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汉卿 葛 耀
河流清淤工程是河流内源污染治理的主要措施之一。通过对河流的清淤疏浚,清除水中的底泥、垃圾、生物残体等固态污染物,既可以实现内源污染的控制,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又可以清除河道内阻水障碍、增加行洪断面的泄洪能力,因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河流清淤工程施工期不可避免地会对河道产生较大范围的扰动,并产生一些污染物,对水、大气、生态等环境带来不利影响。本文对河流清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关注的几点问题进行论述,以期为河流清淤工程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参考建议。
河流清淤工程按照施工方式可分为干法和湿法两种。干法施工就是将河道水排干后进行干挖的清淤方法,此方法适合于没有防洪、排涝、航运功能的流量较小的河道。干法施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1。湿法施工是在水面上通过操作挖泥船进行淤泥的开挖,并将淤泥通过泥驳输送到岸上堆场的一种清淤方法,该方法适用于流量较大、具有航运功能的河道。湿法施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2。
图1 干法施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图2 湿法施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程分析中应关注项目的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以及工程方案环境合理性分析。
(1)规划符合性分析
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主要论述清淤工程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水功能区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协调性分析,分析是否满足相关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要求。
(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是对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符合性分析。叠图说明清淤工程与生态保护红线的位置关系,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级别和管控要求,分析项目与其相符性。
(3)工程方案环境合理性分析
工程方案环境合理性分析应关注排泥废水处理及排放方案、排泥场选址及底泥处置方案。排泥废水处理及排放方案应根据废水产生量、水质特性、受纳水体水质要求分析其处理及排放方案的合理性。根据《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禁止在农用地排放、倾倒清淤底泥。另外,疏浚底泥会产生恶臭,排泥场选址应尽可能远离村庄、学校等敏感区200m以上。疏浚底泥资源化利用途径包括土地利用(农田利用、林地利用、园林绿化等)和建筑、填方材料利用等,应根据底泥的物理化学性质、处置方式适用条件及其特点,分析底泥处置方案的合理性。
(1)对取水口的影响分析
分析清淤工程对地表水环境影响时,若清淤区域周边有饮用水取水口,应重点分析论证对取水口的影响。
对取水口的影响分析首先应明确取水口位置坐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情况。根据取水口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情况,给出项目涉及保护区的工程内容,如清淤工程长度、起止桩号,建筑物工程等。根据部分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工程,需征求批复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施工。
施工期间对水源地的影响主要为水体悬浮物的增加。河道清淤施工过程会引起局部水域泥沙的再悬浮,从而引起SS的增加,较高的悬浮物和浊度导致施工区域水质污染、底泥失衡和不稳定。根据经验分析,疏浚工程中施工水域悬浮物向上游扩散距离不超过100m,向下游扩散距离不超过250m,最大扩散宽度不超过130m。
(2)排泥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湿法清淤底泥由于含水量很高,在堆放期间会产生排泥废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阶段需对河道底泥进行现状监测,判断重金属等污染物是否超标。一般来讲河流底泥均能满足标准要求,其泥浆尾水不存在重金属溶出问题,因此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退水主要污染物为SS。
根据类比分析,泥浆尾水(采样点为吹填管口外15m处流水)中SS浓度一般在1400mg/L左右,静置20~30min后尾水中SS浓度约为322mg/L左右,静置24h后SS浓度下降为51mg/L左右,泥浆尾水经过自然沉淀后可去除大部分SS。必要时可添加适量絮凝剂,并增加排泥区水力停留时间,正常工况下退水口SS浓度可降至70mg/L以下。
(3)恶臭影响分析
底泥恶臭主要产生于河道清淤过程中,河道中含有有机物腐殖的底泥,在受扰动和堆置于地面时,其中含有的恶臭物质(主要为H2S、NH3等)呈无组织状态释放,从而对周围环境产生较为不利的影响。根据类比资料,其臭气浓度一般为20~60,影响范围为30~50m。
