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嘉宇
摘 要:《古代社会》这部著作自从问世以来,在学术界引起了巨大的影响。《古代社会》以细致及全景式的描写展现了一幅古代社会的宏大画卷,触及到人类社会由野蛮到文明进程中的很多重大课题。下面本文将从我个人对《古代社会》一书的理解出发,浅谈一些对这本书的读书感想。
关键词:古代社会;文化;发展
一、《古代社会》概述
《古代社会》,原名《古代社会或人类从蒙昧时代经过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的发展过程的研究》。其作者摩尔根是当代美国闻名的人类学家,进化论学派和人类学的主要前驱和代表人物之一,其中,所出版的专著作品《古代社会》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且书中收录的关于古代社会和人类学的婚姻家庭和生活方式的主要观点,为马克思主义和现代中国古代历史社会理论研究提供了坚实的根据。
摩尔根把阐述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重要性,作为科学论证的重要出发点——物质是技术的基础,是人类历史文明进步的重要指示器。也就是说在探索人类物质文明进步的路上,发明与技术的发现层见叠出,成了各个人类进步文明在发展过程阶段的重要标志。但是,摩尔根却没有形成这样的形式,例如生产结构、经济组织结构这样的有关社会主义物质生产关系的基本概念。如果把摩尔根的这句话与马克思的一段相类似的话语来作一比较,就可以看得很清楚。马克思说各种的经济和时代的生存技术区别,不仅仅在于我们要生产什么,而是在于怎样进行生产,用什么样的劳动资料进行生产。人类劳动资料不仅可以说是对人类经济时代劳动力生产发展的一种测量器,而且同时也是人类劳动生产者借以资料所进行的社会关系的一种指示器。在这里,马克思明确地提出了人类经济技术的时代、劳动生产者借以资料进行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物质关系的基本概念,而摩尔根却认为做不到这一点。正因为如此,摩尔根毫不迟疑地继续写了这样一段话:“顺序相同的各类现代生存技术每隔一段长的时间就可能会出现一次新革新,它们对于人类的生活状况必定会对社会产生很大的深远影响。”{1}因此,以这些各种生存的技术分期作为上述分期的理论基础,也许就能使我们有一个满意的解释。摩尔根就根据这样一种属弱的蒙昧思想,把古代人类历史文明社会的发展历史和时代分为三个大的蒙昧社会阶段,即第一阶段野蛮蒙昧的社会,包括低级、中级、高级三段,从约三百万年前起到约一万年前到现在为止。第二阶段野蛮的蒙昧社会,从约一万年前开始起到约四千年前到现在为止,这一时期的文明社会开始以制陶术的开始出现和文字为其标志,分为低级、中级和高级的野蛮蒙昧社会。这种文明的划分方式为《古代社会》后面的叙述和其他材料的补充部分构建了一个框架。第三阶段文明蒙昧社会,从约四千年前开始起到现在,这一时期的文明社会开始以制陶术和文字的开始出现为其标志。这时的人类社会开始逐渐废除原来的氏族社会的原则,其中蒙昧的社会又可以分为低级、中级、高级。
摩尔根认为,人类的永恒生存和技术是跨越社会主义历史持续发展的长河过程中的第一类重要事实。此外还有三类的事实,其一为氏族政治制度,包括以血缘为关系基础的政治氏族社会和以地域、财产为基础的政治氏族社会;其二为家族制度;其三为社会财产制度。摩尔根说这种社会制度,因与人类的永恒生存需要密切相关,都被认为是从少数部落原始思想的萌芽期衍生出来的;它们也同样是人类进步发展的重要标志。可见这后三类的事实,并非真正发端于人类生存的技术,而是从社会思想的萌芽过程衍生出来的,在真正地进入社会的领域后,观念意识形态的转变这些东西又逐渐成了摩尔根的一个重要出发点。
摩尔根《古代社会》全书共分四编,分别讲的是各种技术的发明和发现所需要体现的智力发展、家族观念的发展、政治观念的发展和财产分配观念的发展。首先,我们可将对全书主要内容的特点做如下的梳理:
二、各种发明和发现所体现的是智力发展
摩尔根坚信人类知识进步的动力和源泉,是对人类基本知识的理解和积累。而当人类成功获得每一项理论和知识以后,这项理论和知识就已经变成了进一步学习和获取其他新理论和知识的基础和动力。一条简单的理论和知识,最后可以一直继续推演发展到非常复杂的人类知识体系。
