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地区大气污染物环境损害成本评估

2020-05-28 02:26花进
山西农经 2020年8期
关键词:雾霾

花进

摘 要:评估雾霾污染的损害成本,对生态损害补偿政策的制定及居民损害认知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运用意愿调查法,将假设检验中应用广泛的卡方检验法与Spike修正模型相结合,研究分析了受访者对雾霾治理的支付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评估出雾霾污染造成的环境损害成本。再从人群健康防护角度出发,以雾霾污染造成的健康防护支出为统计变量,评价青岛地区雾霾主要污染物PM2.5对居民健康造成的损害及经济损失,并对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的差异进行解释说明。

关键词:雾霾;意愿调查法;防护支出法;损害评估

文章编号:1004-7026(2020)08-0071-04         中国图书分类号:X51        文献标志码:A

1  研究背景

作为滨海城市,青岛市留给人们的印象一直是红瓦绿树、碧海蓝天。但近年来,青岛市的空气质量变得不容乐观,《2015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青岛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为40~60 μg/m3,超过35 μg/m3的国家环境空气污染物二级标准,甚至在2016年的秋冬季节,青岛地区持续遭遇了大气污染物PM2.5浓度大于300 μg/m3的严重雾霾污染,致使部分路段能见度不足100 m,对居民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研究表明,细颗粒物能够轻易渗透并累积在呼吸系统中,从而破坏人体健康,引发一系列诸如气喘、鼻窦炎、慢性肺炎和呼吸道感染疾病。同时,空气中细颗粒物的遗传毒性能够显著诱使细胞色素、肿瘤细胞和芳烃受体抑制因子的表达,并且颗粒物中的金属元素和有机化合物是导致DNA癌变的活化剂[1]。除此之外,雾霾还会降低景点的游览乐趣、影响旅游照片质量和游客情绪,进而降低游客的体验感,造成诸如损害健康、行动自由、旅游安全等旅游风险,并对青岛地区产生负面影响[2]。而根据张馨方的调查,1/2以上的受访者会因目的地有雾霾而缩短停留时间甚至调整旅游计划[3]。评估青岛地区雾霾污染损害成本,将环境对象纳入市场机制,是实施生态修复或雾霾损害货币补偿的技术依据。

目前国外对雾霾的研究已经形成了从雾霾成因到损害评估、再到环境政策评价的完整体系[4-7],但由于我国雾霾天气成因、危害等各方面的特殊性,将国外的研究成果直接应用于我国环境治理的可行性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国内对雾霾损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人体健康层面[8-12],往往忽略了雾霾污染对社会经济其他方面的损害,且大多数研究在利用疾病成本法的过程中,往往难以辨认致病环境动因并建立剂量—反应关系,同时个体差异也会影响对风险人群的评价,从而产生价格扭曲。此外,疾病成本法还忽略了对那些不具备生产能力或不参加生产的人群的评估。国内大部分研究往往只使用单一的评估方法,很少有几种方法的运用和对比[13],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鉴于此,基于意愿调查法和防护支出法,从假想市场和现实市场两个层面进行考虑,评估青岛地区空气质量变化导致的公众环境变化,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对比分析。研究结论可为地方政府实施生态修复或货币补偿提供技术依据,并为探索雾霾治理的具体对策提供参考。

2  研究方法

2.1  意愿调查法

意愿调查法以福利经济学中消费者效用恒定理论为基础,基于效用最大化原则,获得假想市场上人们对于非市场物品的WTP和WTA。CVM的基本原理如下,假设受访者的效用函数受个人偏好、非市场物品(待估值)和市场物品的影响,其间接效用函数除受个人偏好、收入、非市场物品和市场物品价格的影响外,还会受到计量误差、调查误差等偶然因素的影响,受访者面临环境质量改变,而这种状况的改善要求其支付部分金额。CVM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来揭露受访者的偏好,推导出受访者在不同环境状况下的等效用点,并根据定量测算WTA或WTP的分布规律,从而获得非市场物品或服务的货币价值。

