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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5 09:48
节能与环保 2020年4期
关键词:发电能源绿色

国家发展改革委:总体提升我国绿色发展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到2025年,绿色生产和消费相关的法规、标准、政策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到位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方式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全面推行,我国绿色发展水平实现总体提升。促进能源清洁发展,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煤炭清洁开发利用政策机制,从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条加快推进煤炭清洁开发利用。建立完善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绿色建材等绿色产品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置节能型家电产品、节能新能源汽车、节水器具等给予适当支持。

2020年光伏电价新政落地 分布式补贴下调超五成

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布了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通知》提出,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35元(含税,下同)、0.4元、0.49元;“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05元;户用分布式光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8元。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增垃圾发电项目补贴事项征求意见稿出台

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公布了《关于有序推进新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于4月3日至4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2020年1月20日后并网发电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含沼气发电)项目为新增项目,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继续予以支持。根据《征求意见稿》,新增项目纳入专项规划清单管理,未纳入专项规划的项目,所需补贴资金原则上由项目所在省(区、市)负责解决。

四部门开展“碧海2020”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中国海警局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文,决定自4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碧海2020”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坚持全域覆盖、全程监管,主要围绕海洋(海岸)工程建设、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废弃物倾倒、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海砂开采运输、海洋自然保护地、陆源污染物排放、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等八个领域开展全面监督管理,综合运用陆岸巡查、海上巡航和遥感监测等手段,及时发现查处各类污染损害海洋生态环境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

国家能源局:首部能源法征求意见可再生能源被列为优先发展领域

4月10日,国家能源局就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提高能源供应能力,健全能源普遍服务机制,全面推进能源市场化等内容。《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国家将可再生能源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这对于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无疑是重大利好。《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将可再生能源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制定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以及一次能源消费中可再生能源比重目标,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的约束性指标,并分解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

国家能源局:风光消纳持续改善 理性投资促发展

4月3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布《2020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及《2019年度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为引导风电、光伏发电企业理性投资再添标尺。根据两份文件,2020年,风电全面消除红色预警地区,新疆(含兵团)、甘肃、蒙西为橙色区域,山西北部忻州市、朔州市、大同市,河北省张家口市和承德市、内蒙古赤峰市按照橙色预警管理,甘肃河东地区按照绿色区域管理,其他省(区、市)和地区为绿色区域。2019年,我国光伏发电的市场环境监测结果仅余西藏一地为红色,天津、河北、四川、云南、陕西II类资源区、甘肃I类资源区、青海、宁夏、新疆为橙色,其他地区为绿色。

新首钢地区将投7 亿元建8 大生态项目

日前,北京新首钢地区“十大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2年)发布,聚焦冬奥服务保障、生态保障、工业遗存改造等10个领域安排72个重点项目。这8大生态项目分别为:首钢园区水系连通工程、麻峪滨河森林公园、山水绿链一期、永定河左岸京原路以南综合整治、永定河左岸环境整治提升一期工程、门头沟区“三位一体”城市景观提升水环境保障工程(一期)、S1线门头沟段城市景观提升、高井沟流域生态修复工程。未来,新首钢地区将围绕西部大生态圈与城市生态有机融合,提升市民“绿色获得感”。

北京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 预计为企业减负3.2 亿元

为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降低企业用气成本,重点扶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自2月22日至6月30日,北京阶段性差异化降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预计将为企业减轻用气负担3.2亿元左右。其中,工商业用气淡旺季价格均下调10%,最大降幅为0.32元/立方米;发电和供暖制冷用气旺季价格下调5%,淡季价格下调1%,最大降幅为0.14元/立方米。

湖北省:累计转付8.68 亿元 光伏扶贫补贴拨付到户

近年来,湖北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全省共陆续建成4184个村级集中光伏扶贫电站、111个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为省内贫困县创造了51697个公益岗位。截至3月25日,国家电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累计转付光伏扶贫补贴资金8.68亿元,实现全省光伏扶贫2020年3月份之前补贴资金全部拨付到户(村)。湖北省共有4295户光伏扶贫发电项目业主,疫情暴发以来,国网湖北电力公司克服困难,实行“挂图作战+省级集中+云端结算”工作机制,着力打造电费结算“绿色通道”,加速释放光伏扶贫红利,确保贫困群众按期受益,夺取抗疫、战贫双胜利。

山西省:《山西省黄河(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方案》出台

3月31日,山西省出台《山西省黄河(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方案》,提出22条具体措施,将力争2020年年底前黄河流域国考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山西省将全面完成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有序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7月底前,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对保留的入河排污口,建档立牌公示,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实施规范管理。对汾河干流及岚河、潇河、文峪河等主要支流,以及沁河、涑水河等设有国考断面的入黄主要支流堤外3千米范围内且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的村庄,进行黑臭水体排查,开展生活污水治理,严禁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

贵州省:第一季度新能源发电可满足400 万家庭用电

贵州省新能源发电量第一季度突破36亿千瓦时,按每个家庭每日耗电10千瓦时计算,可满足400万个家庭的用电需求。贵州省近年来加快新能源装机、消纳和平价上网项目建设,截至2020年3月底,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突破1000万千瓦。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是贵州省新能源资源的主体,装机分别达到514万千瓦和458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21万千瓦。今年第一季度,贵州省风力发电累计28亿千瓦时,光伏发电累计6亿千瓦时,生物质发电累计2亿千瓦时。

全球产油国达历史性协议5 月6 月每天减产970 万桶

2020年年初以来,新冠病毒疫情重创全球石油需求,促使国际油价进一步大幅下降。4月14日,全球石油生产国达成历史性协议,石油输出国组织、俄罗斯和其他产油国同意,5月和6月每天减产970万桶原油以稳定国际油价根据协议,OPEC(油盟)与非油盟产油国将从5月1日起,日均减产970万桶,首轮减产为期两个月。该协议规定,5月至6月的减产规模为日均970万桶,7月至年底减产规模将降至每日770万桶,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减产规模将降至每日580万桶。OPEC秘书长巴尔金多当晚在社交媒体上发表声明说,协议有利于产油国、消费者和全球经济,是国际合作和多边主义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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