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成潛地导弹研制试验
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国防部五院就组织少数科技人员进行固体推进剂和固体火箭发动机的探索研究。1965年3月,中央专委审议了中央专委办公室关于发展固体导弹的建议,并作出了在自行研制液体导弹的基础上,着手制定固体导弹的发展计划,分阶段逐步实现导弹系列化的决定。七机部随即开始了第一个单级近程固体导弹的研制。1967年,为了与导弹核潜艇的研制取得同步,中央专委决定,取消单级近程固体导弹的研制任务,开展装备导弹核潜艇的两级中程潜地导弹的研制。七机部随即组织科技人员进行方案论证,确定了战术技术指标和总体方案,并开展了设计工作。但由于“文化大革命”以及技术难度太大,预先研究工作不足等原因,到1974年,研制工作仍然处于初步设计阶段。
1975年5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国防尖端技术发展问题的决定中,重申潜地导弹核武器是一种很有发展前途的战略武器,要积极进行研制。1977年4月,叶剑英主持中央专委会议,听取七机部汇报,要求抓紧进行潜地导弹的研制。同年九月,中共中央决定将潜地导弹列为“三抓”任务之一,进一步推动了潜地导弹研制、试验工作,研制人员相继在固体发动机、制导系统等方面突破了关键技术。为了加强潜地导弹各分系统的技术协调以及潜地导弹与艇上发射系统、陆上试验与艇上、水下发射试验的技术抓总与协调,1979年,国防科委和七机部确定由七机部二院负责型号抓总工作;逐步建立以专业分工为特点的“统一指挥、型号抓总、专业协作”的管理体制,对直接参加研制的29个单位,依照统一的计划实行统一调度。同时,明确了先进行分系统地面试验,后进行全弹飞行试验;先进行陆上发射台发射试验再进行陆上发射筒发射试验,最后进行潜艇水下发射试验的程序和要求。经过一系列组织协调工作,在全国近百个科研单位、工厂和试验基地的共同努力下,到1981年底,潜地导弹的研制工作基本完成,并通过了遥测弹的陆上发射台、陆上发射筒和常规动力导弹潜艇三种发射状态的试验,进入到潜艇水下发射潜地导弹试验的紧张阶段。
根据洲际导弹全程试验的经验,同时考虑到潜地导弹试验的不同特点,从1982年1月开始,国防科委和海军陆续发出了有关试验工作的指示,制定了首次水下发射试验任务组织实施方案,对试验工作作了周密的计划和安排。
7月30日,中央军委确定以国防科委为主,海军协助,负责进行试验的组织领导。在总参谋部以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国防科委和海军对近3万名直接参试人员和近4万名二线工作人员进行了统筹安排,严密组织。在首区和末区分别成立了指挥部,首区负责导弹的检验和测试,潜艇发射前的检查和有关准备工作,通信系统的设备安装、调试和演练,海上一级落区海域的警戒和气象保障等任务;末区组织了测量群、护航警戒群、支持掩护群、空中支持群,在指挥部的统辖下,各司其职。张爱萍受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委托,到试验首区检查了试验的各项准备工作,处理解决有关问题,并向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了报告。
10月,发射试验进入最后实施阶段。张爱萍与国防科工委、海军领导人共同在北京全面负责试验的组织指挥工作。国防科工委副主任马捷、海军副司令员杨国宇和海军试验基地司令员田作成在首区实施现场指挥。测量船基地司令员田震环任末区指挥。10月7日,用常规动力潜艇进行了第一发遥测弹的发射试验,但点火后不久,导弹失控翻转,在空中自毁,试验未获成功。张爱萍与国防科工委领导人一起听取情况汇报,分析故障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电告首区参试单位要经得起失利的考验。在参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10月12日进行的第二发遥测弹的发射试验获得圆满成功。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发电表示祝贺和慰问。
潜地导弹研制、试验的成功,标志着中国的战略核导弹,从液体发展到固体,从陆上发展到水下,从固定阵地发射发展到隐蔽机动发射,成为世界上第五个拥有潜艇水下发射导弹能力的国家。
(四)试验通信卫星研制和发射成功
在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发射成功之后,中国就开始对卫星通信进行探索性的研究工作。1974年4月,邮电部黄种玉、林克平、钟义信写信给周恩来总理,建议由国家统一组织卫星通信工程。5月19日,周恩来在信上作了由国家计委、国防科委联合召开一个有关部门参加的会议,先将卫星通信工程的研制、协作和使用方针定下来,然后再按分工作出规划,督促进行的批语。
根据周恩来的批示,国家计委、国防科委多次组织七机部、四机部、邮电部、通信兵部、广播事业局等有关部门进行研究,确定首先解决有无问题,以满足各有关方面的试验要求,然后继续提高其性能;建议整个卫星通信工程由国防科委负责抓总。1975年2月,国家计委和国防科委联合向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提出报告。3月31日,经中央军委报送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批准。据此,国防科委组织有关部门,对卫星通信工程的研制和建设进行了分工:运载火箭和通信卫星由七机部负责研制;测控系统和地面通信站主要由四机部、七机部负责研制和建设;通信卫星发射试验基地由国防科委负责建设。此外,邮电部负责建设卫星通信的使用管理中心;一机部负责火箭发动机高空试车台和发射塔架等大型设备的加工制造;石油化学工业部负责生产供应液氢推进剂;铁道部负责研制液氢槽罐车。各有关部门根据上述分工积极开展了工作。