基于意愿调查法的基本原理,使用Spike修正模型对受访者的WTP进行定量分析,模型公式如下。

2.2  防护支出法

防护支出法源于以下思想,为了改善或避免生态环境退化造成的不良后果,用人们实行的趋避活动所需费用或付出来间接表明资源价值的损失。在防护支出法评估生态价值的原理中,环境学家定义的“替代品”是一个重要概念,因为替代品支出是否增加是衡量生态环境恶化损害成本的标准。防护支出法的统计变量是被调查者为防治或避免可能出现的生态损害而支出的费用,这里的花费可以看作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最低成本。这种方法同样体现了环境商品的显示性偏好,它涉及通过市场物品来改变环境物品对人们的影响。如果我们谈论的是一个环境厌恶品(如雾霾污染),使用市场物品(如口罩)就可以使个人免于厌恶品带来的损害,而根据个人对雾霾污染和健康的重视程度(即偏好)不同,其支出费用也不同。

对防护支出法的运用分为以下3个部分。

(1)确定调查内容。通过查阅相关文献,结合雾霾损害这一评估对象,将所要调查的防护支出分为个人防护支出和家庭防护支出两大类,并分别统计分析。

(2)防护成本的计算。对于收集到的数据信息进行分类处理,并根据青岛统计信息网发布的人口数据,计算出总的防护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Q=E·N·P               (3)

式中:E为平均个人(家庭)支出,N为人数(家庭户数),P为个人(家庭)防护率。

(3)研究结果的对比分析。意愿调查法是基于假想市场的意愿评估,而防护支出法是基于现实市场的支付行為,通过两者的对比分析,能使评估结果更具科学性。

2.3  问卷设计与数据收集

CVM调查问卷通常包括3个部分,即评估对象及其背景资料,受访者对评估对象的支付意愿,受访者的社会经济特征。经过反复论证和修改,正式问卷内容包含以下3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雾霾污染的背景介绍和对雾霾损害的认知情况,此部分是让受访者充分了解评估对象;第二部分是对治理雾霾的支付意愿,也是本次调查的重点;第三部分是受访者的人口统计学特征,便于进行相关性分析。

基于评估对象的一致性,并考虑到收集数据的效率因素,将防护支出法和意愿调查法的设计问题合并在一张问卷上。正式问卷内容也分为3个部分,第一部分与第三部分的问题和意愿调查法的相同,第二部分则是确定趋避雾霾损害的实际支出,也是本次调查的重点。

在正式调查前,先进行了预调查,针对采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对调研人员进行了讲解,并设计出了网络调查问卷,采用线上和线下同时进行的方式随机发放。由于数据收集方式具有多样性,调研范围涵盖了青岛气象局划分的“三区五市”,共发放问卷350份,实际有效问卷301份,问卷有效率为86%。

3  结果与分析

3.1  基于意愿调查法的雾霾损害经济成本评估

3.1.1  样本统计分析

根据调查结果可知,大部分受访者都了解雾霾,并对其造成的损害具有一定的认知。虽然所有受访者都支持雾霾治理工作,但只有49.8%的人表示愿意为此捐款,目的是避免雾霾污染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的健康损害,并且他们更倾向于将款捐到环保组织。

本次调查中有50.17%的人是零支付意愿,超过了20%~35%的国际公认范围,但大致符合我国学者研究中的2%~59%的比例范围。同时可以发现,有17%的受访者是因为收入有限而无能力支付,符合经济学一般规律中收入约束的解释。而在拒绝支付的受访者中,有42%的人认为费用应该由政府和企业承担,27%的人担心支付的费用用不到保护环境上,7%的人觉得捐献渠道不畅通,零支付意愿的比例隐藏着一些深层次的社会因素。

