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宇思琦,钟晓兵
(哈尔滨工业大学 人文社科与法学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根据国家新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新能源产业的投资力度,推动新能源产业战略性发展。为了实现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大政方针,紧跟“一带一路”发展,同时实现整体经济目标,黑龙江省亟须对面临资源枯竭及产业衰退的地区的工业进行转型升级。
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黑龙江省的比较优势减弱,动力不足,原来的重工业支柱产业地位下降,无法适应新经济发展形势,经济发展难以形成新的突破点。由于黑龙江省的经济发展具有对能源的高度依赖性,新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可以加快促进东北地区经济快速可持续性增长,解决新能源发展问题,可以提升地区整体人民生活水平,并带动其他产业发展。探寻新能源产业发展路径以全面振兴黑龙江经济发展,以期符合区域性的发展需要和社会总体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要求。
目前,国内对于新能源产业的研究已经具备一定的基础。
在政策上,林伯强[1](P76-83)(2018)对中国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制度优势进行了阐释,在政府的主导作用下,资源的优化配置得以实现,能有集中有效地解决一些发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李志学、吴硕锋、雷理钊[2](P1-7)(2018)通过与发达国家新能源产业进行分析比较,证明我国价格补贴政策实行效果良好,能够有效推动以风电为主的新能源产业发展;赵昕、朱连磊、丁黎黎[3](P145-156)(2018)的研究也表明政府参与是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以及经济结构调整的最优策略均衡选择。在资源上,郭扬、李金叶[4](P762-770)(2018)研究了新能源对传统化石燃料的替代效应,通过实证分析,表明在提升制度及技术的支撑下,新能源必然会对传统能源产生有效替代。在资金上,齐绍洲、张倩、王班班[5](P95-112)(2017)通过净效应模型证明风险投资对新能源产业发展具有明显的激励效应,在推动“放宽服”的前提下,能够为新能源产业扩大生产规模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集聚水平上,郭立伟、沈满洪[6](P81-85)(2018)以定量方法分析了中国各个省份新能源产业的面板数据,用以比较各地的产业集聚水平,研究表明新能源产业集聚与GDP水平具有相关性,从区位熵和基尼系数上来看,由于黑龙江作为老工业基地具备一定的工业基础,对能源需求量大,新能源产业有一定程度的集聚水平。在市场需求上,陈丽阳[7](P73-76)(2016)提出了中国新能源产业在国际合作中的优势,由于发展中国家目前存在巨大的能源需求,新能源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将存在巨大市场,这对于地处边境的黑龙江省来说,无疑是构建和完善跨国贸易的新机遇。在能源选择上,马克尼、张一飞[8](P146-149)(2016)提出,黑龙江省生物质能存在浪费及利用率不足的现象,阐述了生物质能在黑龙江省新能源发展中存在巨大潜力;刘赫男、张洪玲、朱红蕊[9](P89-93)(2013)对黑龙江省的日照进行了测量,结果表明黑龙江省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且稳定性高,适宜在平原、沙漠及盐碱地区建立电站;钟晓兵[10](P63-67)(2012)通过钻石模型分析证实,在资源、设备及政策的优势下,发展风电是黑龙江省新能源发展的重要路径之一。
在制度问题上,王娟[11](P44-47)(2017)通过研究新能源产的价格支持策略,发现了在新能源产业在产品定价方面的不足以及机制不完善的弊端。在地域差距问题上,马丁、崔晓亚[12](P88-91)(2017)的研究表明,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中西部地区新能源产业与区域知识承载力呈现低度耦合的趋势。在技术水平问题上,覃飞[13](P73-77)(2015)在比较了新能源产业的优势劣势后提出,新能源产业尚存在上游技术支撑力弱以及产业不平衡的问题;王宏玉、张晓东[14](P79)(2012)对黑龙江省新能源产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和总结,环境污染、过度耗资、低转化率和高消耗使得黑龙江省在发展新能源产业事遭遇瓶颈。在资金问题上,李娟、任鑫鹏[15](P11-13)(2014)把舆论导向、银行合作、资本市场作为黑龙江省新能源产业金融体系在构建过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提出了目前尚存在融资风险大、渠道不畅通、贷后管理不善等不利因素。
