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佑科,张泽坤,余 德,杨天真,高亚兰,肖 炜
(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昆虫系统与综合管理实验室,湖南 长沙 410004;2.湖南省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湖南 长沙 410100)
松材线虫,通过松褐天牛等媒介昆虫进行传播,从而引发松树萎蔫死亡,是一种林业毁灭性病害。通过媒介昆虫传播,被松材线虫感染后的松树,针叶呈红褐色,树脂停止分泌,最后整株完全干枯死亡[1]。几十年来,国内外专家学者对松材线虫病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现公认为该病的唯一发生病原为松材线虫,通过其媒介昆虫进行传播[2]。根据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各地结合本区松材线虫病发生的实际情况,在实践中摸索出很多宝贵经验[3~5],建立和完善监测体系,通过疫木除治和媒介昆虫防治,切断松材线虫传播途径,实现对疫情控制,是防治松材线虫病最有效的方式[6~12]。长沙县现有森林面积116.9万亩,其中松林面积55.2万亩,占全县森林面积的47.22%,长沙县于2017年首次发现松材线虫病,2018年被国家林业与草原局列为松材线虫病发生疫区。面对松材线虫病疫情发展,长沙县政府和自然资源局积极应对,采用组织基层林业部门防治和委托专业化防治公司防治方式进行,主要防治措施为疫木除治。
长沙县自2017年首次发生松材线虫病以来,疫病迅速扩散,根据长沙县2018年度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统计,长沙县疫区主要发生在黄花镇、长龙街道、春华镇、果园镇、路口镇、高桥镇、金井镇,开慧镇、青山铺镇、安沙镇、北山镇等镇(街道),发生面积3.43万亩,金井镇、北山镇和安沙镇发生较为严重,其中金井镇病死枯木数量占了长沙县全县总量的一半(表1)。
表1 长沙县2018年度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统计结果
自2017年首次发现松材线虫病起,长沙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及时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和培训相关人员,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实行基层林业站防治和专业防治公司防治相结合,按照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等技术操作规程开展防治,主要防治方式为当年秋季开展相关普查,冬季进行病死枯木清理。具体疫木除治实施为:对已经标记的病死枯木人工使用油锯砍伐,然后就近焚烧;伐桩上放入磷化铝,捆扎塑料薄膜后覆土,插入简易标识标牌[13]。
根据2018年、2019年长沙县秋季普查结果来看,疫木除治效果并不理想,在当年投入大量人力财力情况之下,第二年不少乡镇出现了疫情的扩散,疫情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而是越来越重。
疫木除治工作量大,投入资金较多,为保证疫木除治工作到位,长沙县多个乡镇采用项目承包制,经公开招标,由具有资质的防治公司对疫木除治工作进行承包,实施具体除治,政府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防治公司进行监督管理,这样组织管理方式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且监管不到位,疫木除治工作质量难以得到保证。由于松树感染松材线虫病后有潜伏期,在疫木除治工作完成后,施工方表面上完成了疫木除治工作,但政府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疫木除治项目的质量难以掌握,只能是在次年的秋季普查才能发现问题。
由于长沙县地处江南丘陵区,松材线虫病疫区地势复杂,多数为较密的松阔叶混交林,大型机械难以进入作业,防治公司对于项目实施为人工使用油锯砍伐疫木,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防治公司部分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没有完全按《技术规程》进行操作,甚至弄虚作假,同时,对疫木的管理不当,可能造成部分疫木的流失,加上当地部分老百姓有捡拾枯木材当柴火的习惯,使松材线虫病存在潜在的扩散可能。
长沙县当前疫木的处置方式仍然为就地集中焚烧,集中焚烧能实现对疫情的有效控制,但也杀死了天敌,造成了对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疫木焚烧时产生大量烟尘,也是对空气环境的污染,同时存在发生森林火灾的巨大风险,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可能远超松材线虫病造成的损失。砍伐后将疫木拖至焚烧点的过程中,有部分细小的松枝可能折断脱落,如果这些松枝没有被立刻处理,也存在潜在松材线虫病扩散可能。
早发现是防治工作的前提,这需要基层林业站的护林员具备基本的松材线虫病知识,加强地面的巡护,结合当年的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发现问题应该及时上报。确诊了松材线虫病后,从项目作业设计,到立项招标及最后正式的防治实施往往需要一段时间,这往往错过了最佳的防治时间。
松材线虫病防治的两个最重要的环节为疫木除治和媒介昆虫防治,长沙县只是采用疫木砍伐焚烧的方式来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木砍伐焚烧对于控制疫情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但是忽略了媒介昆虫防治,防治手段过于单一。
长期以来,相关执法部门生态安全意识不强,没有严格执行《植物检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长沙县交通物流发达,在疫木除治期间,因为行政主管部门没有严格检疫执法,在利益驱使之下,容易造成疫木的人为流失,以免造成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
