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GIS的共享农庄建设适宜性评价及发展研究
——以海口市美兰区为例

2020-06-17 13:36程畅赵丽娅何超
湖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20年3期
关键词:农庄海南省用地

程畅,赵丽娅,何超

(1.荆州文化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湖北 荆州 434000;2.湖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3.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0 引言

共享农庄作为建设美丽乡村、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模式,正逐渐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中国共产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1].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更是为乡村振兴提出了“三步走”的总体目标[2].在此大背景下,海南省共享农庄建设任务应运而生.

建设适宜性评价是评定建设用地对于某种用途是否适宜以及适宜程度的重要方法.城乡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是在深入调查分析当地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社会环境、建设条件等基础上,根据用地的自然条件和人为影响,以及建设的要求对建设用地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价,以确定土地的建设适宜程度.通过参阅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研究不难发现[3],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环境、不同类型的建设用地,一般采用“定性+定量”的评价方法:首先对用地建设产生影响的各项因子进行选取和分类,并确定因子的重要程度,再运用地理信息系统(GIS)进行数据整合研究,将各类因子进行综合分析评价,从而得到用地的建设适宜性.

共享农庄以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为主要载体,以各类资本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为建设运营主体,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农业和民宿共享为主要特征,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服务功能于一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的乡村振兴综合经营发展模式[4].根据2017年、2018年的海南省共享农庄创建试点申报方案数据显示,海南省近两年分别批准通过61个和100个共享农庄的申报.美兰区作为海口市的中心城区,也是海南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具有发展共享农庄的先天优势,共享农庄的发展也将提升当地土地利用效益,加快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成为建设美好新海南的典型示范.

1 区域概况

美兰区位于海南省海口市东北部,下辖9个街道和4个镇,总面积约581 km2(图1).截至2018年底,美兰区共享农庄建设情况总体良好,正在建设的共享农庄1个,位于演丰镇;拟建6个,其中演丰镇3个,三江镇3个(表1).

图1 美兰区所在地理区位

表1 美兰区共享农庄建设情况

2 研究方法

2.1 发展要素分析建设用地因子的选取应考虑美兰区的自然、社会条件等方面综合因素.本文中参考其他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5-11],从区位条件、交通条件、资源条件、设施条件、现状建设等5个方面,共选取12个影响因子,构建美兰区共享农庄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的综合指标体系.按照城乡建设用地适宜性等级划分的要求,根据其对建设用地适宜程度影响的大小,将上述每项因子分成3类,并分别赋予不同的分值(表2).

其中,适宜区赋值1,表明该区域建设条件较好,空间中每增加一个适宜条件则增加1分;较适宜区赋值0,表示该区域建设条件优劣势并存;不适宜区域赋值-1,表明该区域不适合共享农庄的建设,即每增加一项则减少1分.基于ArcGIS 10.2软件平台,首先制作单个因子建设适宜性图,再运用矢量叠加方法生成建设适宜性总图,最终得到的结果,便是综合各类因子的地块建设适宜性的空间分布.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CSj代表地块的建设适宜性总指数,Si代表第i个因子的建设适宜性指数,n为因子个数.

表2 共享农庄建设适宜性评价体系

图2 美兰区共享农庄建设适宜性单因子分析

2.2 重要性排序本研究考虑各要素的重合情况,对涉及的各因子类型进行等级划分,并进行重要性排序.按照发展要素类型条件和特征,综合考虑各项条件的重要程度,将各因子分为6个层级.本研究中,共享农庄、美丽乡村因子的重要性级别最高,其他因子重要性逐级递减(表3).

表3 要素分类和等级划分

3 研究结果

3.1 研究结果将上述的多因子评价和因子重要程度相结合,对美兰区共享农庄建设适宜性进行综合评判.通过GIS的分析结果可知,所在区域对应的得分值愈高,其用地愈适宜建设.考虑美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3个层级进行分类:不适宜发展的村庄分值为-1~2分,较适宜发展的村庄分值为3~5分,适宜发展的村庄分值为6~8分.通过分析与得分相对应空间中村庄的地理位置,不难发现,美兰区境内适宜发展的村庄总数为106个,较适宜发展的村庄为349个,不适宜发展的村庄有136个(表4).