国外对于非传统化石燃料的研究起步较早,但是并没有很清晰地说明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在概念上的区别,而对于大力开发清洁能源的主张与国内学者是一致的。国外在专利保护的意识上强于国内,而专利保护是保护技术发展的重要途径,所以对中国能源技术革新的建议上,也多是从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出发[16](P137-155)。在资金支持方面,国外学者普遍关注的一个关键问题是融资是否已从化石燃料项目转向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并且这种转化是否会持续增加[17](P1350-1366)。在使用清洁能源的目的上,考虑到气候变化的严重性和紧迫性,以及技术在其中的重要作用,必须积极推动向全球绿色技术经济范式的过渡[18](P454-482)。这种转变是很难进行的,前提是我们在政策制定方面以及在财政支持的技术选择方面强烈偏向对环境保护有助益的举措[19](P67-80)。
综合来看,国内外文献对于新能源产业的研究充分阐明了该产业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为推动产业发展探寻了合适的发展对策,这为后续的深入研究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目前已有的研究大多数停留在新能源产业整体的发展状况和未来趋势上,概括性强,针对性弱,所提出的发展对策大多停留在宏观政策方面,缺乏细致的分行业分析,以致很多情况下忽略了行业内部发展对新能源产业带来的影响。由于新能源种类多样,受多重因素影响,在各地区的适用性不同,行业内部发展对整体产业路径探究同样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运用波特行业组织模型对黑龙江省新能源产业进行深度分析,具有科学性和必要性。
适用于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较大的行业,是黑龙江省新能源产业符合波特的行业组织模型的前提条件。第一,新能源产业内决策者具有理性思维,追求利润最大化;第二,政府政策、地理位置、能源储备等外部环境因素对于黑龙江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影响巨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行业的战略选择;第三,黑龙江省同种类新能源产业内公司间相互竞争,拥有相似的战略资源,采取类似的战略手段;第四,黑龙江省地处平原地区,地理条件差异不大,交通较为发达,可以认为新能源产业处于近似相同的地理环境下,故不会造成长时间持续的资源差异。
在模型设置上,依据黑龙江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规划,将推动产业发展的路径分为五个阶段:外部环境、行业选择、战略设计、前期准备、战略实施。模型设置见图1。
图1黑龙江省新能源产业波特行业组织模型构建
对黑龙江省新能源产业发展来说,首先要对外部环境进行分析,全面掌握其发展状况,把握其发展态势。在外部环境分析中,选取对产业影响较大的政治环境、社会环境、技术环境、经济环境进行阐释。行业选择是依据外部环境进行的,外部环境能够证明行业发展的可行性,后续再根据黑龙江省的资源分布选择适合培植的行业。确定行业选择后,应为行业制定合理战略规划部署,对产品、市场、同业竞争进行考察说明,总体方针制定完毕后,需要根据战略选择来进行前期准备,因为行业的战略实施离不开充足的资金和人力资本。五个阶段成递进关系,相互连接,缺一不可,最终以实现行业获取超额利润为目的。
综上,黑龙江省新能源产业对波特行业组织模型的适用性强,既符合其基本前提要求,又能通过模型对行业的分析及推动作用为整个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提供可行性策略。
外部环境是影响企业乃至整个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对于外部环境依赖性强的新能源产业,更显得尤为重要。外部环境包括政治环境、社会环境、技术环境、经济环境。分析外部环境的目的是为黑龙江省新能源产业确定战略性要素,为行业选择和战略选择提供坚实基础。
1.政治环境
政治环境中分析的主要因素是国家出台的关于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目前政治形势的发展状况。
