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委党校课题组
社区志愿服务作为彰显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识已成为普遍共识,发展至今已经成为衡量国家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指标。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高度肯定社区志愿者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的贡献。党员志愿者是社区志愿服务抗疫队伍中的重要一支,在志愿服务中,党员的德性价值、政治价值、引领价值、治理价值得到完美统一。纵观此次疫情防控,党员志愿服务的价值值得弘扬,但也需要深思其中暴露出的短板和弱项,以利于进一步提升党员志愿服务的效能。
一、充分发挥党员服务的自愿性,着力提升党员志愿服务的道德效能
志愿服务是彰显社会道德文明发展程度的衡量指标,个人在志愿服务中实现道德境界的升华,形成“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其核心特征志愿性和公益性所承载与传递的价值观具有鲜明的道德指向性。党员志愿者剥离掉“党员”这一身份而作为一个社会人参与志愿服务时首先体认到的是道德价值,志愿者由于对自己所采取行为的认知、动机、道德意义而感到充分的愉悦。所以道德价值是志愿服务的首要价值,人们通过移情客体的服务活动,既能够提升道德修养实现志愿服务的工具理性,又可以促进构建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实现志愿服务的价值理性,呈现出强烈的道德效能感。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绝大多数党员志愿者主动下沉社区,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但也有一些党员志愿者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表现出推三阻四的行为。这其中隐藏着两个问题:第一,在涉及生命健康安全时为什么有的党员志愿者不愿从事社区志愿服务?第二,既然不愿从事志愿服务那为什么有志愿者之名却不愿有志愿服务之实呢?志愿服务是一种包含德性价值和伦理意蕴的道德实践活动,但道德律只具有“应该而非必须”的自律性约束功能,当人们并非“志愿”参与服务时,道德对其并不具有他律的强制规范作用。然而,我国绝大多数党员志愿者的登记注册都是在所在单位的行政命令之下完成的,遵循的是自上而下的管理型的“纵向组织化”路径,而党员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是一种在横向维度开展的“再组织化”过程,与行政力量不同,这一过程主要是由道德、习俗等社会内生力量自发推动的,因而志愿行为是与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完全不同的自愿性公益行为。正是因为忽视志愿服务的自愿性特质,才导致出现注册志愿者的党员人数与活跃的党员志愿者人数不对等、志愿服务供给不足和党员志愿者人数过剩之间的矛盾。
当前培育党员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本的在于培育党员的志愿服务精神,通过道德教育、党性教育等内生动力机制,引导党员提升对志愿服务道德意义的认知,从心理层面实现对志愿者角色的认同,激发党员志愿服务的内在原動力,从而产生志愿服务的自觉与主动;同时也要最大限度地尊重党员个体的自由选择权,让党员根据自己的兴趣与专长参与志愿服务,在志愿服务这一平台提升自我的道德效能感和社会价值感。
二、充分发挥党员服务的参与性,着力提升党员志愿服务的政治效能
志愿服务是彰显社会政治文明发展程度的衡量指标。人们进入社区公共领域,关注公共事务,参与志愿活动,有助于增进公民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因而在志愿服务中蕴含的志愿精神实际是一种公共精神,社区就是公民民主品格的训练场。罗伯特·帕特南认为:“志愿精神的指向首先就是培育人们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积极参与意识。”当党员志愿者剥离掉“党员”这一身份而以社区居民的身份参与志愿服务时体认到的是政治参与价值,志愿者对自己行为所包含的政治意义感到充分的愉悦,所以党员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体验到的是作为一个社区居民或公民的政治效能感,是在服务客体的过程中实现参与社区治理共治共享的主体性价值。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广大党员第一时间要求自愿加入抗疫队伍走上抗疫一线,但其中也有部分党员陷入志愿服务的参与性困境,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对社区公共事务持冷漠态度的非参与;二是对参与渠道缺乏了解的非参与;三是在实际参与过程中不善于发挥主观能动性的消极参与。前两方面导致在疫情发生初期党员志愿服务的内生力量发展不足,既包括参与率低也包括参与时长短,第三方面导致部分地区党员志愿服务的质量不高、效果不佳。
第一, 党员对社区志愿服务缺乏热情是不同于道德冷漠的政治冷漠,如果说从道德角度考量的志愿服务还只是涉及主体自身的“自愿或不自愿”,那么从政治角度考量的志愿服务涉及的就是主体对政治国家与社会发展的关怀,呈现的是一种更宏阔的视野,展现的是一种更积极的民主态度。党员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必须从自愿参与向积极参与转变。第二,党员对社区志愿服务参与渠道缺乏了解折射出社区治理机制存在的短板。此次疫情防控暴露出社区对治理服务资源的整合联结机制不完善,当疫情发生时社区无法有效整合利用多元服务资源。党员虽然进行过“双报到”注册程序,但除了部分机关单位的党员在单位与社区的联动下下沉社区以外,绝大部分党员志愿者即使有参与服务的意愿也缺乏参与渠道,从而造成社区防控人力资源不足与党员服务意愿无法对接的矛盾。第三,社区是党员志愿者生活的公共场域,具有政治参与意愿的志愿行为必然是理性思维的结果,如果党员在实际参与志愿服务的过程中不善于开阔思路转变被动僵化的思维定势,不善于利用自身优势发挥主观能动性,在社区治理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这必然会削弱民主参与的质量,也不利于推动社区治理创新性发展。
三、充分发挥党员服务的先进性,着力提升党员志愿服务的引领效能
从性质来看,党章规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因此先进性是共产党员的名称当中所固有的本质性规定。党员区别于普通群众的先进性决定了在社区治理中党员应该是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先行者,正是根据党员具有的先进性特质我国很多地方要求党员全部注册成为志愿者;党员的先进性也决定了党员在参与志愿服务时应该成为引领者,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从宗旨来看,党章规定党员遵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这与志愿服务倡导的“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具有内在契合性和趋同性,党员参与志愿服务就是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因此,社区治理不但要求党员成为志愿服务活动的参与者和践行者,更要求党员争当志愿服务精神的倡导者和弘扬者,并自觉引导全社会将志愿服务作为新时代的生活新常态和新时尚,增强对全社会参与志愿服务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从而提升党员志愿服务的引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