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面前发“国难财”,没有谁可以豁免。借“卖口罩”之名搞诈骗,既是对法律的挑衅,也是对道德底线的挑战。相比金钱,对于黄智博这类人来说,完整的、稳定的、健康的三观,恐怕才是真正的稀缺品。
2020年3月17日上午9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一起诈骗案备受媒体关注,因案件中的被告曾是国内著名的偶像“制造大厂”——乐华娱乐的训练生黄智博。而这位1998年出生、参加过当红综艺《以团之名》的“小鲜肉”竟在疫情期间以卖口罩为名诈骗了11.7万元。
根据检方披露的文件显示:2020年1月30日,黄智博在贴吧中发布了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31日,被害人袁某看到上述信息后与黄智博取得联系,并以预付款的名义支付给黄智博11.7万元。收到款项后的黄智博随后将被害人的微信拉黑失联,袁某随即报警。2月5日,黄智博在广东的家中被抓获归案,对自己的诈骗行为供認不讳。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黄智博被捕的前一天,他还在自己的微博账号上参加了“手写加油接力”的话题互动,并发布了“抵抗疫情,我们一起努力、一起守护、一起加油……”的内容。
而在黄智博被警方逮捕后,他的姐姐曾在微博上发长文道歉,并声称弟弟诈骗的原因是为父亲筹集手术费。不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审讯视频迅速“打脸”:黄智博在审讯中招供,诈骗所得的11万元主要用在了还网贷和购买衣服上。最终,黄智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乐华娱乐也发布声明,与其解除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