为使各单位更好地协同工作,进一步搞好科研、生产、使用三结合,加快工程的建设速度,1976年5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成立卫星通信工程领导小组,由国防科委和国家计委、七机部、四机部的领导人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办事机构设在国防科委。同时成立卫星通信工程技术协调组,在工程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技术协调工作。
从1980年到1983年6月,研制工作和各项工程建设进入紧张阶段。在陈彬、马捷的具体组织下,各部门密切协作,奋力工作,通信卫星、运载火箭、发射试验基地、地面测控站、地面通信站网的研制、建设工作,均取得决定性的进展:可供发射的正样卫星和长征3号运载火箭的研制基本完成;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的建设全部竣工待命;各测控站的建设和设备安装均已完成并交付使用;地面通信系统所需各类通信设备已研制成功;各主要地面站已建成投入使用。
1983年下半年,各项研制、建设工作基本结束.进入发射试验组织实施的准备阶段。国防科工委组织各有关部门制定了发射、飞行试验大纲;测控、通信实施方案和气象、水文保障方案等。发射场区内外,展开了发射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已经制定的各种方案进行了实地演练,以求做到稳妥可靠,万无一失。张爱萍、刘有光、谭启龙到发射场区检查了准备情况,鼓励大家把工作做细,争取胜利完成试验任务。外交部通过驻外使馆,就中国为发射卫星派出的远洋测量船队可能停靠在一些国家的港口,与有关国家进行了协商。国务院、中央军委以及公安部、国防科工委向有关省、市、自治区和各大军区发出通知,要求保证运输及通信、电力的需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发射试验任务顺利完成。经过半年多的周密部署和紧张工作,试验工作准备就绪。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随即批准了国防科工委关于发射试验通信卫星的请示报告。
1984年1月29日,试验通信卫星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发射,因第三级火箭出现故障,卫星运行于停泊轨道,经过渭南测控中心地面测控系统对卫星进行控制和调整,卫星由停泊轨道提高到远地点高度为6480公里的椭圆轨道运行,并进行了一些科学试验。
由于第一颗试验通信卫星發射试验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张爱萍于2月1日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报告了情况,提出力争于三月或稍后一些时间做好发射第二颗试验通信卫星的准备工作。2月6日,中共中央领导人在报告上作了批语,充分肯定首次发射的成绩和全体参试人员的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并同意做好准备工作,进行第二颗试验通信卫星的发射。4月8日,第二颗试验通信卫星发射成功,卫星定点后,开始进行通信试验,结果表明电视图象清晰,音质良好。试验通信卫星的发射成功,使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五个能够独立发射通信静止卫星的国家。同时,表明中国在航天技术以及电子和材料科技发展方面有了新的突破。80年代“三抓”任务的圆满完成,是中国国防尖端技术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
(五)核武器技术获得进展
粉碎“四人帮”以后,在中央军委要求抓紧发展导弹核武器的推动下,中国核武器研制和试验有了重大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1.推进武器化工作。氢弹技术在60年代中期取得突破以后,中央专委就作出了研制与中程、中远程、洲际地地战略导弹和潜地导弹配套的核弹头的决定,并要求在80年代初完成研制、试验和定型工作。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国防科委、国防工办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和研制单位,对战术技术指标进行了全面论证。国务院、中央军委正式下达了研制任务书。在导弹研制单位的积极配合和全国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同下,核武器研制人员从70年代到80年代中期,开展了一系列研究、试验工作,攻克了一个个技术难关,完成了多种战略导弹核弹头的研制、试验和定型工作。
