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地区清代民居现状与建筑空间特征

2020-05-29 07:14段晓莉
文物季刊 2020年3期
关键词:现存四合院院落

□ 段晓莉

山西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早在旧石器时期就有了人类生存的足迹,由于生产力发展低下,早期人类的居住形态要简易许多,大多以茅屋与洞穴为主,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与社会文明的进步,山西居民的居住形态也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并形成了以四合院为主要特色的居住环境。笔者根据山西以及大同地区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调查报告的相关数据分析,经过实地考察论证,本文以晋北地区传统民居现状与建筑空间特征分析为题,以大同地区清代民居为主要研究对象,首先就该地区现存的清代民居作数据整理分析,其次对其民居的空间形态、装饰特色作适当研究,从而为该地区民居的保护以及利用方面提出合理性意见或建议,以期对研究晋北地区传统民居建筑艺术的相关读者提供适当性参考。

一、关于大同地区传统民居的现状分析

通过对大同地区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的整理,大同地区现存清代民居共有62处,其中市区2处、灵丘1处、天镇1处、左云18处、大同县21处、广灵15处、浑源3处。就目前数据而言,左云、广灵、大同县分布较为集中,如大同县杜庄乡落阵营村的吕氏建筑群、许堡乡肖家窑子头村的肖氏聚落群以及广灵县百疃南庄梁氏宅院都是较为典型的四合院建筑群。为了方便读者阅读与研究,笔者根据相关资料将大同地区现存的清代民居概况整理如下。

表1 大同地区现存清代民居概况

续表1

二、民居的空间设计与建筑艺术

从表1可以看出,大同地区现存的清代民居主要分布在左云、广灵、大同县,尤其以大同县的吕氏建筑群与肖氏院落群以及广灵的梁氏民居、浑源的麻家大院最具规模。从调查结果来看,这些院落群建筑规模庞大、空间设计完美、装饰风格繁复,是当时较为富丽的建筑群。当然,这样的民居与晋商的崛起与兴盛不无关系。据调查,这类民居的建造者通常为当地的经商之人,少量为官。如吕氏家族先祖为官,后代经商,世代居住在吕家大院;肖氏家族则世代经商,正是这些地位高贵、富有财力的人物建造了该地区具有地方特色的四合院建筑群落。

大同地区清代民居的空间建筑构成与晋北其他地区的民居形态基本类似,一般为院落正门、正房建筑、东西厢房以及偏房组成的四合院建筑模式。就空间设计而言,该地区的四合院建筑可分两种,一种为传统意义上的四合院建筑,另一种为临街的四合院建筑。尽管这两种合院式建筑在空间布局上极为相似,但其空间设计的重心与功能又不尽相同。

就现存的民居遗存来看,第一种合院式民居占绝大部分,从空间设计分析可分四种,首先是一进四合院,为单独庭院,由单个正房、东西厢房以及南房组成,正房一般为三到五间,东西厢房多数为三间,南房一般为两间或三间,这种空间布局相对简约,适宜人口较少的家族或是意欲独立居住的个体家族成员,而这种院落形式几乎占据了该地区合院式总数的30%以上,皆为典型的一进四合院建筑。其次为二进四合院,布局上较一进院落复杂,由前后两个院落组成,前后院分别建有正房、东西厢房、南房,房屋数量一般为三到五间,而前院则设有过厅,通常为五间。事实上,从某种程度分析,四合院的空间分布形态似乎已经折射出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秩序以及家族成员地位尊卑的社会局面,比如家族中地位较高者一般居住于正房,而小辈则通常居住于东西厢房或后院。二进四合院同样也是大同地区较为常见的院落形式之一,分布范围较广。各县区都有二进院落的分布,这充分说明当时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聚落建筑十分盛行。再者是三进四合院,是更为复杂的院落布局形态,一般由前院、内院、后院组成。如广灵县壶泉镇涧西三号民居,为典型的三进院落布局,坐北朝南。前院正房、东西厢房各三间,南房五间,另有门厅及耳房;内院正房五间,东西厢房三间,前有明间作过厅,后有过廊;后院正房三间,东西两侧各有耳房一间。最后为合院式带跨院的布局,通常为二进院或三进院带东跨院或西跨院的式样,这种布局在大同地区较为少见。以落阵营9号民居为例,该院落是典型的二进四合院带东跨院布局,前院东西厢房各有三间,过厅三间。后院正房五间,东西厢房各三间,同时在后院的东南角留有一道小门,可以直通东偏院,东院置大门,建有正房数间,可能是由于地势相对较低,正房均已坍塌。

