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媛
摘 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是农产品认证主要的形式之一,推动无公害畜产品认定对提高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重要意义。截至2019年底,龙岩市无公害畜产品有效用标数位居福建省首位,有效用标产品177个,同比增长36.2%;年产量11.26万t,同比增长191.7%。通过对福建省龙岩市无公害畜产品认定现状分析,总结认定工作采取的措施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以期为无公害畜产品认定工作提供借鉴与思考。
关键词:龙岩市;无公害;畜产品;认定
Abstract: The identification of pollutionfree agricultural products is one of the main forms of the certificat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and the promotion of the identification of pollutionfree animal products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improve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animal products. By the end of 2019, the effective standard number of pollutionfree animal products in Longyan City ranked first in Fujian Province, and the effective standard products were 177, up by 36.2% year on year, and the annual output was 112,600 tons, up by 191.7% year on year.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status quo of the identification of pollutionfree animal products in Longyan City of Fujian Province, the measures and problems in the identification of pollutionfree animal products were summarized, and some countermeasures were put forward, so as to provide reference and thinking for the identification of pollutionfree animal products.
Key words: Longyan City; Pollutionfree; Animal products; Identification
無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效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定合格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1]。20世纪末,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突出,为保障我国食品安全和解决农业生产的环境污染问题,农业部于2001年启动了“无公害食品计划”,并在北京、天津、上海和深圳进行试点[2]。福建省于2002年全面推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制度,10多年来,无公害农产品作为福建省农产品认证的主要形式之一,指导安全生产和消费,是提高农业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从源头上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无公害农产品分林业、渔业、种植业和畜牧业四个大类[3],推动无公害畜产品发展对保障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4]。
龙岩市地处福建西部,森林覆盖率达78.93%,连续40年居福建省首位[5],气候适宜畜牧业的发展。近几年,在政府一系列惠农政策的扶持下,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龙岩市成为福建省畜牧生产大市。2018年7月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出台文件《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规范(试行)》(闽农综〔2018〕120号),经过2018年下半年的平稳过渡,龙岩市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至2019年底,龙岩市无公害畜产品有效用标数位居福建省首位。
1 龙岩市无公害畜产品认定情况
因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2018年上半年,出现了暂停受理的情况,积累了一批迫切需要申报的主体。2019年龙岩市无公害农产品发展迅速,首次认定获证91个产品,同比增长193.5%;复查换证80个产品,同比增长263.6%。畜牧业首次认定获证53个产品,同比增长488.9%;复查换证获证66个产品,同比增长560%。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有效期为3年。截至2019年底,龙岩市无公害农产品有效用标产品307个,同比增长22.8%;年产量16.4万t,同比增长78.8%。无公害畜产品有效用标产品177个,同比增长36.2%;年产量11.26万t,同比增长191.7%。
1.1 获证产品类别
龙岩市无公害畜产品生产主体都是以初级产品进行申报,无加工产品。截至2019年底,有效用标产品类别如图1所示。从图1a中可以看出,全市畜牧产品认定以畜类产品为主,占比达78.5%。其次为禽类和鲜禽蛋产品,占比分别为15.8%和5.6%;无生乳类和蜂产品。畜类产品有效用标包括肉牛、肉兔、肉羊和生猪这4类产品,总共139个产品,具体分布情况见图1b。从图1b中可以看出,生猪类产品数量最多,达到120个,占比为86.3%;其次是肉兔,占比为12.2%;肉牛和肉羊各仅有1个产品。
1.2 产品分布区域
龙岩市无公害畜产品有效用标分布区域如图2所示 ,从图2中可以看出,目前该市用标区域主要集中在上杭县,占比达42.4%。其次是新罗区(17.5%)、长汀县(15.3%)和永定区(12.4%),其他3个县(市)合计占12.4%。
1.3 获证主体结构