新世纪以来,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正在缓慢转变,但整体上变化程度不是很大,对于一次能源的需求仍以煤炭为主,为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以及新能源产业的兴起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法律的制定和进一步完善使得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和规划能够在法律框架下合理进行,严格规范了政府对新能源的资源调查及对新能源产业的指导与技术支持,并制定了新能源产业的激励与监督措施,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助力支持。
之后,中央财政于2008年和2009年分别对风电设备制造及光电应用进行了专项资金投入和初始资金投入补助,借此提升设备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对于风电产业和光电产业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使得大部分地区包括黑龙江省的风电及光电产业率先发展。
近年来,国家部际联席会议使得新能源产业成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着力推动的产业之一。2015年,国家出台了《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这使得东北地区的改革重点在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对以往更加注重结构性改革。部分地区面临资源枯竭、产业衰退等问题,投入了更多精力进行技术创新与研发。全面振兴东北的政策号召为黑龙江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更深层次的发展动力,虽然目前仍然依托传统能源发展,但在整体转型期间,政府将大力支持对新能源进行开发和利用。
2.社会环境
社会环境中分析的主要因素是影响新能源产业市场的人口、居民的收入以及购买力,还有影响新能源产业劳动资本水平的居民的文化教育水平。
从黑龙江省整体情况来看,根据2017年最新统计数据,黑龙江省人口数量共计3788.7万人,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06元,呈上升趋势。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26.5%,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27.2%,同往年相比均体现下降趋势,表明全省整体向富裕发展。这个趋势在能源消费方面同样有所体现,2017年黑龙江地区一次性能源生产总量10373万吨标准煤,能源消费总量12536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长1.67%,发电量912.5亿千瓦时,同比增值1.3%。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升及恩格尔系数的下降证明省内购买力加强,这为新能源产业提供了较为良好的社会基础。
从受教育程度上来看,普通高等学校81所,在校生73.4万人,受教育水平在全国范围内处于较高水平,基本符合新能源产业发展上的各种类型的人才要求。
3.技术环境
技术环境主要分析的因素是发展新能源产业在黑龙江地区目前所能达到的技术水平以及各项技术未来的发展趋势。
截至2017年年底,黑龙江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类型的单产业法人单位数共计14437家,多产业法人单位数共计262家。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146.6亿元,技术市场成交额在“十二五”时期内年均增长19%。在整体的财政支出中,科学技术支出占比1.0%。虽然黑龙江省对于科研经费的投入略有减少,但技术市场交易行情更胜以往,表明人们对于科学技术进步的重视程度逐渐加深,愿意投入科学研发的人员增加,同时科技服务类的企业数量也在稳步上升。政府部门对科学建设的重视及人民意识的提高为新能源产业营造了一个技术推进的良好环境。
4.经济环境
经济环境主要分析的是国内外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地位和直接市场对黑龙江省新能源产业带来的间接影响。
从国际经济形势上来看,2018年国际经济形势仍然处于动荡和变革之中,中美两国贸易战持续发酵,保护主义仍然存在且有加剧趋势,国际贸易规则也在变动之中。动荡的经济形势对国际贸易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尤其在高新技术产业上的体现尤为明显。在贸易战中,美国的主要关税加收对象都指向了即将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这一举动,使得相当一部分的技术型产业发展受阻,但相对的,只要能够推动内需,同时拓宽其他地区的海外市场,对于新能源产业这种战略性新兴产业来说,这同样可以是一个提升国内自主研发技术水平及产权意识的重要契机。
