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田甜 尹 玲
(常熟理工学院纺织服装与设计学院,江苏苏州215500)
本文通过对服装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进行的问卷调查和分析,探究当代服装企业如何更好地保护服装这种特殊的智力成果,探讨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途径尤其是司法保护的方法,进而提出服装设计知识产权保护的举措。
服装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调查问卷一共发出100 份,收回了95 份,分为5 部分,每部分内容基本情况如下。
主要从企业的性质、法律形式、规模、发展阶段、经营模式和受访人员在企业中担任的职务这几个方面进行调研。
这一部分是调研受访人员对服装知识产权保护的了解情况、服装产权知识的储备以及公司对服装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
著作权以其覆盖面广、保护周期长的特点,成为服装知识产权中最基础的保护渠道[3]。但由于著作权对独创性的要求比较高,保护范围较狭窄,主要限于工艺设计图纸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本模块设置的问题主要针对企业是否具备保护措施,对于服装设计师个人的著作权和企业工艺流程是否设置了足够的保护措施。
专利权中,外观设计专利占据了服装专利申请的绝大多数。专利权对服装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是著作权无法比拟的。通过国家机关的专业认证和登记,专利权具有很强的独占使用性和权利排他性。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中对新颖性要求最低的专利,仅需要与已有的设计在视觉上有一定差别,是一种更加注重实用性的专利类型。但是由于服装产业的更新换代速度快等特点,使得外观设计专利的灵活性有很大欠缺[4]。本模块注重探究企业在注册专利时遇到的问题,探析多种问题背后的原因。
与著作权和专利权保护服装本身制作过程中所产生的智力成果不同,商标权从宏观的层面上强调对服装企业本身的保护。近年来市场上盗版猖獗,服装企业维权困难,产品盈利入不敷出,使得他们在企业经营管理层面上雪上加霜。服装企业的独立发达,是更好创新产品的基础,是服装产业继续发展的立身之本[5]。本模块研究企业对于自主经营品牌的保护机制,在商标经营方面是否投入资金运转,维护商标背后所代表的企业利益。
图1 企业性质、受访人员职务及法律形式统计分析
从图1 可知,本次受访的企业性质最多为私营企业(d),占了近30%,其次为国有企业(a)和集体所有制企业(b),分别占了约20%。受访人群担任职务分布较广泛,以人力资源管理职位(b)、财务与会计职位(c)、行政管理职位(d)居多。企业的法律形式分布比较平均,有限责任公司(a)、股份有限公司(b)、股份合作制企业(c)较多。
图2 企业规模、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统计分析
图2 显示,中型企业 50-100 人(b)超过总调查企业的半数,大型企业(a)、小型企业(b)各占15%和30%;处在成长阶段的企业(b)过半,在创业期(a)和成熟期(c)的企业各占17%和26%。企业的经营模式分类中,零售加工型(b)占比最高,其次是散货零售型(c)。
图3 了解程度、从事人员、专业部门、规章制度统计分析
由图3 可知,70%的受访人群对服装设计的产权保护略有了解(b),说明大部分人知晓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此外,有超七成的企业有专门从事知识产权事务的人员(a),也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a),超六成企业制定了有关服装知识产权保护的规章制度(a)。
图4 考虑因素、讲座培训、面临问题统计分析
由图4 可知,公司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中最优先考虑的因素是结果是否得到有效执行(c),所需的费用(a)和所耗的时间(b)同样被近两成企业关注。有半数企业组织过1-2 次有关知识产权的讲座或培训(b),有13%的企业从未组织过(a)。近七成企业认为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缺乏专业人才(b)和法律不够完善(c)。
图5 企业著作权相关调研统计
由图5 可知,涉及到专业的著作权方面调查,许多受访公司展现了它们平时工作上的不足,服装本身(e)是可以作为智力成果直接被法律保护的,然而只有三成人群选择了这一选项。68%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得服装版权(a),58%的企业通过并购的方式(b),这是两种最主流的版权获取方式,为了提高企业的创新性,自主研发的比例必须要提高。约有三成的企业未对服装设计的档案采取保护措施(a),其余企业均采取了各式各样线上线下的保护手段。有48%的企业设立专职部门管理服装版权(a),同样有23%的企业分别选择了由其他部门兼任(b)和委托外部机构(c)的方式。有57%的企业对涉及公司档案机密人员在劳动合同中设置了保密条款(b),34%的企业签订专门的保密合同(c)。
图6 专利类型、专利数量及存在局限统计分析
由图6 所示,服装企业申请的专利最多的类型是外观设计(c),占比超半数,其次是实用新型(b),最少的是发明创造(a)。专利申请的数量在0-5(a)之间和 6-10(b)之间的企业占大多数,超过10 个的企业非常少,仅有不到两成。
图7 申请时长、他人相似及存在局限统计分析
图7 可知,近一半的企业表示本公司专利申请成功时长为一年到一年半之间(b),一年以内申请成功的企业占比29%(a)。有73%的企业认为他人申请的专利与本公司申请的专利有相似的情况(a)。在遇到专利权纠纷时,33%的企业选择调解(c),23%的企业选择协商(b),这些都不是司法手段维权,选择司法途径维权的仅占38%(d、e、f)。
