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剥离国企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重要内容,对于深化国企改革、推动国企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进而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年底前,集中力量将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企已退休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为此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制定了《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对推进此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尽管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取得一定进展,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现状
近年来,在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地积极稳妥推进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是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在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等13个部门成立剥离国企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小组,先后出台了16个配套文件,形成了涵盖各类业务的政策体系,各地、各中央企业都制定了相应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
二是由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比例显著提升。截至2019年3月底,全国共有8375万企业退休人员纳入街道社区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到84%,较2003年提高了近65个百分点。其中,国企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504.4万人,占国企退休人员移交任务总量的36.2%。
三是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成效显著。2017年国务院对具体开展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进行了试点部署,明确上海、重庆、大连、鸡西、长沙5个城市开展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各试点城市均发布相关实施方案等具体措施,明确交接主体和交接事项,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了国企退休人员的移交工作,在退休人员关系移交、档案移交、活动场地移交和党员组织关系移交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已经在各地全面推开。
四是各地街道社区社会化管理工作平台普遍建立,管理服务水平普遍提高。各地在全面实现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不断拓宽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面向广大退休人员开展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免费体检、文艺汇演、书法绘画比赛、外出旅游等各项活动。据统计,街道社区从事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工作人员大约23万人。近10万个街道社区建立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占街道社区总数的85%。
二、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有关政策情况
目前,我国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基本形成了部门规章和地方规范性文件的政策体系。我国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政策演进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社会保障社会化管理服务阶段。1997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企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逐步由企业转向社会。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企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顺利推进国企改革的重要条件”“逐步推进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管理,实行退休人员与原企业相分离,养老金由社会服务机构发放,人员由社区管理”。
企业员工社会化管理的初步实施阶段。2002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03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業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明确指出企业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拉开了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序幕。
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深入推进阶段。2013年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先后出台《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企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等多个政策文件,对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做出了更具体、更全面的部署和要求,基本建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制度框架。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对企业社会化职能移交社区的范围、对象、分类方法进行了明确部署。2020年1月,财政部、国资委下发关于支持地方做好中央企业及原中央下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对地方接收中央企业及原中央下放企业退休人员并实行社会化管理的管理服务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三、当前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存在问题
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操作复杂、任务繁重,当前,推进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工作机制不健全。属地相关管理部门以及国企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制度体系构建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国企管理权限管辖权不统一,如果集团公司不推动、企业不主动,属地政府难以推动退休人员移交等相关工作。尚未建立有效的宣传机制,仍有部分国企退休人员担心企业一交了之,不管不问,社区难以完全承担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功能,顾虑重重,从主观上不愿意分离。政策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对国企退休人员进行社会化管理的公共政策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仍存在着很多的空白区域。
二是移交标准不统一。国企退休人员移交涉及移交政策和社会化管理政策,涉及移交费用标准、退休人员规范管理和提升社区服务等方面政策,涉及社区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专干的配备,需明确人员编制、待遇等问题。目前,各属地相关政策和移交费用标准不统一,部分地区移交标准要求过高,不利于移交工作的高效推进。以移交费用为例,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缺乏专业化的社会机构和基本的社会保障能力,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所需的退休人员活动费、医疗保险费、取暖费等费用严重制约了工作进度。
三是接收能力待提升。要做实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属地政府需具备较强的基层服务力量、完备的政策体系、雄厚的财政实力作为依托,发挥主导作用和统筹协调作用,设置专门的社会化服务机构,才能顺利完成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虽然大多数地方政府在市、区(县)成立了专门负责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机构,但是仍然存在人员编制配置不够,单位行政级别低,协调能力差的现象,特别是作为承接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主体的街道、社区,工作能力有限,绝大多数工作人员都是兼职,而且待遇低、流动性大、人员不稳定,服务与被服务比率不成正比,全面实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难度很大。
四是政企责任不明确。对于移交过程中产生的分离移交费用等,企业和地方的分摊机制尚不完善。企业责任界定模糊,对企业移交后的工作内容缺少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如《重庆市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方案》中,对接收部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内容表述得非常具体,明确了市属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内容共计八条,而对企业移交后的任务仅在第七条的工作要求中提了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即“企业要继续履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之外的其他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确保退休人员群体稳定。”
四、加快國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建议
一是建立紧密高效的沟通合作机制。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到党建、社保、医疗、人事、财政、档案等多项工作和多个管理部门。建议从国家层面建立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流程,以强化调度协调,并督促企业落实应承担的责任,确保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二是完善纵向统筹、横向一致的宣传机制。统筹协调各管理部门,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政府可在公共场所、社区、企业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栏,广泛宣传推进社会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起全社会对社会化管理的关注和支持,营造推进社会化管理的良好氛围。强化心理疏导,消除后顾之忧,政府和企业要积极收集退休人员对社会化管理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积极反映他们的诉求。
三是建立合理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通过加大投入力度、建立长效机制、简化服务流程等措施,加快推进国企退休人员移交并做好移交后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立即行动,全力做好国企退休人员移交的各项工作。通过综合施策,确保街道和社区能够“接得住”。企业也要明确社会化管理后继续保障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的措施,切实保障退休人员的应有权益。
四是政企联动提高服务水平。国企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势必增加社区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政府应按照新增职责任务配备工作力量,为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提供人员保障,对社区工作人员从国家政策掌握、理解和解读、养老服务与管理、老年人心理学等方面进行专门培训,提高社区管理服务能力。企业要积极配合社区建立健全退休人员的管理台账,支持社区开展工作,主动向社区工作人员介绍过去有效的管理服务方式、喜闻乐见的活动内容等,让退休人员找到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
五是明确地方和企业责任。政府相关部门要深入基层,准确掌握国企退休人员的现状及管理服务方式,确定实行社会化管理的过渡期限,明确并出台过渡期间政府和企业各自的具体职责和工作内容,特别就企业承担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的期限;企业承担经济责任的具体内容并对移交前和移交后相关费用项目的界定;企业承担稳定责任由“主角”变为“配角”的期限等予以明确,使过渡期结束后,真正实现国企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企业不再承担退休人员管理职责。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Z].2019.
[2] 财政部、国资委关于支持地方做好中央企业及原中央下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通知[Z].2020.
[3]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属国有重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Z].2017.
[4]市国资委 陈小宝. 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研究与思考[N]. 新余日报,2020-03-30(3).
[5]霍振飞.山西省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J].支部建设,2020(2):44.
[6]武军.剥离国企办社会职能 加快推进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J].劳动保障世界,2019(32):65-66.
[7]方毅.做好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的实践与思考[J].市场周刊,2019(11):166-168.
[8]谭贤国.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推进过程中的问题与解决办法[J].经营管理者,2019(4):90-91.
(作者简介 :孟旭 ,中国航空工业发展研究中心离退休工作办公室主任,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