从国内经济形势上来看,虽然黑龙江省地区生产总值处于持续增长状态,但是从全国范围来看,2017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820754.3亿元,黑龙江省占比1.9%,在所有省份中排名第22位。相对于全国整体经济情况,黑龙江省经济发展仍处于下游,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可以拉动黑龙江省的整体经济腾飞。
从黑龙江省新能源产业的直接市场上来看,由于需求的上升,销售市场逐渐广阔;同时由于黑龙江省有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为主的丰富的新能源燃料储备,供应市场也相对稳定,基本保证渠道畅通。国际市场的贸易形势变化会对其造成一定的冲击,资金市场上的借贷需要视企业的性质和未来预期而定。在劳务市场上,2017年黑龙江省就业人员2011.1万人,灵活就业21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39.7万,城镇登记失业率4.21%,近五年总体呈缓慢下降趋势。可以看出,黑龙江省的失业率较为稳定,基本能够保证劳动力素质,同时推动就业。灵活就业人数多,为新能源产业的进一步拓展提供了劳动力储备。由于地理位置偏远及经济增长相对缓慢等方面因素,导致高校人才流失严重,同时高素质人才引入相对困难,不利于创新型企业的发展。
从整体的外部环境上来看,由于存在政策优势和资源优势,黑龙江省新能源产业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技术水平目前虽然能满足基本需求,但人才流失与人才引进困难阻碍了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加之区域整体经济水平落后等因素,为行业选择和战略选择上带来限制。
受外部环境影响,行业选择需要因地制宜,在黑龙江省新能源产业的整体发展环境下,必须保证资源的合理配置。黑龙江省幅员辽阔,拥有四大水系流域以及四大煤矿,常规能源储备量较为丰富,是十分重要的能源工业基地,但非再生能源消耗速度快,且在短期内难以恢复,不能长久利用,因此,需要根据新能源储备,选出超额利润潜力较大的行业,并重点扶持。
1.生物质能
2.风能
风能是黑龙江省起步最早的新能源之一,在技术上相对成熟,发电量十分可观,位列全国第四位,整个地区的大型风力发电机普及程度较高。由于地处寒温带、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域,部分地区年均风速最高可达4.0m/s,黑龙江省的风能发电量十分可观,2016年达到79.62亿千瓦时,而2016年黑龙江省的总发电量为900亿千瓦时,风力发电占发电总量的8.07%。
3.太阳能
太阳能与风能基本上同期发展,技术也日趋成熟,尤其是光伏产业受到了国家政策的长时间大力扶持,其中包括大力发展光伏产业的精准扶贫项目,并且太阳能在日常能源的应用中也十分常见。较高的纬度使得黑龙江省的日照强度较大,由于太阳能获取的地域性和季节性较为明显,黑龙江省日照时数地区年间差异超过1000小时,在部分地区相对受限。虽然太阳能发电量相对风能较少,2016年达到0.44亿千瓦时,占发电总量的0.04%,但资源总储量是十分庞大的。
其他种类的新能源如核能、潮汐能、地热能等,受到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及技术资金等的限制较大,黑龙江省缺乏开发这些新能源的必要条件,不适合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和普及,故黑龙江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应将重点放在生物质能、风能及太阳能的开发和利用上。
对黑龙江省新能源产业进行归纳:在能源选择方面,黑龙江省新能源产业利用的能源种类主要包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及非传统化石燃料燃烧转化的化学能。在公司类型方面,黑龙江省新能源产业公司既包括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也包括中外合资、外商合资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主营业务方面,涉及风能的新能源企业的主营业务集中于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包括半直驱风力发电机组及垂直轴风力发电机组等;涉及太阳能的新能源企业的主营业务除了大型太阳能发电设备以外,还集中于小型提供人类日常生活用电的储能设备、电热供暖设备制造,包括太阳能热水器及太阳能照明产品等;涉及生物质能的新能源企业的主营业务集中于生物质燃料的开发和利用,主要燃料来源为沼气、植物颗粒及轻质油;涉及非传统化石燃料燃烧转化的化学能的新能源企业的主营业务则集中于各种蓄电池的制造及检测。
黑龙江省的新能源产业在营业选择上较为分散,缺少龙头企业的带动效应。为了使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在行业发展的选择上,各企业的主营业务可以归类为两种行业方向:一是新能源动力设备的开发和制造;二是新能源产品的货物贸易。二者皆可为新能源产品提供技术咨询及使用方案规划。
