手段,达到减少城市代谢终产物排放量、提高资源利用率、废弃物处置安全的要求,最终实现废弃物填埋和焚烧量不断减少的目标。如图4。Brunner认为城市废弃物的开发利用应从促进城市新陈代谢的角度考虑,深入细致地理解原材料、物质流动、城市系统等各方面,实现城市持续发展[35]。

图4 “无废城市”代谢示意

4 城市矿产开发对于“无废城市”建设的启示

“无废城市”建设是城市发展的前沿理念,截至2018年,全球共有23个城市联合发布了“建立无废城市”的宣言[36]。当前我国提出建设无废城市适逢其会,走在了国际前列。发达国家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方面作出的长期不懈努力为无废城市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我国城市矿产开发经历30多年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我国“无废城市”建设提供良好的借鉴作用。作者在前文总结城市矿产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参考。

4.1 推行垃圾强制分类体系

据报道,中国是世界上较早提出垃圾分类的国家之一[37],文献记载可追溯到1957年发表的《垃圾要分类收集》,主要目的是为了节约资源,还没有意识到环境保护问题,可如今中国的垃圾分类工作仍然起效甚微。发达国家实践经验表明,垃圾分类需要构建以立法为坚实基础的强制分类体系。2019年以来,在北京、上海的带动下,全国各地纷纷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当然仅靠法律处罚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完善能够支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硬件配套设施,建立垃圾分类奖惩机制,激励和引导居民自觉参与垃圾分类。以日本为例,日本国内垃圾分类极其精细,可细化为10余种,按照规定不同垃圾须在不同时间、以不同的包装方式投放。为避免清运过程出现垃圾混合现象,每次只清运一种垃圾,根据垃圾种类分别运输到相应的垃圾处理场所。

4.2 构建多渠道的回收系统

面对当前回收体系“散乱小”的现状,各地开始探索基于O2O的“互联网+回收”模式[38]。中国作为世界移动互联网第一大用户,为城市矿产“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奠定了基础。我国湖北谷城、广东佛山、河南大周基地通过搭建线上信息平台,结合线下回收网点,打破了传统的回收格局,有效地促进了废弃物集中处理[39]。

此外,上文中提到的日本逆向物流系统,以及德国的“二元回收”系统也非常有借鉴意义。“二元回收”系统中,生产商和销售商作为出资方,委托第三方企业进行垃圾回收、分拣、处理及循环利用。我国天津生态城的垃圾气力输送系统也非常值得推广,该系统借鉴新加坡垃圾回收先进经验,有效解决了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等问题。

4.3 海洋塑料垃圾防治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涉及的16个城市和地区中,包含深圳、天津、威海3个沿海城市,如何减少海洋垃圾产生量将是本次“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亮点内容,尤其是海洋塑料垃圾的防治工作。研究表明,自从人类开始大规模生产塑料以来,已产生83亿t塑料制品,其中75%最终变成了垃圾,而每年向海洋输入的塑料垃圾超过800万t,经过阳光、风浪和海流等作用逐渐分解成为微塑料。由于海洋微塑料具有流动性强、跨区域性等特点,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的主要做法是针对源头进行治理。一是施行生产责任制,要求生产商在产品设计时考虑塑料垃圾的回收处理,在后消费阶段负责废弃产品的再回收利用。二是改变居民消费行为,降低塑料产品流通量,鼓励使用塑料替代品,限制一次性塑料品的使用。例如,美国在2015年颁布法律禁止在国内生产、销售添加塑料微珠的化妆品。我国海洋微塑料防治工作刚刚起步,可借鉴的经验比较少,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寻求国际先进的技术支持和理论指导。

4.4 推行“3+1”和“5+1”发展模式

企业是废物循环利用的排头兵,是关键环节。发达国家大多采用生产者责任制,包括制造商、进口商、品牌商在内的企业,对其产品及包装的全周期负责,从产品的设计、材料选取,到产品生命周期结束时对其回收处理。例如美国、德国等国家首先在企业内部推行清洁生产、建立生态产业链,实现部门之间原料的循环使用以及生产链条的延伸,从而减少废弃物排放量,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环节中原料和能源的消耗[18]。其次是通过建立生态产业园区,提高园区内企业之间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流效率,节约成本的同时也减少了废物的排放量。依托园区发展形成产业集群,集群内主导产业与关联产业之间和谐分工、互相协作,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40]。

我国也曾提出过“3+1”和“5+1”模式,“3+1”即小循环(企业内部)、中循环(生态工业园区内企业)、大循环(社会循环)、废弃物处置和再生资源产业。在此基础上增加微循环(个人或家庭)和超大循环(全球),将循环经济理念贯穿于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中,即“5+1”模式[19]。

4.5 坚持政府主导,引导多方参与

根据我国目前的发展现状,应借鉴德国的运行模式,坚持政府主导,鼓励引导各方参与的原则。在政策法规方面,需要颁布涉及不同废弃物再利用的专项法律法规,还需出台覆盖全产业链的引导政策,扩大政策作用范围,在产业链前端着重引导生产商做好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生态设计,中段加强企业清洁生产能力,提高末端废弃物利用技术水平,鼓励企业建立逆向物流体系。同时在税收补贴、土地利用、回收、信息咨询、科技研发等方面给予废物再利用企业适当的优惠和扶持。应积极引导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等多种市场主体参与进来,努力营造优良的市场环境,不断提高行业的市场竞争力[23]。例如德国的押金返还制度;日本的特别退税制度、资源回收奖励;加拿大的废旧轮胎管理基金等。此外,当地政府应注重培育龙头企业,带动行业中小企业朝规模化、集群化、专业化、高端化方向发展。

4.6 注重居民的意识培养

居民意识的培养是一个长期而艰难的过程,回顾城市矿产的开发历程,发达国家民众意识的提升总是伴随着环境污染和资源枯竭问题。以日本为例,20世纪60年代日本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并不强,在经历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之后,日本才逐渐意识到垃圾分类回收的重要性。现如今,垃圾分类回收做得最好的国家就是日本,人均垃圾产生量世界最低。这得益于深入人心的垃圾分类意识,日本儿童从家庭教育就开始培养良好的垃圾分类意识,做到了真正意义上的从娃娃抓起[21]。

居民参与是解决我国环境问题和实现废弃物循环利用的重要基础。居民意识一旦养成,就可以在社会各个生产和消费环节发挥潜移默化的作用。教育是立国之本,在“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教育同样发挥基石作用。首先,在幼儿教育期间就应该宣传厉行节约的精神,培养废物循环利用的意识,并纳入国家基础教育体系。其次,鼓励民间组织参与废物循环利用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灵活性,深入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资源循环利用和垃圾分类等宣传教育活动。再次,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充分发掘现代互联网传播平台优势,增加小视频、动漫等灵活生动的宣传方式。大力倡导居民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消费,鼓励居民购买绿色产品,引导居民践行资源节约,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

猜你喜欢
矿产废弃物分类
英国政府发布首个“关键矿产战略”
制造了全世界三分之一废弃物的产业
Beautiful And Rich Xinjiang
新型医疗废弃物焚化舱
水泥回转窑处理废弃物的分析
电子废弃物
按需分类
教你一招:数的分类
说说分类那些事
FOR THE PEACE OF MANKI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