①责任归属。受访者认为雾霾污染并不是由自己引起的,因此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认为应该由政府和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②政府和企业面临的公众信任危机。由于公众对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和企业不信任,使得受访者在心理上抗拒向其支付一定金额的资金。③捐献渠道不畅通导致的支付意愿降低。这些基于我国特殊国情的特定公众思想、政府和企业形象、制度安排等,扭曲了受访者的支付意愿,并非是受访者对生态系统服务的真实需求为零。

3.1.2  样本人口统计学特征对支付意愿的影响

受访者个人属性与支付意愿之间的交叉分析结果表明,男性中有Willingness to pay (WTP)的比例高于女性,但整体人数却低于女性。年龄在18岁以下的人群有支付意愿的比例最高,而在有支付意愿的人群中,年龄在19~40岁的人群占65%以上。同时,是否居住在青岛地区对人群支付意愿的比例影响不大。而在愿意支付的人群中,本科学历及以上的人超过60%,并且受访者的月收入与支付意愿呈正相关关系,一般也认为收入较高的受访者具有较高的支付能力。另外,不同的职业对组内支付意愿的比例影响不明显,唯一特殊的是农民有WTP的比例为0,分析认为有可能是农民这一样本量较少的原因。

进一步利用SPSS统计软件进行相关性分析,研究样本人群的社会经济特征对WTP的影响。将非数值型变量按等级或顺序量化,它们的编码及解释如表1所示,卡方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根据卡方检验的结果可以知道,支付意愿与学历在5%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与月收入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这与支付意愿和月收入的交叉分析结果一致。同时,支付意愿与性別、年龄、居住地、满意度、雾霾认知度和损害认知度的关系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分析认为现阶段社会大众对雾霾及其损害已经有了普遍的认识,对空气质量的好坏也能直观感受到,但由于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人均收入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人们更多地关注目前的收入,因此收入水平便成了制约居民支付意愿的最大影响因素。

3.1.3  意愿调查法估算的雾霾损害成本

根据收集到的支付意愿的统计数据,能够计算出治理雾霾污染的人均支付意愿。早期对于零响应数据的处理方式,就是将其删除或用较小的正数代替。可是直接剔除不但忽略了抗议性响应和真实零支付意愿之间不同的经济学内涵,而且失去了有效的信息,极易造成样本选择偏差。至于用较小的正数来代替零响应者的支付意愿,容易受主观性的影响,其理论基础还有待进一步研究。使用Spike修正模型即公式(1)进行计算,测算出青岛地区受访者的平均WTP为89.35元/年。

依据青岛统计信息网发布的统计公报,2016年全市总人口为920.4万人,估算出公众对治理雾霾污染的总WTP为8.2亿元/年。而支付意愿是受访者愿意为改善环境质量支付的价格,体现了受访者对环境价值变化的货币评估,也表明了雾霾污染造成的环境损害成本。

3.2  基于防护支出法的雾霾损害经济成本评估

3.2.1  样本统计分析

虽然有91.68%的人意识到雾霾会对自己的健康造成损害,但仍有38.54%的受访者表示无任何防护支出,这反映了部分受访者防护意识匮乏。而在采取防护措施的个人或家庭中,有84.86%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有口罩、抗雾霾帽等个人防护产品的支出,但只有34.59%的家庭表示有空气净化器等防护产品的支出,有15.14%的家庭选择外出躲避(外出旅游)。

由于样本人群的防护支出涉及到个人支出和家庭支出两个部分,因而对收集到的数据分开处理。其中家庭支出部分又分为家庭防护和外出旅游两个方面,计算出受访者的个人支出、家庭支出以及旅游费用。同时,考虑到仍有相当一部分受访者表示无任何防护支出,并且拥有防护支出的样本人群中也很少有同时涉及到个人和家庭两个部分的。因此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分别评估出受访者的个人防护率、家庭防护率和家庭旅游率。