发明、发现都是互相地建立在逐渐累进的制度关系之中的,而制度是建立在一个逐渐展开的制度关系之中,并且政府的一切组织形式都是可以直接归纳于两个一般性的方案之内。方案一认为人是纯粹以一人的关系为其基础的,组织的单位大致划分为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联盟、民族。方案二认为是一个以领土及其所有的财产为基础的,可以互相区别的一种国家,于是把这一时期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和进化过程大致划分为七个一般性的阶段,即野蛮低级的状态、野蛮中级状态、野蛮高级的状态、开化低级的状态、开化中级的状态、开化高级的状态和开化文明的状态。这也充分体现和突出了本文作者的进化论观点。
在《生存的技术》一章中,摩尔根表示只有人类可以征服整个地球,以控制生活资料为生存的条件。生活资料包括五种饮食和生存的技能:天然的食物、鱼类的食物、淀粉食物、肉类和其他哺乳类的食物,最后通过开垦田野和农业获得用之不尽的食物,伴随着人类物质条件进步的食物,是有关人类生存技术的重大发明和诸多人类社会影响制度的演化。其中,摩尔根提出了人类原始社会分期的理论,并明确指出划分每一社會发展阶段的两个重要标志,即人类生产的技术和生产工具的发明与创新发现。随着人类获取食物的技术在一步步得到发展,也促进了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当文字一旦正式出现,就直接表明了人类已经正式进入一个文明的社会。所以文字发明与发现、政治制度、婚姻家庭的制度及其财产分配制度的关系是直接影响人类的社会发展和生活最重要的四个因素,其中人类生存技术的质量和发展速度就起到了决定性的推动作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度必然是越来越快的。
三、家族观念的发展
在这一部分,摩尔根根据自己对印第安人、罗马人、希腊人等的亲自实地研究,划分了家族制度的类型及家族历史发展的过程,摩尔根归纳分析总结了作为人类家族制度中最核心的五种婚姻制度。
按照其出现的先后顺序,早期的人类的婚姻制度主要经历了以下五个发展形态:第一,血婚制家族:由若干嫡系的和旁系的兄弟姐妹,或者集体相互婚配或者建立而发展和形成的。第二,伙婚制家族:同样可以认为是由若干嫡系的和若干旁系的姐妹或者兄弟,集体地同彼此的妻子或者丈夫相互婚配而建立的,也同样可以由若干嫡系的和旁系的姐妹,或者兄弟集体地同彼此的丈夫或妻子相互婚配而建立。第三,偶婚制家族:由一对固定配偶的结婚,但不专限于与固定一对配偶的同居而建立的。第四,权制家族:由一个已婚的男子与很多妻子结婚而建立的。第五,专偶制家族:由一对固定配偶的结婚,专限与固定的一对配偶夫妻同居而建立的。摩尔根的这些杰出贡献主要在于,从家族亲属的主动性角度详细分析和推论了家族制度的早期发展形态,创造了人类家庭史制度研究的新发展途径。他甚至认为家族亲属制是被动的,并把一个家族每经过一段长久的时间所发展而产生的变化和进步记录下来,发现只是在一个家族发生急剧变化的那个时候,它才可能会使家族发生发展。而且这些家族形态都是自然形成、不断趋向文明和合理状态的。
四、政治观念的发展
一般历史学者认为,《古代社会》这本历史书主要阐述了两个方面的主要内容。第一点,集中地分析了仍然广泛通行于当时国家、以及世界各地的一些少数民族当中的各种氏族地缘亲属制度;第二点,花了大量的文字和时间来详细描述当时世界诸多文明的氏族地缘政治、法权以及亲属制度的各种遗留影响因素。虽然看似《古代社会》里的历史,与氏族政治文明的概念完全没有直接关系,然而其实,整部《古代社会》所呈现的,恰恰正是氏族政治文明的生成基本原理。在摩尔根给出的定义中,政治文明生成原理指的就是我们所谓氏族的政治社会,而氏族政治的社会生成原理是与其他氏族社会相对而言的、在历史和时间上来说是先进于其他氏族社会的社会形态。{2}对于氏族政治社会的产生和形成而言,人际关系从本质上对血亲—氏族姻亲地缘关系社会体系的控制和约束解脱出来,进入一个超越其他血亲—氏族地缘姻亲关系体系的氏族地缘政治组织—人际关系管理,是最重要的条件和前提。
