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记者 王崇民)5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严厉打击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特殊形态或包装形式的食品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决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对象分为两大类:一是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科技”“医药”“营养”等字样的,获证类别为饮料、糖果、果冻、代用茶、茶制品、其他酒、蜜饯、水果制品、水产制品和其他食品的食品生产者及委托生产者;二是母婴店、医院及其附近的食品销售单位、相关食品生产者直销网点和线上销售渠道,以及面向老年人、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等食品经营者。被纳入整治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包含4种——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备案的特殊食品;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质、药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食品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利用包括广告、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直销等方式非法营销食品,將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进行混放销售、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销售等违规销售行为。整治措施包含3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0年7月31日前,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对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生产经营的食品开展全面自查,重点包括生产许可情况、过程控制情况、非法添加情况、标签标识情况,以及宣传和销售情况,从而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第二阶段为2020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即开展集中整治,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第三阶段为2020年11月,即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
在此期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组织实施,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属地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专项整治工作细化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打建结合,既要针对当前突出的问题发现一起重处一起,盯住不放,久久为功,还要固本强基、建立长效机制,出台制度措施,形成科学有效的治理体系;注重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并及时曝光违法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坚持开门搞整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强化社会共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