(4)水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干法疏浚对该段河道水生生物将造成了毁灭性的影响,但因工程规模不大,工期较短,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快施工进度。施工结束后河道陆续注水,河道水生生态系统将逐渐重建。
湿法疏浚施工将扰动河水使底泥浮起,造成局部河段SS增加,河水透明度降低,从而影响水生生物的栖息环境,造成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的种类及数量下降。施工活动产生的悬浮物会对鱼类、鱼卵仔鱼的生长、发育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底泥疏浚工程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随着施工结束,这种影响逐渐减缓。
(1)取水口环境保护措施
1)工程正式施工前,施工单位应通知自来水厂预计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施工时间,通报施工具体内容,合理安排时间。
2)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和环保设计,首先明确水源地的保护范围,设立明显标识;其次优化设计将工程弃土场和施工区布置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之外。
3)选择搅动较小的绞吸式环保挖泥船,选用封闭式加罩绞刀以减少因搅动造成底泥颗粒的扩散,防止二次污染。
4)采取分区作业方式,同时采用卫星定位方法,提高挖泥施工的精度。
5)河道清淤施工时取水口周围采取防污帘临时防护措施。
6)建筑物工程在围堰内进行,建设和拆除围堰时注意减少对河道的扰动。
7)加强施工期水质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停止取水。施工期间应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理物资的储备,当水质异常时立即通知施工方停止施工。
(2)排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工程应设置规范的排水口,严禁排泥区浑水直接进入周边水域。
2)每个排泥区退水口应做好防护工作,避免被水流冲刷过度导致退水口溃决出现事故排放。
3)在排泥区中间布置隔板,增加退水的水力停留时间,确保退水可以静置8h以上后排放;保证排泥管道畅通,砂浆泵工作正常,防止倒灌和泄露。
4)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对余水水质进行定期监测。一旦发现退水水质超标,应立即停止疏浚作业,查找超标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退水达标排放后方可继续进行疏浚作业。
5)如出现经过沉淀的退水SS浓度超标,可适量投加絮凝剂,絮凝剂可选择应用广泛的PAM、聚铝等,使用前先进行实验确定最佳药剂投加量。
(3)恶臭防治措施
对于施工期间由于疏浚淤泥产生的恶臭,应对工程中距离居民点50m范围以内的排泥区布置进行调整,排泥区布置应尽量远离居民点,距离居民点的距离应控制在50m以上。同时,为减轻恶臭影响,需对排泥区堰顶及时采取覆土、植被措施,设置范围为2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在附近分布有集中居民点的施工场地周围建设围栏,高度一般为2.5~3m,避免臭气直接扩散到岸边。对施工工人采取保护措施,如配戴防护口罩、面具等;清淤的季节建议选在冬季,清淤的气味不易发散,而且冬季居民的窗户关闭,可以减轻臭气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4)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工程施工避开鱼类的产卵繁殖季节,河道清淤围堰前采取趋鱼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鱼类资源不受工程的破坏。
2)河道滩地开挖前,将表土层和水生植物、底栖动物分层剥离,集中堆填,开挖完成后,再将剥离层及水生植物、底栖动物回填至开挖区,加速疏挖区底栖生境的自我修复。
3)收集工程区底栖动物分散投放至疏挖区,进行引种增殖,加速底栖生物群落的修复。
4)实施生态护岸,人工营造近自然型河流沿岸带结构,促进河流的自我修复和水质净化。
5)河道疏浚后,破坏鱼类原有生境,鱼类资源短时间内难以恢复,需进行鱼类人工增殖放流,形成新的生态平衡。
通过上述分析,本文认为河流清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程分析中应关注项目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以及工程方案环境合理性分析。项目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对取水口的影响分析、排泥废水环境影响分析、恶臭影响分析、水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
河流清淤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它不仅关系到河流防洪安全,还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注重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将工程建设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