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贤华
摘 要:随着现代社会的高速发展,社会越加的看重人才的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而化学作为特别的基础学科,更需要学生有一定的操作实践能力,为了应对新的人才需求,本文研究和探讨一种新的以学生为主体、能提高学生兴趣锻炼学生综合能力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是根据课堂的目标和学习内容,列举一些实际的具体案例,让学生在具体的环境中分析和思考,培养学生解决问题能力,增进学生对于原理概念的认识和理解的一种教学方法,它是顺应时代新兴的教学方法,本文列举实例并分析、探究案例教学对于高中化学教学的重要性。
关键词:高中化学教学;案例教学
一、案例教学的发展
其实古时就有案例教学法,我们耳熟能详的举一反三和触类旁通都是案例教学法的体现,然而就是这么有历史且一直流传下来的好教学法,却并没有收到什么重视。直至1921年,哈佛商学院才出订了第一本案例集,这是案例教学的第一本正式书籍。八十年代初,中国开始接触案例教学,并逐渐成为中国教育界的新宠,但作为新星,还未成熟,虽然课程改革后规定要在高中阶段落实案例教学,但目前的案例教学的研究仍旧停留在理论层面,并没有任何实际成果。
二、案例教学的概念
案例教学,顾名思义就是通过列举案例的方式来进行教学。通常教学都有一个教学目标,那么围绕这个教学目标列出几个案例,让学生参与到案例的分析、调查、解释中,引起学生的兴趣,增强学生的分析实践能力,這就是案例教学。案例教学中的案例一词来源于法学,不同于平时上课作用的举例子、案例,是人们在生产生活当中所经历的典型的富有多种意义的事件陈述。它是人们所经历的故事当中的有意截取。案例一般包括三大要素。案例对于人们的学习,研究,生活借鉴等具有重要意义,由此可见,案例更具备内容完整性和相互连续性,与课堂中的举例子有着明显的不同。案例教学是一种通过模拟或者重现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场景,让学生把自己纳入案例场景,通过讨论或者研讨来进行学习的一种教学方法,主要用在管理学、法学等学科,如今也广泛应用于临床医学教学中。教学中既可以通过分析、比较,研究各种各样的成功的和失败的管理经验,从中抽象出某些一般性的管理结论或管理原理,也可以让学生通过自己的思考或者他人的思考来拓宽自己的视野,从而丰富自己的知识。
三、案例教学和传统教学的区别
教学的历史十分深厚,千百年来人类通过教学来延续和传递知识技术,古时的私塾、学堂,现今的高中、大学,教学经过长时间演化有很多方法,各有不同,各有所长。在日新月异的今天,对人才的需求由重理论慢慢趋向于重实践重应用,案例教学更符合新时代的要求,那么它和传统教学到底有什么不同?总结为两方面。
(1)主体不同。传统教学以教师为教学的主体,教学的过程就是教师用讲的方式讲书本上的知识灌输给学生,学生被动的接受知识,忽略了学生对于知识的理解和思考,同时整个课堂全部按照教师的节奏走,学生没有参与感,无法和教师产生共鸣,课堂枯燥乏味、死气沉沉。教师知识作为一个讲解员的存在,尽管教师积极备课,讲解认真仔细,描述生动,最多只是个好的讲解员而已,整个课堂缺乏交流和思考,可以说学生的存在可有可无。而案例教学则是以学生为主题,教师只起到引导和组织的作用,整个课堂是以学生的发言和思考为主,极大的激发了学生的兴趣,同时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锻炼学生综合素质,学生自己有思想,对于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更深。
(2)方式不同。传统教学注重结果的正确性,有教师来讲解答案和过程,学生只是机械的记住应该怎么做,而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做,这就叫做“授鱼”。案例教学则是由教师引出问题,让学生独立思考、解决问题,教师只起到启发的作用,整个问题由学生自己得出答案,这就叫做“授渔”。
四、案例教学对于高中化学教学的意义
在日益发展的今天,社会对于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偏向实践,如果把课本上学到的知识用在实际生活中,可以说是每一科的重要教学内容。化学作为一门基础学科,以试验为基础,应用在生活的各个角落,更是看重把理论应用在生活中的能力。然而化学课本满目的方程式,不仅扼杀了学生的兴趣,更把他们脱离了实际生活,很多化学高材生实地作业能力不足。因此,在高中化学教学中使用案例教学是十分有必要的。
五、案例教学在高中化学教学的实例
结论:
成功的教育不仅仅是让学生学到知识,更是使学生能够真正的运用知识。课本的教育终究是以理论知识为主,很大一部分学生在步入社会之后感到自己学了一身的“本领”,却没有一丝用武之地,这就是在学习知识的时候缺少加入具体的案例。要想让学生真正在学习化学课本知识、交上完美答卷的同时,培养其对化学的学习兴趣,解决问题的灵活思维,在化学课堂中加入案例教学是最有效的办法之一,也是顺应我国教育发展的趋势中至关重要的一点。
参考文献:
[1]邵红安. 浅谈案例教学法在高中化学教学中的实践[J]. 理科考试研究, 2015, 22(11):77-77.
[2]牟海燕. 浅析化学教学中的案例教学法实践[J]. 中学课程辅导(教学研究), 2017, 011(023):184-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