摩尔根认为,这一社会历史的发展和超越,首先是发生于欧洲的古希腊,在罗马和雅典的古代政治制度中表现得最为赫然。在希腊和雅典的文明中,人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开始不再以血亲—姻亲的关系作为形式来进行结合。早期的政府为了更好地实现其政治的进化,将原来的遵照易洛魁氏族社会原理组合而成的部落村社改造起来,成为一个区域性的国家一级行政机构和管理服务单位,让这些行政管理单位一层层地进行区分,用古代军队的行政管理方式和制度来进行组织,使之最终也能够更好地结合形成一个统一的政体。摩尔根通过其进化论的氏族主义观点,详细论述了古代美洲易洛魁部落社会及古代欧洲的希腊、罗马氏族社会的发展历程,认为易洛魁氏族社会曾普遍地广泛存在于当今世界各地。最早出现的氏族社会是以性为主要基础的社会,在澳大利亚卡米拉洛依氏族部落,还不是成熟的氏族社会,因而其氏族只是最初的雏形。摩尔根给这样一个组织进行了定义,一个氏族血缘组织,就是依有共同的祖先,以氏族的名称相结合进行区分,以氏族血缘关系相结合成一个氏族血缘组织。并且摩尔根认为女性的本位法则是原始的氏族社会法则。摩尔根以处于低级野蛮社会的易洛魁人和阿兹特克人为其代表详细阐述了关于氏族、胞族、部落和民族五个部落之间联盟的基本组织和体系;又通过举例摩尔根以处于高级野蛮社会的易洛魁古希腊的部落,和阿兹特克罗马古希腊部落的民族为例,来详细解释了氏族、胞族、部落和其他民族的基本组织和体系。氏族、胞族、部落、部落间的联盟和民族在其历史的发展中是重要发展阶段。摩尔根举例说明每一个氏族血缘组织成员的法律权利和其义务,以此来详细介绍每一个部落的氏族社会,而对于氏族血缘组织的具体产生和过程并没有过多的分析。其中例如:氏族拥有选举世袭的酋长及普通世袭酋长的法律权利、罢免其他世袭的酋长及普通酋长的法律权利、遵守在自己的氏族内实行的禁止婚姻的权利和义务等,氏族最初是以氏族女性的世系为基础来直接传递后代的,联系氏族亲属的渠道和纽带以母方世系为主。
因此,氏族并不能把共同女性氏族祖先下的所有共同男性子孙都完全包括在内,它只可能包含一个假定的共同祖先,即女性氏族始祖、她的共同女性氏族后代以及由她的共同女性氏族后代所生的男性子孙,而她的共同男性后代的子女则属于其他的氏族。而一个真正的家庭文明出现,起码还要到了氏族制度的消亡之后。最終我们得出一个有意思的结论:氏族政治文明的出现,既是人类历史上脱离蒙昧、野蛮的血亲政治社会的伟大成就,又是对这些血亲社会中氏族民主制度重要基因的继承。
五、财产观念的发展
人类对财产的观念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历史的漫长岁月中慢慢发展和形成的。在蒙昧的社会中,物质的水平程度是十分低的,每个人不会拥有非常多的财产,几乎都眇乎小哉,以至于人们对于财产的价值没有概念、没有欲望,更别提财产继承。在古代氏族继承制度的建立以后,财产才在社会中几个文化阶段形成和发展,才有关于所有权和财产继承权的基本法则,以及所有权和财产对古代野蛮社会的意义和影响,并按照每个人所生产和卖出的所有物品,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权的不同,大致分成了三种氏族继承法:第一种是蒙昧的野蛮社会:继承法规定,把所有属于死者的氏族所有物全部分配给属于死者氏族的其他成员。当野蛮社会出现陶器的发明以后,人类开始进入低级野蛮的社会。园艺的发展致使土地所有制的出现,土地变得可以被继承。在这个阶段,也就又出现了第二种继承财产的分配制度,在同宗的直系亲属中,可以直接分配同宗的家族财产。发展达到了高级野蛮社会时,由于古代铁器的发明,并迅速广泛地被运用于农业的大量生产,使得个人财产巨幅增加。第三种关于继承个人财产的划分制度就这样由此诞生了:把原被继承人的所有财产全部地划分给了被继承人的独生子女们。摩尔根认为财产的发展和创造发现是一起进步的,而财产种类的多少,必然会促进有关所有权和继承权的某些规则的发展,与此同时人类的私有财产怎样从一种传统的公有财产制度,逐渐转变而成为真正的社会私有制进行了详细论述,并首次明确指出了在人类社会私有财产的普遍存在的本来意义,就是人类通过奴隶制、阶级和其他社会阶级共同产生的重要社会物质基础。
总而言之,摩尔根通过生活资料、政治观念、家族观念和财产观念的具体表现及其特征四个方面,使读者对古代社会的氏族、部落对氏族有了更多的氏族认识,原来的氏族、胞族、部落、部落之间的联盟和民族,在其历史的发展中经历的顺序是一脉相通的几个历史阶段。每一个时代氏族对于其成员的权利和其义务都不同,由此可见不同历史阶段氏族发展的重要程度。
