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的代价

2020-06-03 18:14田向文
杂文月刊 2020年2期
关键词:有鬼淮安代价

田向文

人类的生存与发展,“食”是放在第一位的,只有解决了“食”的问题,其他的发展才可以谈起。因此说“民以食为天”,又说“食色性也”“饱暖思淫欲”。

然“食”有可食与不可食之说。“食”可食之“食”,凭借辛勤之劳动换得一日三餐之温饱,是正大光明的;“食”不可食之“食”,凭借所谓之聪明、投取之机巧,偷偷摸摸,这就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这就是舌尖上的腐败。

说是江苏淮安有一个姓李的人,三十多岁那年,得了一场疾病,就去世了。“淮安李姓者,三十余病亡。”三十多岁,多好的年纪,黄金季节呀,突然就死了,多可惜。李妻哭啊!李妻嚎啕地大哭啊!

李与妻,是郞才与女貌;李与妻,是琴與瑟;李与妻,是凤与凰。李与妻三十多岁,是如狼与似虎的年纪。一生好年华,一人能有几?没有几,只有一。

温软浓香的李妻,抱着僵硬冰凉的李,嚎嚎啕啕,哭哭泣泣。边哭边说,边说边哭,句句凄凉,字字悲惨。李妻哭,李妻说:侬的床,冰冰凉;一个人,心慌慌;常思量,永难忘;泪花儿,到天亮。

说李妻从早哭到晚,从晚哭到早。这一哭,整整的是七天六夜,是挑战了吉尼斯,打破了地球纪录。

这是要颁发个证书的吗?NO,NO,NO。这不行,不能把别人的痛苦变成大众的快乐。逝者去,亲者悲。将心比心,人之常情。缺什么都可以,德是千万不能缺的,缺德的人是要遭报应的。

“民间人死七日则有迎煞之举,虽至亲皆回避”,这是习俗。但李妻不肯,“已坐亡者帐中待之”,“至二鼓,阴风飒然,灯火尽绿”。

嘿…嘿…我说,写作那个行者,你不会写到下面有鬼吧?

行者说,下面就是有鬼,是清朝的袁枚老先生写的。

鬼来了。鬼什么模样?鬼就这个模样:红红的头发,就像QQ汽车前大灯一样的两只眼睛,高有一丈多,手里拿了一把铁叉。叉是几股的?不知道是几股的,总之是一把。用一根粗粗的麻绳,拴着李,破窗而入。走到棺材前,看到几案上摆着酒馔,满满的一大桌,有红烧肘子,有卤猪头,有北京烤鸭,有烤全羊,还有茅台,还有五粮液,还有……鬼也不认识了。

看着这么多的香喷喷的美食与美酒,这个鬼流口水了,“飞流直下三千尺”。鬼也以食为天?让人“涨姿势”了。管他三七二十二,鬼没有读过书,不懂算术的。“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鬼想。想到做到,做到就是大口吃肉,大口喝酒。鬼飘上了几案,捋起了袖子,大快朵颐,朵颐大快。那风度,比梁山好汉气派,比齐天大圣潇洒。吃的是肚儿圆,喝的是脸儿红。

鬼吃得正香,喝得迷离。李却开了小差:“摩抚旧时几案,怆然长叹。走至床前揭帐,妻哭抱子,泠然如一团冷云,遂裹以被。”李走到自己的鸳鸯床前,那是爱的港湾,李想从温鸳梦了。七日不见,二十一秋嘛。

鬼发现了李的不轨意图,急忙忙,慌张张,踉跄跄,来争夺。耐何酒后无力,且李妻又喊来了子女帮忙,只好逃走。然后,“妻与子女以所裹魂放置棺中,尸渐奄然有气,遂抱置卧床上,灌以米汁,天明而苏”。李复活了,因为鬼的贪食——食不可食之“食”。鬼也为此付出了的代价——二十年的牢狱之灾。

李与妻又相濡以沫了二十多年。李妻六十多岁的一天,偶然去城隍庙上香,恍惚中看到两个差人抬着一个带枷的鬼。仔细一看,就是二十多年前,与自己抢夺丈夫魂魄的红头发鬼。鬼看到李妻就骂到:“吾以贪馋,故为尔所弄,枷二十年矣。今乃相遇,肯放汝耶?”我因为贪吃,才着了你的道,坐了二十的牢,今天相遇,不能放过你了。

李妻回到家中就死了。

这“食”的代价很大吧?是很大,这一“食”换得二十年的牢狱之灾,可谓奇闻哉。只是到最后,鬼也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是一味地怪罪于他人,死不悔改也。

陈明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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