无公害农产品申报主体有4类:合作社、家庭农场(经登记注册)、企业和其他。从图3可以看出,龙岩市无公害畜产品获证主体以企业为主,获证企业数和产品数量分别占78.03%和77.97%;其次为家庭农场,占比分别为13.87%和14.12%;合作社和其他类型份额较少。
2 龙岩市无公害畜产品认定工作措施
2.1 强化企业申报辅导
对首次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的主体,工作机构在审核资质条件的同时,帮助其了解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的目的和生产要求,进一步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完善无公害生产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健全生产记录和养殖档案管理,做好“一品一码”的可追溯管理。指导投入品管理,特别是禁止使用瘦肉精等违禁品。提高申报主体安全生产意识,确保按照无公害标准组织生产。对申报积极性高但资质暂不符合要求的主体,对其积极引导帮助整改,待符合要求后再进行认定。
2.2 严格履行程序
根据《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规范(试行)》《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审核实施细则》和《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现场检查细则》等文件要求,严格履行认定工作程序。按照划定的工作职责分工,严把质量审查关口,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符合性的审核。各县级工作机构每月初报需要现场检查的主体清单,由龙岩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统筹制定现场检查计划,遵循公正、客观、规范的原则完成现场检查,及时将条件符合的申报材料报送到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缩短认定时间,提高了认定效率。
2.3 加强培训工作
申报主体的内检员队伍和工作机构中的检查员队伍是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中的两大中坚力量。根据《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审核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内检员是生产主体申报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的前置条件之一,各级工作机构积极动员组织有申报意向的主体参加无公害畜产品内检员培训,充实生产一线的技术人员,挖掘申报潜力。根据《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现场检查细则》要求,开展现场检查的检查组成员中需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检查员。为了进一步完善队伍体系建设,保证每个县、区至少有一名具备畜牧业资质的检查员,确保认定工作向县、区延伸,使各县、区具备独立灵活开展现场检查工作的条件,在龙岩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的协调下,负责龙岩市无公害畜产品县级受理审核工作的各区、县动物监督所每年都会安排工作人员参加福建省绿色食品发中心组织的检查员培训班,并邀请省中心的专家到龙岩给检查员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现场教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4 出台政策扶持
虽然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工作由政府推动,无公害农产品认定不收费。但无公害认定过程中的水质、环评监测和产品检测都需要一定的费用,对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为了鼓励生产主体申报无公害农产品认定,龙岩市政府下发《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三品一标”特色产业发展五条措施的通知》(龍政办〔2019〕114号),要求把“三品一标”纳入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性投资项目建设重点,无公害农产品也作为考核和评价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等建设项目的关键指标。
3 龙岩市无公害畜产品认定存在问题
3.1 生产主体申报积极性不高
无公害农产品认定不是简单的产品检测。首先,生产主体的产地环境条件要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环境和生产规模要求,并具有组织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管理条件;其次,需要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现场检查合格后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产地环境和产品进行抽样检测[6];最后,通过一系列的审查才能获得证书。认定过程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导致生产主体申报的主动性不高。部分生产主体受项目补贴或者是认定补助的驱动,才主动申报。对于没有或者补贴较少的地区,生产主体认定的积极性不高,认定证书到期后复查换证的积极性也不高,甚至放弃复查换证。
3.2 产业结构不合理
2019年龙岩市无公害畜产品年产量11.26万t。其中,产量最多的是生猪,达到5.06万t,占比44.94%;其次是禽肉4.32万t,占比达38.37%;禽蛋1.68万t,占比为14.92%;牛羊兔肉0.17万t,占比仅1.51%,无生乳类和蜂产品。说明生猪业是龙岩市的优势产业,但优质鲜禽蛋和牛、羊、兔和乳等草食动物产品供应量较少,产业结构不合理。且所有产品均以初级产品进行申报,无深加工产品,畜禽产品加工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亟待挖掘开发。
3.3 区域发展不平衡
龙岩市各县(区)无公害畜产品有效用标数分布差别较大,这不仅体现了各地经济水平、养殖资源和采取措施的差异,也体现了各地对无公害畜产品重视程度。因上杭县领导重视认定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认定产品数量几乎占了龙岩市总量的一半。其他县(区)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有效的推动措施,认定的数量较少,差距较大。
3.4 发展方向不明确