但最终氏族制的完全解体却是氏族社会组织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氏族社会组织虽然本质上具有民主的性质和形式,但是却缺乏了开放性和进一步的改革和创新性。外来氏族移民的大量融入,城市的迅速发展,社会分工的迅速发展,私有财产的大量涌现及氏族社会私有观念的形成、发展,都对氏族制社会组织完全解体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六、结语
摩尔根通过研究印第安人、希腊人、罗马人等民族群体的古代人类民族史,阐述了古代人类从蒙昧统治时代经过野蛮战争时代,再进入文明复兴时代的进化和发展的历程,论证了古代人类经济和社会从低级阶段向现代化的高级阶段进化和发展的基本观点,并特别强调了生产工具的变化和发展以及人类知识和智力的变化和发展在这一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摩尔根的这些论述,使人了解到摩尔根虽出生在富裕的农庄主家庭,但是他没有和同时代的人一样,有特殊的文化优越感,反而对于其他的文化充满了好奇与思考,甚至不辞辛劳走入印第安人社区,与他们建立深厚的友谊,取得珍贵的实地调查科学研究资料。这种去当地调查进行科学研究的方式,反映了他对于现实社会和生活的高度关注,更深刻地透露和体现出他浓厚的社会主义人文气息以及对于人的关怀之情。
但摩尔根及其作品又不可避免地带有其所处时代的局限性,比如在分期方法上,他对原始社会分期几乎全部依赖于生产工具,过于呆板;他在解释人类生存技术的发展时,认为在蒙昧的阶段人们的日常食物应该是天然的食物比如鱼类,野蛮的阶段认为人类的主要食物应该是天然淀粉类的食物或者比如肉类和乳类,这样的说法概念上有明显的混乱和重叠(像鱼类食物显然也属于肉类食物),划分也比较简单。另外,摩尔根用大量的实际案例来解释古代社会的发展历程,但是东方文明作为在人类文明中一直延续上千年的政治体系,在书中却始终找不到一个相应的学术解释,这在书中可以说是一个很大的缺憾。
不过毋庸置疑,《古代社会》这本书是摩尔根在历史学和社会学研究中一部里程碑式的重要著作。这部书是摩尔根历经40年的深入研究、考察、搜集历史资料而重新编写出的一部历史巨著,在这部重要的著作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氏族在古代人类原始社会的进程中所发挥起的重要性和巨大作用,氏族制的发展奠定了古代人类原始社会的初步民主制度,根据对拉丁美洲各地古代印第安人的研究和考察,对古代希腊、罗马历史的考察和研究,对古代亚洲、欧洲、澳洲等地的部落民主制度的研究和了解进行分析,证明了人类的氏族制度是原始社会的基本机构;氏族制确定了每一个人类社会在最初是一样的属于母权制度,然后再由开始的母权式家族转为了父权,这是人类历史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过程,这一过程说明了家族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和演进的,家族从原始血缘制,到群婚制、对偶制、父权制、到后面的单偶制是以人类经济和社会条件的变化为发展基础的。其中的丰富历史实例,形象地为我们展示和重现了原始古代人类的社会政治体系,婚姻与家庭的关系和个人的财产继承改变,使得人们对于古代的蒙昧社会认识更加清晰。
总体而言,摩尔根在研究人类古代社会的百科全书时,常常会以当今世上现存的社会部落为基础,以此来论证社会上其他的国家和地区,而人们在早期也是如此,这种论证的方法为读者提供了一种关于建设原始古代人类文明社会的论据,从而对于人类古代文明社会的发展有了初始的理解和认识,人类古代文明社会的发展是个漫长而悠远的形成和发展历史过程,我们对它的了解和认识之路才刚刚开始。
注 释:
{1}{2}杨东莼,马雍译.[美]路易斯.亨利.摩尔根《古代社會》[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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