经测算发现,受访者的个人防护率高于家庭防护率和外出旅游率,但都普遍偏低,尤其是家庭防护率和外出旅游率不足50%。其中家庭支出部分的家庭防护和外出旅游均以家庭为单位,并考虑到空气净化器等家用防护品的一般使用寿命为5年,测算出平均每户的人均支出分别为87.48元/年和961.56元/年。

3.2.2  防护支出法估算的雾霾损害成本

2016年青岛全市常住总人口为920.4万人,总户数为296.64万户,平均每户约3人。根据公式(3)得到青岛地区居民个人防护支出为3.7亿元/年,家庭防护支出为1.8亿元/年,外出旅游支出为5.9亿元/年,得出总防护成本为11.4亿元/年。而防护成本是受访者为减轻或避免雾霾污染给自身带来损害的实际支出,即雾霾污染的经济损失。

3.3  评估结果的比较分析

运用意愿调查法和防护支出法分别对2016年青岛雾霾损害的经济成本进行评估,结果发现,基于意愿调查法的雾霾损害成本为8.2亿元/年,基于防护支出法的雾霾损害成本为11.4亿元/年,防护支出法的评估结果明显高于意愿调查法。基于两种价值评估方法原理,分析认为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1)意愿调查法是通过构造假想市场对受访者的主观调查,没有实际的支付行为,容易造成假想偏差,即被调查者在假想市场与实际市场中的行为倾向存在差异。在实践过程中发现,当受访者面对一个陌生的或不在市场上交易的产品时,对该产品的价值认识会明显失真,并受到自身素质的影响。同时,调查结果中50.17%的零支付率,主要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导致受访者支付意愿扭曲,这部分人的真实支付意愿并未被纳入统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低估雾霾污染损害成本。

(2)防护支出法是基于实际市场进行计算,评估的内容在市场中都有相应的价格,造成的实际损失往往比人们感受的损失更具体与强烈。防护支出的水平与人们对环境危害的认识和受损害程度的了解密切相关。自雾霾污染事件曝光以来,社会大众对于雾霾的损害也越来越关注,对于想象中的风险,或者随时间增长的风险,人们的估计很可能会出现过高或过低的两极分化。在调查过程中,约1/3的受访者认为无需采取行动进行防护,而在有防护支出的受访者中,也存在防护支出过度的情况,会使估值偏高。

4  结论与讨论

4.1  结论

研究利用意愿调查法和防护支出法,基于2016年的青岛地区人口统计数据和调查样本,在假想市场和现实市场两个层面上评估了雾霾污染给青岛地区带来的损害成本。评估得到受访者总的支付意愿,即青岛地区空气质量的经济价值为8.2亿元/年,间接反映出雾霾污染空气所造成的损害成本。在防护支出方面,评估得到总的防护成本为11.4亿元/年,表明雾霾污染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支付意愿与学历和月收入显著相关,并且收入水平是制约受访者支付意愿的最大因素。

4.2  讨论

在本次研究中,摆脱了使用单一方法评估环境对象的评价模式,运用了陈述偏好法和揭示偏好法,从不同角度分析了青岛地区雾霾损害成本。然而,由于各方面原因,研究仍存在诸多不足,未来还需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1)尽管在正式调查前通过预调查、培训调查人员、改进问卷结构、增加背景介绍等方法来提高数据的准确性,但由于评估方法本身固有的缺陷和受访者素质不一等原因,仍会产生一些偏差。

(2)对我国社会大众来说,对环境价值进行评估还处于接触和熟悉阶段,大部分人还只关心自己目前的收入,而忽视了环境评估的重要性,从而造成了调查过程中的冷漠和不配合,这与调查所需要的大量真实数据的初衷相违背。

(3)意愿调查法和防护支出法下的损害成本都是具体数值,而实证发现采用区间值表明服务功能的经济价值能避免较大误差,因而找到合理的折算方法来测算出环境价值的区间范围,将是此类研究今后应该重点加强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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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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