黑龙江省新能源产业的行业战略设计以规划的行业方向为基础进行构建,此处选取产品生产、市场开发、同业竞争等三个影响较大的因素进行分析,确定行业战略。
4号井始建于2007年,井深643.82 m,静水位377 m,出水量近50 t/h,0~124 m为石炭系太原组、本溪组地层,经井下电视探测,孔深70m处直径478mm×9 mm井管腐蚀一洞眼,石炭系水源向井孔内喷涌,压力大,该处为丈八煤层下10 m处,形成原因为采煤后太原组地层地壳变化,地层松动,常年聚积矿坑水源通过地层裂隙再将井管外原压注的水泥压碎,腐蚀井管,形成洞眼后,污染水源下泄向井孔内,严重污染深层岩溶水源,同时携带大量的矿坑物充垫了该深井。拟采用封层封堵、清掏。
1.产品生产需求
新能源动力设备的开发和制造行业注重产品生产,制造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是行业发展的重点。
风能是一种较为持续稳定的能源,获取难度不大,相对于其他新能源,风力发电在发电总量中占比较大,故风能转换设备比较适合于集中于风力发电机组的制造。大型风力发电机组主要应用于风力发电厂,用以解决整个地区用户的生产生活用电需要;小型风力发电机功率在10千瓦以下,主要应用于农业、船舶、城市造景、家庭用电等方面。同样的,太阳能发电设备的研发也已经很深入,大到太阳能发电厂,小到太阳能计算器,应用范围十分广泛。由于大型发电厂和大型发电机组的研发和制造具有一定难度,短期内的投资回报率不高,故此类机组开发由国有企业承担较为合适。小型私营的企业,应更侧重于小型或微型发电机的研发制造,此类产品用途广泛,内需较大。由于受到地域限制,对于很多内陆城市或光照时间较短的城市来说,小型发电机相对于大型发电机更适合使用。发电机会将剩余电量储存在电瓶中,即使在无风或无日照的天气里,也拥有一定的储备电量,在市场上会更受欢迎。高层建筑可以应用风力发电设备和太阳能发电设备,各种电器都可以经由风能和太阳能转换的电力驱动,山区或是偏远地区同样可以借助技术进步研发照明系统应用于公路、学校、景区等。
与风能和太阳能不同,生物质能一般是以燃烧的方式来提供能量。在黑龙江省优厚的自然条件下,生物质能原料获取比较便捷,在开发上具有优势。在生物质能的产品开发上,有两个可行的方向:一是不断改进燃料的配比,使得燃烧效率逐步提高,可应用领域拓宽;二是研发制造更加适用于生物质燃料的燃烧载体,如进行锅炉改造,同样可以达到提升燃烧效率的效果。
需要注意的是,在企业的经济效益低下时,往往会采取补救措施,短时间内能使收入增加的就是扩大产量,降低成品,导致产品加工粗糙,品质下降。企业要树立重视质量生产的观念,劳动力密集型产品虽然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但是这种优势会在长期过程中渐渐消失。在长期战略上来看,企业要严格把握加工生产环节,力求精准,生产新能源产品,必须重视新技术的应用。
2.市场开拓方向
新能源产品的货物贸易行业受到市场影响较大,在贸易中,除了要注重内需,还应主动开拓海外市场,增加销售渠道。
目前,从中国整体贸易环境上看,仍然存在贸易政策不完善、市场信息不畅通、基础设施不配套等问题。海外市场在初期建议选择与黑龙江省地理位置接近的国家和地区,这样的地区与黑龙江省贸易往来频繁且在运输上相对便捷,比较易于贸易的展开、发展外向型经济、提高开放程度,有利于增强黑龙江省新能源产业在整个东北亚地区的竞争力。
俄罗斯与黑龙江省接壤,是我国的邻国,政治关系牢固,是很好的贸易合作伙伴。俄罗斯本身化石燃料储备丰富,石油、天然气、煤等出口额均居世界前列,虽然新能源也在逐步发展,但传统能源仍将长期占据主导。在能源贸易上,俄罗斯长期与中国合作,具有充分的意愿和能力,同时满足天然地缘优势,具有完备的交通运输线路,优势互补。尤其是近年来,俄罗斯和中国的国际关系快速发展,能源合作的规模也逐渐加大,不仅拥有传统燃料上的贸易,还涉及新能源各领域的全面合作。在对俄方面,既要注重新能源产品的出口,也要重视在产品技术上的互通有无,学习其先进经验。
与黑龙江省地理位置接近的国家还有韩国、朝鲜和日本,其中,韩国和日本可作为主要发展的贸易对象。作为一个发达国家,日本目前具有很高的工业化水平,对能源的依存度强,除了传统的化石燃料,核能也是支撑其工业发展的重要支柱,但核能的发展较为缓慢。日本也对新能源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开发,因为其具有岛国的地理环境优势,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占据了很大比重,发电量持续增加。韩国同样是发达国家,具有类似的高能耗的特点,能源设备用量大,对于核能的依存度处在世界前列,但其他新能源的利用率并不高,呈现出十分严重的两极分化态势。要想开拓日韩市场,一方面可以致力于增加其所缺乏的生物质燃料的销售;另一方面,由于目前黑龙江省新能源产业的技术水平尚不足以和日韩比肩,所以要在提升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水平的基础上,利用好劳动力价格低这一特点,控制成本,使得产品更加具有市场优势,但从长远来看,打价格战并不能持续获得超额利润,仍要不断推进技术革新,使产品达到高精尖水平,才能在市场上具有不可替代性。
