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雯雯
摘要:随着和谐社会建设进度的不断加快,城镇化发展迅速,但“三农”问题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财务管理是农村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农村管理工作的重难点所在。本文围绕委托代理制模式的内容、特点和优势,分析在此模式下的农村财务管理创新机制。
关键词:规范;委托代理模式;农村;财务管理;创新机制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据全国总人口比重的60%以上。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步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如何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落实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成为了各地各级政府部门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同时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1]。
一、农村财务管理机制的发展历程
在我国,农村生产合作社是农村财务管理中最早的一种组织形式,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是相对传统且原始的一种模式,是由专人主持,他人参与的一种低级财务管理形式。后来我国的农村财务管理模式就发展至人民公社时期,分为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管理委员会这三种不同的发展模式。我国在改革初期实行农村财务管理模式,提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拓展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最后就是我国的新农村发展时期,政府针对农村财务管理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建议,使得农村经济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同时给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一些问题。在这样的背景情况下,国家政府与各级管理部门再次针对农村财务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改革方案,包括委托代理模式和独立财务管理模式,使得农村财务管理改革更具科学性和创新性[2]。
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背景条件下,我国经济形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村经济发展的具体要求也随之发生转变,这就使得委托代理制模式与实际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出现不相适应的情况,逐渐显露出一些弊端和缺陷。
(一)管理制度不完善
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度中的管理制度尚未完善,导致财务管理流程不完整,财务管理缺乏透明度和民主性。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的现金管理中,有的收入并未入账,但是在支出之后又进行报销;而有的则是支出少于报销费用,还存在着票据不规范等问题。由于村委会属于双重代理人,这就使得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委托代理机构与村民之间所建立的委托关系有所欠缺,加上村民与机构之间的权责尚未明确,而农村的整个财务管理流程具有特殊性和随意性,从而导致财务管理工作无法实现真正的有效管理和规范[3]。管理制度不完善还表现在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不足方面,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由于管理人员未深入到群众当中,无法了解和掌握村干部在工作中的问题,进而难以对村干部提出整改要求,缺乏有效监督。
(二)机构不健全,职能弱化
目前,我国城镇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事业单位分类和乡镇机构的改革工作均迅速推进,大部分的地方政府均撤销了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将以往农村经济服务中心的职能并入到其他部门,导致农村财务管理中的委托代理制度无法完成其实质工作,难以发挥出其真正的作用。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度的职能不断弱化,加上我国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仍然处于初始化的尝试阶段,这就导致代理工作无法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只是一种摆设,并未发挥出其真正的作用。
(三)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由于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缺乏专业财务管理知识,实际操作水平不高,导致财务会计项目的处理难以体现出规范化和完整化,在委托代理制模式的运行过程中,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变得极为混乱,例如缺乏合理的票据作为原始凭证,而出现白条入账行为。其次,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工作中,财务人员的变动较为频繁,短时间的业務培训无法满足会计业务对于财政管理的需求,从而导致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偏低。除此之外,大部分财务人员缺乏维权意识,而监督机构又缺乏有效监督,并未明确财务人员的具体工作,且财务管理工作的审计大多流于形式,这就导致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偏低,且无法得到改善,进而难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法律意识淡薄
农村财务管理实行委托代理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村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均较为淡薄,对于财务管理有着自己的私心,无视规章制度,而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扶持和捐赠收入进行违法把控,谋求私利,违反国家法律。有的村干部在收受贿赂后,放任他人随意开采矿产资源。部分村委会主任在管理农村财务时,常常将已经收取的应当纳入财政的款项以个人的名义存入金融机构,或者将已收取的组织款项借给他人,只能在农村财务清理工作中被发现并纠正。
三、委托代理制农村财务管理的创新策略
将委托代理制模式进行创新和优化,对委托代理机制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优化,要求在坚持村级集体组织资产使用权、决策权、监督权和使用权基础上,科学管理、积极创新农村集体原有的财务管理核算方法和权利,以更适宜、更恰当的方式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委托以独立性高、专业性强的代理机构,并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体系,有利于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完善村级财政扶持机制
在农村发展的过程中,财务管理工作一直是其关注的重点问题,研究资料显示,该现象的出现与农村财务管理机制存在着较大关联,机制缺陷严重,导致村级干部腐败事件层出不穷。为避免再次出现以上问题,就要规范委托代理制的创新,可完善村级财政扶持机制,以市为总单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进行调查,总结其中所存在的问题,再以各乡镇为基本单位,对委托代理制度进行完善。在农村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委托代理制度的运行与委托代理机构中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均需要充足的资金投入,可是我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却缺乏充足的财政资金,那么委托代理制度应用于农村就成为了“空谈”。这就要求我国政府和党委组织,加大对农村的财政扶持力度,确保资金投入能够切实地应用于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并服务于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机构的运行中。在规范委托代理制模式创新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地政府首先要对农村财务管理委托代理工作的经费使用进行预算,并提供足够的资金用以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除此之外,各地政府可各种辅助性措施对农村财政的扶持机制进行强化,例如市场运营和财政转移支付等,进而进一步完善委托代理制模式。
(二)完善农村财务委托代理规章制度
除了完善村级财政扶持机制外,还要进一步强化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模式的规章制度,促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变得更为规范和完整。在农村财务管理委托代理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各地政府首先需要对委托代理制度应用于农村财务管理的优势和重要性进行正确认知,合理设置农村的财务管理岗位,落实责任制度。针对村委会干部职权与职责不清的问题,政府可在实施委托代理制模式的同时,建立起分期报账评分制度,加大人民群众和村集体的监督力度。同时,还要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引入多种的监督机制,推广责任追究制度,从而使整个财务管理和工作流程更加规范化[4]。
(三)加强机构管理和会计队伍建设
村干部与村民有着直接接触的关系,村干部代表的是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也是农村政策的执行者和领导者,因此,村干部的素质和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到党与群众的关系,必须选举能力强和作风好的人当村干部,不断提高农村财务管理的工作质量。各地政府必须牢牢抓住事业单位分类和机构改革给委托代理制度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明确委托代理制度在农村财务管理当中的行政地位,而各地政府的财政部门则需对委托代理机构的办公条件、地点、经费和范围进行保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选派财务人员,确保财务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操作技能,且财务人员必须在通过业务考核之后才能上岗。
综上所述,规范委托代理制模式的农村财务管理创新机制,要求相关部门深度分析农村财务会计管理模式,着重体现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和模式的创新,确保委托代理制模式的有效实施,规范委托代理制模式的完善和创新。
参考文献:
[1]王欣忠.农村经济管理中的财务管理创新分析[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9 (11):234-235.
[2]王仕菊.农村经管工作中的财务管理创新分析[J].财经界,2019 (11):107-108.
[3]李柯龙.关于我国农村财务管理模式创新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9 (19):205-206.
[4]袁春燕.规范委托代理制模式下的农村财务管理创新机制[J].农业经济,2017 (05):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