图8 公司申请专利现状
图8 是关于企业申请专利中遇到问题的饼状图,占比最高的是不了解撰写申请书的技巧和不了解相关流程及规定,这与知识产权人才的匮乏有关。从之前的基础问题设置中可以了解到,并非所有服装企业都聘有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人员,也没有设置专门的机构和服装知识产权的管理部门,这对于一些企业申请专利造成了不小的阻碍。此外,由于专利权的认证周期长、申请较为繁琐等特点,使得不配备有专业团队的服装企业不了解相关流程规定,也无法及时了解所申请专利的审查结果,丧失了保护的最好时机。
由图9 统计可知,82%的受访企业是国内自有品牌(a),18%的企业是国际品牌(b),57%的企业拥有驰名商标(a),77%的企业商标注册委托过商标代理机构(a)。40%的企业设置专职部门管理商标(a),23%的企业选择由其他部门兼任(b),28%的企业委托外部机构管理商标(c)。
图9 品牌类型、驰名商标、委托代理及机构设置统计分析
图10 管理费用、他人注册及防伪措施统计分析
由图10 可知,84%的企业投入了商标管理费用(a),55%的企业发现过他人擅自使用本公司已注册商标的情况(a),78%的企业在已注册商标上设立了防伪措施(a)。
图11 公司遭遇侵权所采取的措施
从图11 可以看出,面对网店侵权事件,中小型企业的选择方案较为一致,以向工商管理部门举报为主,寻求第三方维权机构和请求对方删除网页也占据较大比例,而大型企业中举报的比例超过半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问题的比例也超过10%,值得注意的是,受访的29 家大型企业中,没有对这种侵权行为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这是相对于中小型企业最大的进步。
由上可知,在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方面,大中型企业整体高于小型企业,而在具体问题的解决方法上,大型企业又比中小型企业显示出企业的雄厚实力和丰富底蕴,不选择忍气吞声而是努力寻求解决侵权行为的最优办法。总体来说,许多企业已然认识到对于服装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但是付诸实践的企业却比较少,相比较而言,大中型企业、国有企业的措施更加完善。尽管如此,增强每一位员工的法律意识,尤其是企业的中高层负责人的法律意识是必要的,应该尽快采取行动,保护服装设计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调查,许多服装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极少开展服装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工作,这使得许多人法律意识淡薄,不知法、不懂法甚至犯法。因此,加强服装的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十分必要,因为服装产业的特殊性,法律层面关于服装的直接规定只有只言片语,如果只做最基础的宣传工作花费不了太长时间。宣传效果在于它的普及性,应该在每一位从业人员的心里搭建一个最基本的服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框架。服装企业除了开展定期的讲座等形式的宣传外,还应该广纳贤才,增加服装知识产权从业者与技术员工、市场部员工等其他部门员工的联系,形成一个有机的部门整体。先扩充量才能提高质,加强服装知识产权教育活动势在必行。
我国企业很少有常设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也没有配备专业人员处理相关事务,大多数是通过法律顾问这样一种形式来进行管理,在遇到知识产权纠纷的时候才会想到请相关的法律机构来处理相关事宜。这样就造成知识产权管理流于形式,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缺乏应急机制,相关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从而对企业自身造成诸多损失。因此企业需要加强对懂得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人才的招揽和培训,多投入资金注重人才培养,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规范企业的知识产权相关操作,使企业合理、合法、高效完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保护创作者权益。
超半数企业没有设立专门负责知识产权的部门,而是由其他工作部门代管或者外包给其他企业,这样的做法丧失了企业的自主独立性,更不利于保护服装版权。企业应当设立专职部门,同时与其他部门之间展开一定的沟通交流,以便于更好地了解企业情况,因企业制宜。
我国服装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的基础上[6],但是许多从业人员对于服装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处于不甚了解的状态。本研究通过对我国服装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的问卷调查,分析困境及原因,提出了加强版权意识、扶持专业人才、设立专职管理部门三个方面的建议与举措,为服装行业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借鉴与参考。我国服装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举措还不够到位,未来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