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浩
摘要:目前,我国经济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城镇化建设与经济的“中高速增长”不期而遇,经济社会环境日渐复杂化,对城镇化提出了新要求。本文分析传统城镇化与我国经济增长阶段的冲突,兼论发展新型城镇化的必要性,试述新型城镇化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机制,探讨了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以期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方面的信息。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经济发展;制度创新
城镇化是非农产业在城镇区域集聚、农村人口向城镇地区集中的自然历史过程,是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指出,为了实现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我国城镇化建设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出发,遵循规律,走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在抓紧推进,准确研判城镇化发展趋势,实现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基于此,本文主要分析了传统城镇化与我国经济增长阶段的冲突(兼论发展新型城镇化的必要性),并从体制机制创新的角度来研究我国新型城镇化与经济协调发展相关问题。
一、传统城镇化与我国经济增长阶段的冲突——兼论发展新型城镇化的必要性
与工业化相比,城镇化能够从投资与消费两个层面制造大量需求,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空间和可能。可是,自本次国际金融危机过后,我国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城镇化建设与经济的“中高速增长”不期而遇,经济社会环境日渐复杂化,对城镇化提出了新要求。
(一)经济结构亟待调整
近年来,我国经济正从高速增长阶段逐渐回落,进入新的增长阶段。但由于观念和制度等方面的惯性,经济结构性问题还十分突出。一方面,我国经济内需结构失衡,经济增长对政府投资和国际贸易形成了较高依赖,居民在消费、投资领域支出较少,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不足;另一方面,我国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相对较少,与国外发达国家差距明显,国内表现出明显的贫富不均。这些矛盾的解决虽然要经过复杂和艰辛的历程,但是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经济重大结构性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刺激居民消费与民间投资的增长。
(二)资源和生态环境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
在经过30多年的开放式经济实践之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多个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在可预见的将来同样能够获得理想的“社会产出”。但需要承认的是,依靠提高能源消耗换取物质财富的行为已经与可持续发展背道而驰,我国资源与环境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威胁,经济增长的空间并未因社会的进步而无限制的扩大。相反,所受到的约束和压力却显著增强,资源浪费与环境破坏状况迟迟得不到有效改善。这些事实能够说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经迫在眉睫,只有将城镇化和生态文明深度耦合,构建新型城镇化体系,才能更好地处理城镇化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经济增长面临较大压力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市场需求与供给因素的变化之间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在经济高速增长阶段,要对经济过热和增速冲破上限等情况加以重点关注,而在经济增速放缓时期,要警惕经济乏力和跌速过快所造成的内需不足。无论哪一种情况出现,都要通过宏观调控,保证经济增长处在合理区间。实际上,在当前时期,我國经济在具有较大发展后劲的同时,也面临着较大发展压力,迫切需要对经济基本面做出深度调整——释放需求,创造供给——以此增强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而正是对城镇化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在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使其担负更多的时代重任。
二、新型城镇化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机制
较长一段时间以来,内需都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而扩大内需、增加社会对经济产出的需求,最大潜力来自新型城镇化。新型城镇化建设不仅能扩大城镇消费群体规模和城市投资需求、优化和升级消费结构,还能在引致需求的作用下,不断激发潜在消费动力。因此,探究新型城镇化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统筹协调和空间布局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需要明确城镇的职能与性质,在遵循生态工艺原理的基础上,构建新型产业结构,实现区域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为此,需要统筹协调各项资源,不断优化空间布局,对自身资源与技术加以开发和利用,并借助地方政府对内外部资源进行整合和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区位优势。甚至可以在国家层面上加以调控,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做充足准备。
(二)通过全面规划,系统推动城镇化低碳发展
随着经济一体化和产业交叉的不断演变,低碳城镇化已经成为低碳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城镇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应在全面确定低碳规划的前提下,对城镇的空间格局与社会格局进行优化和调整,发现和清除其中的浪费环节,对资源和工业产出进行高效利用。此外,还应强化对现有城镇空间的利用率,在生态、人文等方面不断提高城镇的承载力,以此改善城镇形态,使新型城镇化在低碳的道路上向前发展。
(三)实现生态经济与新型城镇化的协同共进
城镇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在国民经济进步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需要对区域内的经济、环境、人文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通过相互配合和协同作战,构建起具有生态学意义上的优质城镇。当然,在这一过程中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方向,以可持续发展为战略方针,以科学、合理的生态学与城市规划为根本,确保城镇生态处于良性的循环之中。
三、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为了消除传统城镇化与我国经济增长阶段的冲突,必须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一)积极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创新,促进社会公平与发展成果共享
发达国家的城镇化经验证实,如果城镇化无法创造更加公平、平等的社会环境,城镇化和由此构建起来的社会结构就会失去意义。为此,需要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创新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以人为本,通过多种途径不断缓解城乡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比如,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通过劳动保护、法律援助等手段维护社会公众的权益等。
(二)积极推进财政金融体制创新
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和深入推进,除了需要突破人文社会领域中的各种障碍外,还应在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金融体制创新等方面不断取得成果。比如,可以构建中央与地方财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逐渐实现人均公共财政支出基本相等,體现公平与正义;全面拓宽城镇建设资金的融资渠道,以更加多元的投资格局,鼓励和吸引民间资金投入新型城镇化的建设中来。
(三)破除城镇化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障碍
推进新型城镇化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农村和农民利益,只有最大限度地维护这一根本利益,才能在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大前提下,鼓励和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建立城乡一体的建设用地市场,使现有的土地出让制度与用地模式得到全面改善;同时,要对单位土地面积承载人口数量与产业产出强度加以调整,保证土地资源的节约使用与优化配置。此外,还应建立健全和居住年限等相关联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使新型城镇化在公平有序的节奏中不断向前推进。
工业革命以来的社会发展历程表明,任何一个国家要想实现严格意义上的现代化,除了要注重工业化发展进程,力争取得丰硕成果外,还应注重城镇化建设。综上所述,在当今时代,我国城镇化建设需要与工业化、信息化以及农业现代化保持同步,与资源环境、制度体制和空间布局相互交融。这样一来,新型城镇化能够承载工业化与信息化,才能带动农业现代化和整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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