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森 龚文生
摘 要: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国际交往日益密切,人类对自然环境过度开发,突发重大公共事件日益频发,煤炭作为基础能源,电力事关民生,电煤供应事关电力运行安全。文章以新冠肺炎疫情贵州省启动一级响应以来电煤供应为例,研究贵州在突发重大公共事件时的电煤供应安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旨在完善电煤供应体系,确保在突发公共事件等不确定性因素紧急情况下电煤供应安全。
关键词:重大公共事件;贵州省电煤;供应安全
中图分类号:F426.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2945(2020)18-0066-02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nd increasingly close international exchanges, human beings over-develop the natural environment, major public emergencies are increasingly frequent, coal as a basic energy, electricity is related to people's livelihood, power coal supply is related to the safety of power operation. Taking the first-level response of COVID-19 epidemic in Guizhou Province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studies the safety of power coal supply in Guizhou during major public emergencies, and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power coal supply system and ensure the safety of power coal supply in case of public emergencies and other uncertain factors.
Keywords: major public events; power coal in Guizhou Province; supply security
引言
近年来,我国在经历了1998年抗洪救灾、2003年SARS、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汶川大地震、H1N1等突发重大公共事件后,逐步建立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体系,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并逐步进入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发展阶段。2020年伊始,我国爆发了新冠肺炎疫情,其传播速度之快和对经济与社会的影响之大远远超出了预期,虽然我国迅速采取了科学有力的应对举措在防治與应急等各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复杂的疫情变化以及随之而来的各种社会管理问题,亦暴露出我国在应对突发重大公共事件机制的不足。本文分析了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的重要性和火电运行的现状,从突发重大公共事件的视角,以贵州省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电煤供应为例,研究在特殊时期电煤供应安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旨在完善电煤供应体系,积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电力运行安全。
1 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和火电运行的现状
煤炭作为我国重要的基础能源,2019年我国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7.7%,并提供了65%以上的电力,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在2020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工作报告中明确了煤电、煤炭在我国能源新安全战略体系中的应有定位,明确要深刻认识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和煤炭的基础性保障作用,持续做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这篇大文章,不轻易转移对煤炭的注意力,不轻言“去煤化”[1]。
贵州是我国南方最大的产煤省区,也是“西电东送”“黔电送粤”的主战场之一。截止2020年3月底,贵州省全口径电力装机容量6657.58万千瓦,燃煤发电3392.59万千瓦,占比50.9%,全省统调装机容量5290.98万千瓦,燃煤发电2523.6万千瓦,占比47.7%。贵州省煤炭资源赋存条件具有资源分布不均衡、地质构造复杂、煤矿自然灾害严重等特点,且受近两年贵州省煤炭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贵州大、中型煤矿建设滞后,小型煤矿受政策和安全条件的限制,产能在逐步萎缩,煤炭产能无法得到充分释放,给全省电煤供应安全埋下安全隐患。由于突发重大公共事件、自然灾害、季节性需求变动以及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电煤供应在局部地区和局部时段会出现短缺现象,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 严重影响了电力运行安全[2]。
2 新冠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期间电煤供应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 火电企业电煤可用燃煤储备不足
贵州近年来出台了深化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加快能源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能源经济体系的措施,强化电煤合同签约履行,完善煤炭产能与产品储备机制建设,执行电煤合同制度和基础存煤+季节性存煤+应急存煤的制度,全省统调电厂存煤为近年来最好水平,但是,特殊时期的电煤供应机制也存在问题。在贵州省2020年1月24日至2月23日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全省统调火电企业共计发电量66.9亿千瓦时,进煤216.16万吨,耗煤417.3万吨,存煤从498万吨下降到354万吨,但部分电厂存煤大部分为煤矸石、垫底煤、劣质煤,不能直接作为燃煤入炉发电,省统调火电企业可用存煤先后告急。发耳电厂、盘南电厂、桐梓电厂、纳雍电厂可用燃煤红色预警;大方电厂、鸭溪电厂、黔西电厂、普安电厂、织金电厂可用燃煤黄色预警,可用燃煤预警的火电企业装机容量1217万千瓦,占比44.3%,运行机组容量1077万千瓦,占比48.1%,全省电煤供应安全形势非常严峻,见表1。
2.2 煤矿复工复产受严重影响,原煤产量无法满足电厂耗煤需求
受全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春节和疫情影响,全省辖区内煤矿大部分在春节前陆续停止生产。据统计,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全省未放假和复工复产煤矿共79处,且主要分布在六盘水市、毕节市、安顺市和黔西南州,而遵义市、黔南州、贵阳市全部煤矿处于停工停产状态,煤炭单日产量无法满足火电企业耗煤需求。
2.3 电煤供应链条脆弱
煤炭资源生产、运输、燃煤发电, 是我国能源供应体系中的完整产业链条, 任何一个环节的梗阻, 都会使这个能源供应链条变得十分脆弱[3]。贵州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因为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早期,为更好地阻断新冠病毒的传播,贵州省、市、县交通系统基本阻断,电煤供应链基本中断,为全省电煤调运带来极大困难。
2.4 煤炭赋存条件差,地质构造复杂
贵州省煤炭资源赋存条件与山西、内蒙、新疆、陕西等产煤大省相比,具有煤炭资源分布不均衡、埋藏深、地质构造复杂、以井工开采为主、煤矿自然灾害多等特点,受近两年贵州省煤炭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贵州大煤矿建设滞后,而小煤矿受政策和安全条件的限制,产能也在逐步萎缩,导致煤炭产能无法得到充分释放。
3 贵州省电煤供应安全对策及建议
3.1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电煤储备工作,保障电煤安全
强化电煤保障工作组织领导,形成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的电煤保供机制,将电煤保供列入政府重点工作,不断完善电煤儲备体系建设,在严格执行电煤合同制度和基础存煤+季节性存煤+应急存煤的制度上,无论是迎峰度夏还是突发公共事件,都能保证电力安全运行。
3.2 促进煤矿、电企联营,形成煤电利益联结体
根据贵州省燃煤电厂地理位置及煤炭资源分布,结合煤炭产业和火电企业发展实践,大力支持煤炭企业与燃煤电厂采用来料加工、经营合作、大比例交叉持股、推进部分燃煤发电厂开展煤电联营、规划新建项目必须按煤电联营方式建设等多种煤电联营模式,煤电双方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一一对应”供煤关系,着力解决煤、电矛盾,推动煤、电协同发展。
3.3 加大煤炭产能释放力度
深入推进千亿级基础能源产业振兴,重点推进煤炭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强化煤矿智能化机械化升级改造攻坚,深入实施改造攻坚方案,制定完善加强智能化机械化管理和攻坚的办法措施,加快培育释放优质煤炭产能,重点加快保留煤矿的产能改造提升,充分释放煤炭产能,进一步保证电煤供应安全。
3.4 规范煤质检验流程,确保交易公平
在电煤保障工作作为刚性约束条件下,各煤炭企业和发电企业要本着长期合作、互利共赢,建立长期合作伴关系,规范电煤交易时煤质检验的采样、制样、封样、化验等环节工作流程,明确煤质检验结果发生争议时的处置程序,保证电煤交易公平。
4 结束语
当前,我国已进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后期,但国际疫情蔓延迅速,疫情防控逐渐进入常态化,研究在应对突发重大公共事件过程电煤供应紧张的形势,结合我国煤炭资源赋存与开采条件,查找电煤供应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和反映出来的体制机制等问题,总结经验教训,研究科学的政策措施,对科学制定应对突发重大公共事件,完善突发重大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提供参考借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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