由于松材线虫病是植物性病害,不会直接威胁人畜,松材本身价值不高,所以导致部分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松材线虫病缺乏认识,不重视。松材线虫病防治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重中之重,是毁灭性的灾害,这不仅仅是森林保护,更关系到群众的生态安全,应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获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在实际疫木除治过程中,因为宣传不到位,出现了当地部分村民不理解甚至有阻工的现象发生,砍伐的疫木被村民拾回家当柴火,从而造成了疫木流失,松材线虫病扩散。
长沙县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大,涉及到的防治经费投入也比较大,政府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行专业化承包防治,根据项目作业设计,进行项目上报立项,落实相关经费,然后进行项目公开招标,由具有资质的公司中标后签订承包合同,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然后实施防治项目。项目实行工程招标制,项目也应该实行工程监理制,用工程监理的方式对项目进行监管,以减少政府部门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量和对防治项目的干预。工程监理是受到政府部门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实行项目工程监理是提高工程管理效率的重要方法。这也是一种对疫木除治项目全过程的、系统的科学管理方式,区别于林业行政部门的抽查或检查,通过全过程的监理能够实现有效的控制疫木除治项目的质量[14]。本质上,工程监理全程监督和管理施工方,按要求控制好工程质量,针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对策并督促施工方解决,从而保证了疫木除治项目能高质量的完成(图1)。
图1 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流程
针对各防治公司水平参差不齐、存在恶性竞争、管理不规范的特点,试点采用防治绩效承包的方式,松材线虫病防治绩效承包防治工作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优点,在当前无成熟借鉴经验的时候可以适当以乡镇为试点,当年除治效果以下年实际发生情况为评价进行绩效考核,3年或4年为限,激励防治公司作好相关除治工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防治项目招标时,对当前相关防治公司应设置准入条件和防治黑名单制度,往年防治绩效差的公司应排除在外。绩效考核对于防治公司不仅仅是当前的结果考核,而是中长期考核,这将极大激发防治公司的积极性[15,16]。
当前长沙县疫木的处置方式为砍伐后焚烧,不环保且存在火灾风险。可以对开展疫木安全利用相关防治公司进行环保财政补贴,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开展疫木安全利用。疫木采伐后,可使用小型木材粉碎机械对疫木就地进行粉碎,粉碎后木屑可以通过造纸、制作纤维板、胶合板等方法进行安全利用。疫木的安全利用改变了疫木除治只能采用焚烧的方式,虽然成本提高了,但可以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森林火灾,更高效地控制松材线虫病疫情[17]。
建立监测体系,做到早发现早防治有着重要意义。加强基层林业站护林员专业知识培训,护林员长期在基层工作,往往能最先发现问题,如能第一时间上报可以为防治打下坚实的基础,此外可以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及时发现掌握松材线虫病的情况。确实为松材线虫病后,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刻上报疫情,及早立项、落实防治经费,尽可能的早开始防治工作。由于防治立项招标工作需要一段时间,可以在开展相关工作的同时,安排基层护林员或相关防治公司先行处置疫木,做到早发现早防治,这样不至于防治项目正式实施前出现空窗期,错失最佳防治时间。
科学防治措施是根除松材线虫病的基础,除了疫木除治外,媒介昆虫防治也是重要的环节,在媒介昆虫发生期推广运用飞机或无人机喷洒高效低毒化学药剂、运用诱捕器引诱剂引诱灭杀媒介昆虫、释放天敌等措施进行防治。在地方财政比较充裕的情况下,对于未受感染的松科名木古树或风景名胜区内的松树,可以采用甲维盐等药物注干的方式进行预防,两年一个周期,防患于未然,确保于松科的名木古树或风景名胜区内的松树安全[18]。
加强防治公司的管理,坚定执行“疫木就地处理”的原则,严格禁止疫区松木商品材采伐,同时全面加强检疫检查和集中执法,严格执行检疫程序,对疫木源头(防治公司)进行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伐、运输、加工疫木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于人为造成疫木流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防止因疫木流失造成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
松材线虫病防治应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获得广大群众的支持。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张贴、上门发送宣传资料,利用现代信息手段为群众提供相关信息咨询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认识林业检疫的重要性以及防治松材线虫病的必要性,提高群众对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认识,鼓励群众参与。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宣传工作对切实维护湖南省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