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浩
摘 要:民营资本入驻农村,有利于促进农业现代化、土地整合、农产品质量提升及农民收入增长,是乡村振兴的重要驱动力之一。分析青岛市民营资本发展中存在的诸多瓶颈问题,提出了强化民营资本以促进乡村振兴的工作建议。
关键词:乡村振兴;民营资本;农村发展
文章编号:1004-7026(2020)09-0027-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276.5;F323 文献标志码:A
1 青岛市民营资本发展存在的问题
1.1 政策落地不够,发展规划滞后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明确提出鼓励引导乡村振兴发展的一系列指导意见,但由于各种原因,青岛市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仍不够成熟完善。青岛市引导民营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比较滞后,尚未配套具体落地实施政策、保障及奖励措施,区级设计的细化方案还不是很完善[1]。
1.2 土地流转不规范,土地纠纷日渐增多
青岛市土地流转过程缺乏正规合同约束,在土地流转形式选择、流转价格确定、土地折股量化、流转风险防范、事中事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立、流转管理服务费收取、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等方面,缺乏细化、具体的制度规定和资金保障。个别农户与经营者签订了合同,但合同条款不规范、内容过于简单且未经相关部门登记,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赔偿条款等缺乏明确规定。
一旦市场价格或农村土地政策稍有变动,土地经营风险随之加大,农民与土地承包者就会出现利益摩擦,将成为土地流转工作新的矛盾点。有的村民缺乏法律意识,通过上访等途径解决矛盾,一系列土地矛盾及社会事件在短时间内难以化解[2]。
1.3 产业融合度低,配套设施不全
一是建设用地指标供应不足。民营资本进入农业后,不同程度地存在建设农产品存储加工和农业休闲观光度假场所的需求,而长期以来我国建設用地指标很难下达到农村。
二是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民营资本下乡的很多项目,例如田园综合体、旅游度假区等休闲旅游项目,位于远离城镇的荒山荒地,水电路等配套设施亟需完善。基层政府在项目周边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投入不足,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营资本入驻农村发展。
三是乡村产业发展缺乏相关资源。乡村产业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技术、资金、人才、信息、市场、渠道、法律、法规等,项目投资较大、见效较慢、周期较长。各种资源的匮乏,极大制约了青岛市乡村产业发展。
1.4 政府干涉较多,农民和企业盈利减少
民营资本在农村从事农村特色种植业、养殖业或旅游业时,要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经济化发展,尤其是当民营资本投资对当地经济发展影响较大的农村产业时,必然会出现租赁、承包土地等流转行为。其中,土地签订事宜主要是在乡镇府领导下进行,即民企法定代表先与村委签订土地协议,再与村民签订合同,以保证土地资源的最大利用化、经济化和合法化。
2 强化民营资本促进乡村振兴的工作建议
2.1 制定支持政策,弥补制度空白
建议由政府牵头,结合本地区发展特点,切合民企发展和乡村振兴路径,制定乡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一旦有了规划,青岛市各乡镇、行政村的乡村产业就能有方向、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通过土地集约化利用、“政府招工”等形式,解决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瓶颈。在当地政府主导和统筹安排下,引导民营资本有序入驻,最大限度利用民营企业的资金、渠道和管理经验。
2.2 规范土地流转,助力乡村振兴
继续深化农村土地改革,严格依法实施土地流转,加大政府对土地流转的监管和审批,有效防范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矛盾纠纷,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公平、公正、有序、规范发展。搭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立区、镇、村三级服务平台,建立流转数据库,让供需双方及时准确获取可靠信息。
培育土地流转中介机构,鼓励引导企业及民营资本参与土地流转市场。建立科学的农村土地流转价格形成和指导机制,鼓励土地有序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防止土地流转中的投机炒作。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的优势和龙头示范作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集约化程度,积极引导在流转土地上发展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及田园综合体等。
2.3 加大财政投入,推进三产融合
财政牵头出台相关财政政策,着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扩大财政扶持的民营资本范围。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将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纳入财政资金扶持范围,对农业企业参与三产融合发展所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设施设备购置等环节给予大力支持。
实施农业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农业强镇、村创建,深化现代农业综合园区、主导产业示范园区、特色农业精品园区建设。鼓励和支持经营者发展设施农业、“互联网+”农业、创意农业等新兴产业,利用各乡镇、村庄的特色和优势,大力打造农村休闲旅游业、农村田园综合体。
完善金融服务,逐步扩大新型农业民营企业经营者贷款抵押物范围,降低贷款融资利率。试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住房财产权等抵押担保业务,开拓新型抵押担保方式。完善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鼓励提供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服务,引导各类投资支持农村三产融合。
2.4 开展高质量“双招双引”,助推高质量乡村振兴
开展高质量“双招双引”,助推高质量乡村振兴,必须做好招商引资。各乡镇要带头规划建设特色农村田园综合体,对乡村发展进行系统设计、区域开发,有效吸引民营资本加入。抓住农业农村政策与产业发展的机遇,引入新理念、新模式、新服务,高质量实施“双招双引”,吸引区域周边乃至外省先进产业入驻,带动乡村经济发展,实现共赢发展。
补足人才短板,充分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的优势,为乡村招来大项目、好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区域发展。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支持基层干部积极投身招商引资,用工业化理念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以融合发展模式助推乡村振兴。
3 结束语
自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民营资本涌向农业农村的速度不断加快。全国民营资本增速、占比和总量不断提高,民营经济已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民营资本对乡村发展的促进作用,以民营资本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贯彻落实。
参考文献:
[1]李志萌,邱信丰.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现状、问题与对策[J].金融与经济,2019(2):56-61.
[2]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倡议书[J].商业文化,2018(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