临街四合院建筑是商业贸易的产物,具有居住与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功能,与以单一的居住功能的四合院在空间设计上有些许不同。首先临街四合院依街面而建,其建筑朝向通常由街面方向决定,如南北街面,四合院建筑为坐西朝东或坐东朝西。其次院落功能不同,临建房屋以生产经营商品为主,其他以居住为主。以左云县云兴镇南门村南门街德茂功旧址为例,该院落为典型的前店后宅四合院建筑,依街面坐西朝东,现存东房六间、西房三间、北房三间。在这里,西房是用于主人居住的正房,北房是小辈居住或储存杂物的房间,而东房则是临街店铺。这种建筑在大同地区为数甚多,从侧面反映了该地区商业贸易的发展盛况,是研究大同地区清代至民国商业发展概况的重要实物资料。

总之,大同地区的清代民居以一进四合院和二进四合院布局为主,进而由一定数量的院落形成建筑群,这样的建筑群通常归同一个姓氏所有,即上文一再讲到的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聚落群。从装饰艺术上来讲,大同地区现存的清代民居的建筑装饰主要以砖雕、木雕、石雕为主,也有少量壁画,其中尤以砖雕的数量最多、成就最高,是山西传统民居建筑装饰艺术的典范佳作。

三、关于民居的保护与利用

通过实地考察,笔者发现大同地区的清代民居现存状况令人担忧,除了经受风雨洗礼,部分建筑坍塌甚至消失外,有些建筑构件惨遭严重的人为破坏。首先,雕刻大量毁坏,被盗现象严重。大同市区、县区的清代民居基本都有雕刻精美的砖雕、木雕以及石雕等,具有较高的艺术欣赏价值,然而由于当地居民文物保护意识薄弱,大部分雕刻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更有甚者将易于搬运的精致石雕盗取,如吕家大院和肖家大院的门枕石以及门内两侧墙上镶嵌的砖雕壁心被偷盗现象极为严重,而广灵、灵丘的一些影壁建筑同样遭到了损坏(图一),这对古建筑、文物造成了难以修复的破坏。其次,木构件年久失修,残缺不全。在我国传统民居中,木质构件在整个民居建筑用材中占有很大比重,如梁柱、门楣、门窗以及窗棱等等通常为木质材料,由于木材的天然局限性,经受风吹日晒、雨雪淋沥,往往会使门、窗等木构建筑发潮变形,甚至磨损破坏。加之这些民居多数荒芜,鲜有后人居住,致使年久失修、无人打理,残缺损坏亦是必然。最后,陶质瓦作装饰构件破坏严重,其中包括瓦当、滴水,正脊及垂脊两端处的吻兽、垂兽以及门楼上的瓦作构件等(图二),这些构件是传统民居建筑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明清建筑装饰的有力代表。然而,由于自然因素的影响以及人为的故意破坏,这些造型精美、雕刻细腻的瓦作构件多数损坏严重,甚至有些已消失不见。

图一 广灵杜家庄杜氏宅院影壁

图二 广灵大西庄田氏宅院门楼

尽管大同地区现存清代民居为数甚多,但遭受的破坏也较为严重,尤其大同县的吕家大院和肖家大院是该地区最具代表的清代民居聚落群,但这里很多制作精美的雕刻、木构建筑、石质构件、瓦作等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鉴于大同地区现存传统民居历史价值、艺术价值较高,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合理的保护与利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第一,加强文物保护,对残缺文物做必要修复。传统民居要想在现代化环境下实现其应有的价值,必须先保持其原有的面貌,保证文物的完整性与可持续性。尽管大同地区的民居聚落群文化底蕴深厚、历史价值较高,但由于当地居民文物保护意识淡薄,并没有真正认识到所属民居建筑群的历史与艺术价值。因此,地方政府的教化与政策的实施就显得尤为重要。此外,这些民居院落皆为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的标识建筑,有些甚至成为市级或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具有重要的科学研究价值,因此加强文物保护势在必行。第二,发挥传统民居价值,打造精品旅游项目。大同是全国首批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是魏都皇城、辽金陪都、明清重镇,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与独特的地域文化特色,发掘旅游文化资源是该地区的重要举措,借此契机,应该对大同地区现存的清代民居聚落群,如吕家大院、肖家大院的文化资源进行系统性的开发与利用,犹如晋中地区的乔家大院、王家大院等,从而形成民居建筑完善、配套设施齐全的旅游项目。除此之外,应加大宣传力度,不仅让大同本地人知晓这些优秀的民居建筑的存在,也应该让本地区以外的民众感受到塞北传统民居的魅力,从而为旅游文化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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