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还清了才发给博士证书
我1946年出国,先在加拿大待了半年,以后到了美国。在多伦多大学进修的时候,中国正在打仗。打起仗后,一是我们不能汇钱回中国;二是我的家眷来不了。所以我只好放弃多伦多大学的进修,提前去了美国衣阿华大学。
到了衣阿华大学,比较容易地就把我的爱人跟孩子都接来了。后来,我女儿在美国出生,当时的四口之家,仅靠我一个人拿化学系的奖学金,不够维持生活,所以我就到药理系去工作了。美国人很喜欢多出论文,我就跟药理系的教授约定,说你每月给我100美元,我保证一年出两篇论文。结果我一年里不是出了两篇论文,而是写出了5篇论文。
两边的收入加起来,对于四口之家的生活还是很困难的。后来我爱人虽在当地找了研究助理的工作,可钱仍不够用,我又把她送到了芝加哥去工作,周末她还要来回跑。她到芝加哥后,我还得跟学校借钱。等到我获得博士学位,拿到博士证书的时候,孩子很高兴地跑过来,要看博士证书是什么样子。我打开装证书的夹子,可里边写的是:请你把学校的借款还清了,我们再给你发证书。我当时欠了学校两三百美元吧,但那时的钱值钱,是现在的10倍。后来我开始了新的工作,一两个月就还清了欠款。
1948年,我当选美国化学荣誉协会会员,4月又当选美国科学荣誉协会会员。
美国不愿意让我回国
我在1951年研制C-14-甲状腺激素等的资料,至今还存放在美国国家档案局中。我的两种放射性化合物的合成方法的论文全文就存放在美国国家档案局里。其实也不是什么保密的文献,可以拿钱到档案局把它买出来看。当时,所谓的标记化合物、同位素化合物的研究工作才刚刚开始。我拿到博士学位后,应聘在医学院放射性研究所工作,当时搞同位素是新事物,美国不希望中国或者其他共产党国家掌握跟核技术有关的知识,他们就不愿意让我回国。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便开始了所谓的原子能和平利用,所以有些学校就开始创办这类放射性研究所。我们研究所的所长伊文斯教授参加过原子弹研究(曼哈顿计划),后来当过核医学会的会长和《核研究》杂志的主编,他很有办法筹集基金,所以我們那个研究所搞得挺现代化的,当时一切用品都是全新的,所有的实验台等设备都是不锈钢的。
那时候我在美国拿的是年薪,一年大概是四五千美元,我爱人也有近3000美元,我们两人的收入加起来不比美国中西部地区的大教授少。学校管外事的官员对我说,你若是在这留下来,我就给你升职、加薪,让你有美国国籍。他认为美国国籍是给你的恩惠,因为好多人想入美籍都入不了。另外,当地警察局又给我们一个准备逮捕我爱人的通知。因为她来到美国时是研究助理,可这个时候她已经在一个医院里工作了,属于“非法就业”。通知中又称:假定她不离开美国,可以缓期执行20年。
为了不让他们抓人,我找了好多教授和同事,还找过当时管理留学人员的人。我一方面跟他们争,另外也想了一个办法,找在协和医学院干过的美国教授来证明,说中国人很讲孝道,中国人要养父母——这是美国人不能理解的。现在不许我寄钱回家,但母亲还得我们养她呀。
如此争取的结果是,过了一年多还是放我们走了。
(摘自《医者仁心》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