近年来,为了响应国家保护生态环境的号召,大力推动绿色发展,控制畜禽养殖对环境和水体污染。龙岩市政府划定了禁养区,并要求在九龙江、汀江、闽江流域禁养区生猪零养殖[7],大量的畜牧养殖生产主体被清退。许多养殖场拆除、关停并转,生猪无公害复查换证率较低。另外,农业农村部已在全国范围内试行推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8],部分生产主体担心无公害农产品认定会被取消,在无公害农产品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两者间摇摆不定。
3.5 宣传力度不够
各级主管部门对无公害畜产品的宣传力度不够,许多生产主体和普通消费者对无公害农产品的定义一知半解。生产主体对无公害畜产品认定了解不够透彻,对什么是无公害农产品和政府推动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的目的不清楚。一方面,部分生产主体认定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拿到政府的项目补贴,没有真正了解无公害生产养殖要求,对提升养殖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未下深功夫。另一方面,普通消费者对无公害农产品认知水平较低,对其产品不信任。现无公害畜产品和普通畜牧产品价格相差不多,有的生产主体虽然获得了无公害畜产品证书,但生产的产品销售到市场上的时候并没有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的标志。市场没有形成一个正向的激励机制,优质不优价,这也是影响生产主体认定的积极性的关键原因之一。
4 建议及对策
4.1 进一步完善奖励政策
一是从政策层面将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纳入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性投资项目建设重点,并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化示范场、龙头企业等相结合,在项目上给予支持。二是提高生产主体申报无公害畜产品认定的积极性,实施获证补助制度,充分发挥奖补的引导作用。上杭县财政对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的主体,给予每个产品补助1万元,复查换证每个产品补助0.5万元[9],基本解决了生产主体认定产生的检测费,有效提高申报的积极性,促进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的健康发展。
4.2 打造无公害畜产品品牌
全力打造龙岩市特色无公害畜产品品牌,以品牌化建设助推规模化发展。龙岩市拥有丰富的特色畜禽优良品种资源,如:上杭槐猪、连城白鸭、长汀河田鸡、龙岩山麻鸭、武平象洞鸡、闽西南黑兔等[10]。把握特色品种优势,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畜禽产业,推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建设。在巩固现有的生猪产业优势的基础上,持续扩大扶持鲜禽蛋和牛、羊、兔和乳等草食动物产品产业发展,积极发展畜禽产品深加工,延伸畜牧业的产业链条,进而推动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11],围绕优势产业,培育一批产品质量好、知名度较高的名牌无公害农产品,营造无公害品牌兴农的氛围。
4.3 进一步广泛宣传
采用制作电视宣传片在电视台和公交车等人流多的地方投放电视宣传片,印发宣传资料,进商超接地气的宣传普及知识,借助公众号和今日头条等新媒体手段广泛宣传。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的宣传、展示、营销龙岩市的无公害畜产品品牌。一是提高领导对无公害畜产品认定工作的重视;二是增进生产主体对无公害生产的了解,树立由增产导向转变为提质导向的意识;三是提升广大消费者对无公害农产品的信任度。让更多的人了解无公害农产品,使好产品卖得好价格,实现优质优价的正向激励机制。
参考文献:
[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过渡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EB/OL].(2018-05-20)[2020-01-06].http://www.moa.gov.cn/nybgb/2018/201805/201806/t20180620_6152703.htm.
[2]张云清,张乐,王芳,等.无公害农产品发展机制探索研究[J].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2019,10(23):7967-7972.
[3]谢秋萍,吴伟荣,王京京.2018年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认定成效及做法[J].国外畜牧学(猪与禽),2019,39(8):8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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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畜牧业“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EB/OL].(2017-03-09)[2020-01-06].http://xxgk.longyan.gov.cn/szfbgs/gkml/03/201809/t20180925_1382028.htm.
[8]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2019-12-18)[2020-01-06].http://www.moa.gov.cn/gk/tzgg_1/tz/202001/t20200110_6334760.htm.
[9]中共上杭縣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上杭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2019年上杭县强农惠农政策(农业局部分)实施细则》的通知[EB/OL].(2018-09-19)[2020-01-06].http://www.shanghang.gov.cn/zwgk/zwgkzdgz/fptp/fpzc/201811/t20181115_1436985.htm.
[10]李应丰.龙岩市畜牧业转型升级的措施.福建畜牧兽医[J].2015(6): 44-46.
[11]刘艳军.经济新常态下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有关问题分析[J].中国农业文摘-农业工程,2016,28(3):25-26,31.
(责任编辑:柯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