在与邻近的国家和地区的贸易达到稳定的水平之后,黑龙江省新能源产品的销售渠道可以进一步拓宽,将产品输出到对于能源需求量较大的国家和地区。
3.行业竞争维稳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基础,黑龙江省新能源产业既要在国际新能源产业竞争中站稳脚跟,也同国内其他省份的新能源产业存在竞争关系,想要在占据更高的市场份额,势必要提升本省新能源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随着政府对新能源产业的大力扶持,越来越多的新能源企业进入市场,竞争关系也日趋激烈。在自由贸易下,技术上的提升可以引起同行业产品之间的贸易,技术增长和经济增长对贸易有深远影响,技术变动来源于技术创新和技术学习。贸易与技术变动互相促进,投资发展研究、不断开发新技术是改善贸易地位、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黑龙江省新能源产业要想在行业竞争中取得优势,竞争力的核心还是在于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在发展的潮流中站稳脚跟。
行业战略的实施离不开前期充足的准备,尤其是黑龙江省新能源产业已经具备一定的发展水平,所以在正式实施行业战略之前,更应把控好对于资产的需求,并且注重专业技能上的培养。
1.资金需求准备
为了能够使企业得到良好运行,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前期准备中要根据战略选择和发展需要进行企业融资。由于一部分新能源产业的建设周期较长,除了国有企业以外,中小型企业不容易申请到银行贷款。黑龙江省在公共财政的支持后力不足,由于缺乏资金,很多企业都缺乏创新平台及动力。根据国家总体大政方针的要求,为了使得能源消费结构改善,推进节能减排,处于大力发展范畴内的新能源产业不乏政府专项资金的支持。虽然政府专项资金在申请上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但是可以在较大程度上解决企业的资金需求。
在资金的利用方面,企业要制定合理的使用规划,将获得的融资更多投入到生产研发的技术领域,同时注重设备的更新、保养和维修。在发展的准备中,要引进大量的专业人才,对于创新性的生产成果,要增加资金投入,同时注意坚守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个人科技成果。
2.人力资本准备
企业必须拥有一套完备的员工培养方案,人力资本理论表明工人劳动效率对于生产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通过教育和培训,工人的劳动技能可以得到提高,劳动效率也会随之提高。要建立人才储备库,完善员工的培养机制,定期组织学习、交流等活动。同时,企业要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设立综合鼓励机制让员工具有认同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由于新能源产业是新兴产业,为保障并推动行业战略的顺利实施,在前期准备充足的条件下,应该充分认识并发挥公司的各项优势。
1.地缘优势
黑龙江省新能源产业的地缘优势一是在于其本身所处的自然环境。季风气候、高纬度和大面积的林地耕地为新能源的开发和建设提供了充足的资源。二是在于其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从世界位置上看,黑龙江省地处欧亚大陆桥之上,是通往远东地区的重要通道;从省内交通运输上看,铁路设施以省会哈尔滨为中心,呈现向四周辐射的趋势,并拥有适用于严寒地区的专用铁路,同时,也具备公路里程长、航空运输便捷等相对优势。这样的运输优势使得整个行业在选址、贸易往来和一体化进程中获益。
2.政策优势
黑龙江省印发黑龙江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对截至2020年的能源方面的规划建设进行了具体的政策指示和行动纲领。随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推进,绿色低碳成为能源发展的重要选择。为了保障能源供给,政策向推动能源结构优化方面倾斜,并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十分重视。除了对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做出了重点建设布局以外,发展规划还要对能源技术研发和高端能源装备制造进行大力扶持,建设重点实验室,打造知名产业园区和工业基地。新能源产业在战略实施上要依托好政策优势,把握好政策导向,迎接机遇与挑战。
3.劳动力优势
黑龙江省劳动力成本较低,在一定的失业率下,目前黑龙江省还有相当数量的失业人口,同时还有大量的灵活就业人员,这时候就要引导、培养未就业和再就业的相关劳动力积极投入到新能源产业中去。在人才方面,黑龙江省不乏优秀的工科高校、科研院所和实验机构,如果企业能够提供合理的薪资待遇,就可以防止人才流失。
