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丹 吴丽芳 涂 翔 徐宝平 朱剑玲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江西 南昌 330039)
目前,学术研究界普遍形成的共识是城市近地层臭氧是典型的二次污染物,臭氧污染不是污染源直接排放产生的,而是排放到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等在太阳紫外线照射及一定的气象条件下(如强日光、高温度和低湿度等),经过一系列复杂的光化学反应,生成大量的臭氧、过氧乙酰硝酸酯、含氧有机物以及PM2.5等二次污染物[1-4]。
科学治理臭氧控制好前体物VOCs和氮氧化物是重点,VOCs和氮氧化物的比值关系是决定臭氧浓度高低的关键。2012年以来,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有所下降,但VOCs排放总量还在上升,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量的比值一直上升,这是当前臭氧污染发生的根本原因。我国当前执行的臭氧标准已是世界卫生组织最严标准,许多地区PM2.5浓度下降,但臭氧浓度上升。VOCs防治比氮氧化物更复杂,VOCs后面有一个S,表示VOCs有好几百种,包括非甲烷烃类(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卤代烃等)、含氧有机物(醛、酮、醇、醚等)、含氮有机物、含硫有机物等,要弄清楚这些VOCs主要行业分布并实施减排。研究表明,对于臭氧的生成,烯烃(乙烯、丙烯)、芳香烃(二甲苯、甲苯)和含氧有机物(甲醛、乙二醛、乙醛)贡献较大,而民用、交通和工业部门对上述污染物排放贡献率较高。协同控制理念已经得到共识,在治理实践中必须有更多的落地应用。
本文将通过对吉安市2017年4月O3超标时段,O3小时均值变化趋势,O3浓度空间分布情况进行分析,初步探讨臭氧(O3)超标的原因,为吉安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O3污染,逐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本文大气污染物O3和NO2数据均来源于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共享数据。吉安监测站点包括市环境监测站、红声器材厂、森林工业局、青原区法院,等4个环境空气国控站点。市环境监测站位于吉安市吉州区大桥西路23号市环保局10楼楼顶,东经:114°59′25″、北纬:27°07′14″,红声器材厂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跃进路中等专科学校教学楼7楼楼顶,114°58′31″、北纬:27°04′50″;森林工业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尚义路凤凰小学教学楼5楼楼顶,东经:114°57′58″、北纬:27°05′59″,青原区法院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东井冈路天立实验小学教学楼7楼楼顶,东经:115°00′27″、北纬:27°05′54″。
图1 吉安市国控站点分布图
3.1 2017年4月吉安市环境空气基本情况
2017年4月,吉安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0%,环比上月下降30.3个百分点,同比去年下降40个百分点,为全省11个设区市最低。
全市超标天数共12天,首要污染物全部为臭氧。PM10、PM2.5、SO2、NO2、CO等5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均未超标,O3超标12天。O3超标是2017年4月吉安市优良天数比例降低的原因。
3.1.1 O3超标时段分析
图1给出了2017年4月吉安市O3超标时段分布及日变化情况,结果表明:2017年4月,吉安市O3浓度日变化情况与全省其他设区市变化整体趋势一致,但O3浓度明显整体高于其他设区市。在O3超标时段分布上,吉安市O3超标时间段集中在4月1-4号、13号、22-24号、27-30号。全省O3超标的8个设区市和吉安市的O3超标时段高度重叠,说明全省O3超标受气象条件、污染物排放的叠加影响。
图2 2017年4月O3超标时段分布及日变化情况图
3.1.2 O3小时均值变化趋势分析
从图2吉安市O3小时均值日变化趋势分析来看,O3小时浓度总体上呈现明显的单峰型日变化特征,从0时~7时,O3小时浓度逐渐降低;8时开始,O3小时浓度逐渐上升,在13时~19时维持较高水平,其中16时为最高值;从19时开始,浓度又渐趋下降。结果说明,O3小时浓度的日变化与太阳辐射密切相关,白天浓度高,夜间浓度低[5]。
图3 2017年4月吉安市O3浓度变化趋势图
3.1.3 O3浓度空间分布情况
2017年4月,吉安市四个国控监测站点O3浓度值相差不大,处于同一水平。结果表明O3污染受全市中心城区整体大范围的影响,局地小环境对O3污染影响不大。
3.2 2017年4月全省环境空气基本情况
3.2.1 臭氧作为首要污染物超标天数情况
全省臭氧作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对比情况见表1。与去年同期相比,2017年4月全省11个设区市臭氧作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大幅增加,臭氧污染呈现上升趋势。