表4 美兰区共享农庄建设适宜性村庄统计

美兰区共享农庄适宜发展区主要位于美兰区中部偏北地带,集中在演丰镇、灵山镇境内,三江镇、大致坡镇也有零星分布;较适宜发展区主要位于适宜发展区外围以及南部的少数地区,演丰镇、灵山镇、三江镇、大致坡镇等境内均有较大规模分布;不适宜发展区则主要位于西北部、东部和南部的部分地区,也是美兰区外围的滨海、滨江、滨湖区域,同时是生态敏感性较高、建设适宜性相对较低的区域(图3).

图3 美兰区共享农庄建设适宜性评价

3.2 发展指引通过对海口市美兰区的建设适宜性评价,并根据区域内各地不同发展诉求和建设要求,将美兰区共享农庄的类型分为5类,分别是城郊休闲娱乐型、田园观光度假型、现代农业提升型、创意农业拓展型和特色文化体验型[12].依照海南省对共享农庄建设的总体要求[13],共享农庄的建设必须在生产、生活、体验等6大功能方面满足相关基本要求,同时结合资源条件和建设主题推动“一庄一品”,避免项目同质化(表5).同时,共享农庄建设须充分融入海南省自贸区建设体系,根据海口市美兰区范围内江东新区的建设,结合所处区域的主体功能,针对新区内东部生态功能区和西部产城融合区的建设诉求,发展相关重点产业.

表5 美兰区共享农庄功能分类

3.2.1 适宜发展区 适宜性发展区内大力提倡和鼓励共享农庄建设.依据国家、省、市县发布的政策文件和规范要求进行标准化设计,统一建设经营.根据共享农庄类型及特点以及实际情况,合理建设不同类型的共享农庄.一般而言,适宜发展区不限制建设类型,但必须根据区位条件、资源条件合理确定共享农庄发展类型.同时,根据各类共享农庄特点,以互补共生、统筹协调为基本原则,在适宜发展区内可适当建设1~2种其他类型的“共生农庄”(表6).

表6 共享农庄、共生农庄建设指引

3.2.2 较适宜发展区 较适宜性发展区内控制共享农庄的建设强度.依法依规开展规划设计,同时按行业标准进行建设运营.根据本研究提出的共享农庄类型及其特点,较适宜发展区内的共享农庄建设,需经过研究论证确定具有可操作性、可实施性,同时确定具体发展类型后方可报相关部门备案,同时提供初步规划方案.较适宜发展区在实际规划建设中应以城郊休闲娱乐型、创意农业拓展型、特色文化体验型共享农庄为主,其他类型共享农庄不宜发展,特殊情况下可允许1种“共生农庄”的建设.

3.2.3 不适宜发展区 一般情况下,不适宜性发展区内不鼓励共享农庄建设,但可依据相关规范要求对拟建设场地进行分析研究,确定项目可行性后,可在进行土地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后进行建设,同时应限制其发展规模,建设用地面积原则不超过66.67 hm2.

4 结语

本文中以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科学发展、产业融合等为主要理念,通过全面分析海口市美兰区资源、环境、交通等现状,对研究范围内各类村庄进行统筹规划,划定共享农庄适宜性发展分区.同时,结合海南自贸区建设的大背景,依托海口市江东新区在贸易、旅游、技术等方面的重要使命,美兰区旨在建设高端精致、现代与传统相融合的共享农庄体系.根据共享农庄的规划以及当地土地资源、人口分布的实际情况,在共享农庄规划范围内科学施行土地资源异地置换,合理流转,从而保证土地承包权和投资经营权,并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合理建设乡村特色民宿,使农村闲置土地、农业景观资源等得到科学合理利用.

共享农庄发展前景广阔,但目前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同质化现象较为突出,缺乏个性和特色.应充分利用海南省颁布的相关政策[14-15],通过合理控制利用土地,可在共享农庄适当建设住宿、餐饮等设施,延长消费者在农庄内停留的时间,增强农庄的休闲度假功能.未来几年内,按照海南省省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5%下达美丽乡村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列入海南省共享农庄、美丽乡村重点建设计划中需要使用建设用地的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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