2.核试验逐步由大气层转入地下。1963年,在中国即将完成第一颗原子弹的研制工作的时候,美、英、苏三国签订了《关于禁止在大气层、外层空间和水下进行核试验的条约》,其目的在于制造舆论,阻止中国和其他国家掌握和发展核武器。以保持其垄断地位。中国政府当即发表声明予以揭露,并宣布中国不受这个条约的约束。同时,鉴于采用地下方式进行核试验具有不污染大气层,在技术上可进行多方面探索,利于保密等特点,周恩来于1963年7月指示国防科委和二机部研究地下核试验的问题。1963年12月,中央专委要求国防科委和二机部将地下核试验作为科研项目进行安排。在中国原子弹、氢弹爆炸成功后,周恩来于1967年12月又提出今后核试验可以转入地下。
在国防科委的组织领导下,核试验基地和核武器研究设计院等单位经过多年的努力,于1969年9月进行了首次地下核试验。到1984年,中国先后进行了9次地下核试验,获得了大量的试验资料。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地下核试验道路。1986年,中国政府决定,今后不再进行大气层核试验。
(六)完成导弹核潜艇的研制
根据中央专委作出的第一步研制鱼雷核潜艇、第二步研制导弹核潜艇的决定,在鱼雷核潜艇研制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后,即开展了导弹核潜艇的总体方案论证以及潜地导弹武器系统的预研工作。1969年,国家计委、国防工办、国防科委又对导弹核潜艇的研制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导弹舱和发射装鬣由七院负责研制,核动力装置由二机部负责设计建造,潜地导弹由七机邬负责研制。参加导弹核潜艇武器系统配套设备研制任务的还有一机部、四机部等17个部门和研究院,24个省市,2000多个工厂、研究所。1970年,导弹核潜艇首艇开工建造,但因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加上潜地导弹以及导弹发射系统技术难度大,需要进行许多方面的技术攻关工作,因而进展迟缓。1977年,经过整顿以后,研制工作逐步走上正轨,进度加快。在研制过程中,针对鱼雷核潜艇研制中偏重艇的设计建造,对鱼雷研制抓得不紧,造成武器缺装的教训,邓小平多次强调指出,导弹核潜艇必须是个武器,应该包括导弹,没有导弹光搞艇不行。据此,张爱萍对承担任务的单位严格要求,既抓艇,也抓弹,经常检查处理弹与艇的协调工作,特别是对研制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使研制建造工作得以协调进行。到1983年,首艇建成,交付海军训练使用。随后,又解决了潜地导弹武器系统及其装艇等关键技术问题,进行了核潜艇发射模型弹的试验,并获得成功,证明潜艇总体方案设计正确,艇、弹与发射系统工作协调,可以实施水下发射潜地导弹。从此,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五个拥有导弹核潜艇的国家。
(七)陆军常规武器装备研制水平明显提高
1977年12月,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武器装备发展“以常规为主”的决策。要求在抓紧完成“三抓”任务的同时,逐步把重点转向解决常规武器装备的齐装配套,并加快新型武器装备研制的步伐。
中央军委决定把陆军武器装备列为常规武器装备发展的重点,要求在抓好现有装备补缺配套的同时,加速研制急需而又短缺的反坦克武器和野战防空武器,提高压制武器的威力和机动性,加强坦克的突击能力。国防科技工业部门按照计划规定的重点项目,认真组织预先研究,改进制造工艺,积极吸收和有选择地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大力开展研制工作,使陆军武器装备取得重要进展。
譬如反坦克武器,70年代,中国已经初步形成地雷、火箭筒、火炮相结合的反坦克武器系列。但是这些武器的破甲、穿甲能力较低,不能对付性能先进的坦克。1977年,中央军委根据未来战争的需要,把反坦克武器列为陆军武器装备发展的重点之一。在“六五”计划确定的陆军武器研制重点项目中,反坦克武器占5项,主要的有新型反坦克导弹和反坦克火炮及弹药,并要求提高射程和破甲能力。中央军委十分重视新型反坦克导弹的研制,徐向前、罗瑞卿、张爱萍等领导人多次听取红箭73型反坦克导弹及其两种改进型的研制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发展方向和技术途径等问题。在国家计委、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国防工办的组织领导和有关工业部门以及炮兵的大力支持下,五机部组织动员了4个地区的厂、所和北京工业学院的科研试制力量协力攻关,较快地取得了成果。这种适用于兵组携带和车载的反坦克导弹,比J-201型反坦克导弹破甲威力大,射程远,自动化程度高,机动性好。这个时期研制成功的反坦克火炮和弹药主要有100毫米高膛压炮及钨合金穿甲弹、100毫米线膛炮使用的新型合金弹、新122毫米榴弹炮使用的反坦克子母弹等。同期研制成功的84式122毫米火箭布雷系统,具有良好的机动性、稳定性和自校能力,填补了远射程大面积布雷技术的空白。到1984年,中国初步形成了地雷、火箭筒、火炮、导弹相结合的反坦克武器系列。
(作者简介:袁和平,国家国防科工局机关党委原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