表1 全省臭氧作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天)
3.2.2 NO2浓度日变化情况
分析了2017年4月全省11设区市NO2浓度日变化趋势情况,如图3所示。2017年4月,吉安市NO2浓度日变化情况与全省其他设区市变化整体趋势一致,但NO2浓度整体明显低于其他设区市。
3.3 全国臭氧污染趋势分析
近年来,全国臭氧浓度逐年走高,逐步向高值区集中,呈现出明显的区域性污染特征[6]。2013~2016年,74城市O3浓度逐年上升,超标天数亦逐年上升,平均每城市每年增加3天臭氧超标日。臭氧污染呈明显日、季节变化特征。小时浓度峰值主要集中在午后至傍晚14时至18时之间。4月开始,臭氧超标问题逐步显现,5~10月,臭氧污染超标天数占全年90%以上。
自2014年起,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比例超过PM10,臭氧成为继PM2.5后的另一重要二次污染物。全省臭氧污染情况与全国趋势整体一致。
近年来,随着我国管控措施推进落实,多数污染物呈下降趋势,而臭氧浓度逐年走高,逐步向高值区集中,并呈现出明显的区域性污染特征。目前,颗粒物污染依然是我国最为突出的环境问题,但随着我国大力度控制和降低颗粒物浓度,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臭氧会成为继颗粒物后,影响空气质量的又一关键因素,需引起高度重视。
3.4 原因分析
(一)不利的气象条件
臭氧浓度与气温、日照时间等气象因素呈正相关性,4月份以来,随着光照加强、紫外线辐射强,温度升高等因素有利于臭氧前体物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臭氧[7-10]。
图4 2017年4月全省11个设区市NO2浓度日变化趋势图
2017年4月,吉安市降水量偏少、日照时数偏多,4月份平均日照时数133.2h,较去年同期(42.4h)增加214.2%;平均降水量124.5mm,比去年同期(293.9mm),偏少5.8成。因此,不利的气象条件导致吉安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所下降。
随着夏季的到来,我省气温升高、日照时间增加、降水量减少,全省臭氧超标问题也将逐渐凸显。
(二)VOCs与NOx协同控制不合理
O3生成受VOCs和NOx一次排放的协同作用。目前,吉安市人为源VOCs排放中,工业源、交通源、生活源、农业源的排放基数不清,特别是化工、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的排放情况尚未准确掌握,但总体上判断VOCs排放量仍呈增长趋势。而从吉安市环境空气中的NO2浓度看,其整体浓度低于其他设区市,说明当前NOx和VOCs控制力度不匹配,虽然氮氧化物减排取得了积极进展,但VOCs目前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仍亟待加强,从而造成其2017年4月O3浓度和超标天数明显整体高于其他设区市。
(三)国控站点臭氧质控情况
2017年5月初,吉安市环保局要求国控站点维护单位对四个国控站点做O3溯源标准传递,溯源结果表明站点监测浓度值比实际值偏高,误差在国家要求的范围(±10%)内。
另外,4月1日至4月20日对仪器进行平行比对,结果表明国控站点监测值较比对仪器的监测值偏高。
3.5 措施建议
(一)强化VOCs排放摸底及新增排放控制
应建立O3前体物对臭氧生成的“贡献率清单”,摸清臭氧前体物-VOCs排放情况,弄清影响臭氧的污染源种类、污染源数量,建立VOCs排放污染源排放清单。
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区域内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建项目要强化源头控制,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减少污染排放。
(二)强化VOCs与NOx协同减排
应结合本地O3污染形成和来源特征,加强VOCs和NOx排放对O3生成的敏感性分析,明确O3污染的主控因子,并充分考虑PM2.5污染控制对NOx的减排需求,确定适宜于本地的VOCs与NOx减排比例。对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等多类污染源综合施策,同时兼顾区域PM2.5的控制要求。
由于臭氧的形成机理十分复杂,控制难度大,目前包括发达国家在内臭氧污染也是尚未完全解决的大气污染问题。而VOCs和氮氧化物的比值关系的合理区间对臭氧控制最有利,学术界并没有给出结论。因此,建议设立相关科研专项,邀请有关科研院所或高校进行相关研究。
(三)强化国控站点的质量控制
建议吉安市加强与维护单位的协调沟通,定期对比检测,加强质量控制,科学表征数据,避免因仪器设备的偏差造成O3浓度整体偏高。
2017年4月吉安市臭氧(O3)超标的原因有不利的气象条件、VOCs与NOx协同控制不合理、国控站点臭氧质控情况等。因此,需强化VOCs排放摸底及新增排放控制、强化VOCs与NOx协同减排、强化国控站点的质量控制等各项措施有效措施控制O3污染,逐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