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 >>
2020年4月8日,中国农业农村部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可以用于食用等商业利用的31種畜禽赫然在列,备受争议的狗不在名单之内。农业农村部还专门做了特别说明——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对此,网上讨论声音不绝,有很多网友表示支持,但也有不少网友反对,他们认为吃不吃应当是个人自由。在最新的回应中,农业农村部解释道:“狗拟不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是不作为农业畜牧管理,与能不能食用或养殖并无关联。”也就是说,是否禁食,最终要看其他配套法律。
素材链接 深圳成首个立法禁食猫狗的城市
2020年3月31日,《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被通过,《条例》规定,“禁止食用用于科学实验、公众展示、宠物饲养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及其制品”。这意味着猫狗属于禁食范围,深圳也就此成为中国大陆首个立法禁食猫狗的城市。
【考场仿真试题】请结合上述材料,写一则150字左右的微评论。
【范文示例】狗在现代意义上是人类的伴侣,可在中国长达数千年的广大乡村里,狗的作用并不是宠物,而是畜禽、劳动力。其伴侣功能与食用、劳动价值之间的矛盾性,注定会在为禁食狗肉而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或立法实施的过程中引起轩然大波。禁食狗肉牵扯多方利益,如果应对不好,很可能造成爱狗人士与食用狗肉人士之间的对立与冲突。
【适用话题】移风易俗 文明发展 法律与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