4.企业家才能
为了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黑龙江省鼓励创新创业,目前有诸多科技企业在孵化中,青年一代的企业家才能正逐渐涌现。新能源产业同样可以依托企业家才能,通过整合土地、劳动和资本,将新产品、新技术、新结构带到产业中去,实现企业的有效运行。
传统的新能源产业运营模式已经无法满足产业日益发展的需求,“互联网+”、大数据平台为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选择。在技术创新突破中注重发展虚拟化、智能化,是提升竞争力的新途径。同时,还可以建立信息共享交流机制,使得黑龙江省新能源产业能够协同发展,合作共赢。
对于已有的品牌,不仅要继续依托其开拓市场,还要形成品牌效应,使其带动更多的品牌形成特色。要定期开展行业内学习研讨会议,形成标准化产业链,从根本上增加品牌影响力,增加企业效益。德林的“偏好相似理论”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它表明,如果两国的消费者对于同一种商品表现出偏好,那么该种商品在另一国家就会更具有市场。在新能源产品的营销宣传的过程中,只有要让国内消费者认同产品的优势、了解产品的特色,发展成一定的销售规模,建立起良好的口碑,才能让进口商和消费者具有购买倾向,才能在国际市场上获得更多的认同。
在新古典贸易理论中,资源禀赋理论与要素价格均等理论在国际商品的绝对价格差异上对国际贸易的产生做出了解释,而且更强调资源供给的差异性。黑龙江省的新能源企业有相当一部分注册资金较少,企业规模不大,在这种情况下,具有不同优势又处于产业链相同层次的企业在具有充足的资金和人才储备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收购、兼并、特许权经营和合资经营等方式进行横向一体化整合。在横向一体化的进程中,要注意企业文化融合,防范技术扩散,提前制定好合作战略,才能实现资源互补,达到规模经济,使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关系趋于稳定,防止恶意竞争。
从黑龙江省新能源产业的行业选择上来看,新能源动力设备的开发和制造、新能源产品的货物贸易以及为新能源产品提供技术咨询及使用方案规划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这种上下游的关系比较容易推进生产、销售、售后咨询的纵向一体化,扩大新能源企业的业务范围。在生产处于规模经济时,在增加产量的同时,平均成本在下降,分工的作用愈发明显。在新能源企业内部能力平衡的条件下,整个产品渠道更加畅通,纵向一体化带来的专业化分工能够及时提供稳定的产品输出,减少交易中的不确定性;能够节约交易成本,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损失;能够使上下游实现技术交互,更有利于维护核心技术,保护知识产权,为竞争对手设立行业进入障碍。
国内人民和国外人民的思想观念、实际需求都是有一定差异的,尤其新能源的使用在地域上具有适用性,想要扩大销售额,就要增强市场调研的力度。不但要对各个地区进行广泛的市场调研,而且调研必须遵循一定的周期。调研之后的数据必须在一定时间内予以保留,并且及时进行整理和分析,掌握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和偏好。企业可以建立回访机制,调查客户的满意程度,听取改进意见,对相关产品进行及时调整。
从波特行业组织模型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黑龙江省新能源产业发展中的机遇与挑战并存。在外部环境上,黑龙江省发展新能源产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较好,但是经济环境和技术环境受限。在行业选择上,根据黑龙江省的自然环境和气候条件,综合分析各类资源储备,应重点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并逐渐在其他新能源方向上进行进一步拓宽。在战略选择上,从产品生产、开拓市场和同业竞争等三个角度进行考虑,除了常规的发电机组制造,还应推动小型功能性新能源产品的研发,市场的开拓则要稳扎稳打,同时维护市场地位,提升竞争能力。在前期准备中,资金和技术是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必要条件,企业要充分利用政府资金,不断进行技术革新。在战略实施上,要充分发挥地缘优势、政策优势、劳动力优势和企业家才能,依托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充分抓住“一带一路”新机遇,克服新能源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实现黑龙江省整体经济发展和东北振兴的远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