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切”的问题,生态环境部已经制定了《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严禁“一律关停”等敷衍应对做法,但还是有一些地方出现这种问题。“所以说国家政策怎么才能更好地执行,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周宏春说。傅涛认为,“一刀切”在地方的确不少见。他告诉本刊记者,《意见》强化党政同责、责任主体上移、多方共治或可进一步解决执行难、成效差、敷衍执行等问题。
“中央政府的难处在于必须要宏观指导和总量把控,但无法细致入微。结果就是导致不断统一严加管控,不断施加压力,但是缺乏全面、系统的环保标准和环境数据,难以整体体现环境质量。地方上简单的关停手段也难以持续地实现环境改善,中央的改善环境质量初衷难以有效落地。如果管理不严格,地方政府就会放水,一旦严格又容易出现‘一刀切’。环境问题积重难返,地方在督政重压之下,只能借助应急预案给予的行政权力统一实施停限产。”傅涛具体解释了一些地方政府为何热衷“一刀切”。他说,对于地方政府来说,两点原因导致其“一刀切”。一是域内工业企业排放基本已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可是不利气象条件之下环境质量仍然达不到要求;其二,即使域内工业企业排放都达到了国家相关标准,全年排放总量仍然超标,致使区域环境质量排名落后,给地方造成巨大政治压力,只能借助应急预案给予的行政权力统一实施停限产,降低排放总量。“地方政府的难处在于面对中央环保督察的压力,缺乏科学手段来平衡经济、民生、环境的关系。地方政府既要经济发展也需要应对环境考核,老百姓既要就业也要碧水蓝天。目前环境问题积重难返,企业即便全部排放达标达到及格线,区域环境质量也很难满足要求,地方忙于应付中央的考核,只能简单地跟着指挥棒行动,找不到合适的通道实现差异化,只能选择看似公平公正的 ‘一刀切’。”
傅涛告诉记者,《意见》明确了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的大政方针,提出总体目标,谋划重大战略举措;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环境治理担负总体责任,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组织落实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市县党委和政府承担具体责任,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这就保证了在不减轻压力传导的情况下,在省级紧盯环境治理成效上采取适合的治理措施,从而从根本上避免“一刀切”等执行难题。
傅涛说,既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又要避免用“一刀切”的方式临时抱佛脚,关键是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一些地方平时对‘散乱污’等企业睁只眼闭只眼,管理混乱,底数不清,环保欠账多。等到环保督察来了,不管三七二十一,简单粗暴,能堵的堵,能停的停。这种治标不治本的运动式执法,缺乏合法性、合理性,不仅没有使污染者尤其是严重污染者承担责任,还错伤了积极投资环保改造的企业——这样的企业是政府环保的同盟军。抓环保不能靠应急,靠的是厚积薄发,把功夫下在平时,治标更要治本。”
据傅涛分析,在执行层面造成“一刀切”或者随意“切一刀”的原因,一方面是切法有问题,高污染低污染都一切了之;另一方面是刀有问题,因为底数不清,标准不准,切来切去伤了筋骨。要有效避免野蛮的“一刀切”或者随意的“切一刀”,做到“切一刀”切得准,“切一刀”切得细,“切一刀”切得稳,必须将环保政策的确定性和地方的不确定性差异结合考虑,通过差异化、精准化管控改变企业的格局,让有潜力的企业尽量少排放,使优秀企业成为环保的同盟军,使环保成为工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剂,助力工业领域“两山论”真正落地。责任主体落在省级有利于各地方政府在环保政策确定性下,根据不确定性差异制定合适的治理方案、措施。
“一刀切”或者随意“切一刀”使企业缺乏主动性。傅涛告诉记者,他深入调研了邯郸、郑州等地的工业企业后发现,即使当前污染物排放都已经达标,仍然存在很大的减排空间,但是企业并没有主动减排的积极性,因为在以往只要达标就公平对待的政策思路指引下,企业用更高的环保投入换取更好的环境效果没有意义,反正都要被“一刀切”。那么,政府层面如何激发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进一步减排的积极性?傅涛认为,要制定激励政策,差异化停限产,激发企业有更高的积极性制定并执行严于国标的企业标准,实现有规律的正向管控。
“中央政府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生态文明建设不动摇,制定差异化管控的大原则和框架性标准;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当地条件的激励政策,例如让特别优秀的企业,单位GDP排放最少的企业少停产、甚至不停限产,从而实现有规律的正向管控,尽量避免非计划性的停限产,使工业企业能够清楚地预测不同气象条件下自身应达到的排放水平,最大程度挤压出企业的减排价值。本次《意见》再次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定力,地方政府希望蒙混过关的想法做法应该彻底摒弃。”
“地方政府要把功课做到平时,通过深入调研,摸清区域污染底数,细化分级管控措施,把工业企业主动减排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鼓励企业以数据为基础,发布适用于企业自身的标准和减排方案,针对企业减排效果给予差别化的待遇。通过实施明确的、持续的、因地制宜的政策,实现有规律的正向管控,提高工业企业差异化减排的性价比,达到真正降低排放总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