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作为长三角流域典型的江南水乡兼海港城市,在保护生态资源与发展社会经济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长期以来,宁波林业坚持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加大森林生态屏障建设力度,着力描绘具有“生态宜居、活力进取、平安健康”底色的花园式城市,不断强化森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性功能,为深层次践行“两山”理念、高水平推进全省大花园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行动计划》提出,以大花园为基础底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跨区污染联防联治和生态保护联动治理,合力建设生态美丽长三角。
推动文体旅游合作发展。打造上海、杭州、宁波旅游“金三角”,共享三地入境旅游客源市场,推进落实144 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发挥上海邮轮母港的引领作用,共同探索区域邮轮组合母港建设、管理和运行。发挥“长三角品质旅游联盟”作用,着力构建“长三角高品质的世界著名旅游目的地体系”。推进大运河(宁波段)文化带建设工作,深入挖掘历史文化遗产价值内涵,发挥运河资源多重效益。联合广州、南京等城市,共同推进“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申遗工作。加快建设浙江省海洋运动中心(亚帆中心)等一批辐射效应明显的功能性设施。
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百村精品、千村景区”改造提升工程,整治乡村环境,深化村庄设计试点,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镇乡)、A级景区村庄。紧扣“三生融合”抓品质提升,促进特色小镇提质增效,加大特色小镇产业文化、工业旅游开发度,高质量培育一批既有特色又有活力的省市级特色小镇。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蓝天保卫战行动,持续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做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重控制,切实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加大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开展环杭州湾区域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重要河道沿线景观及环境整治工程。加强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污染联防联治,提高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水平,继续开展建筑渣土消纳合作,加强危险化学品跨界运输管理协作。全面实施“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深入实施河长制、湖长制。
强化生态保护联动治理。探索开展海洋、大气生态共治共保和生态补偿机制合作,加强陆海污染联防共治,形成一体化生态环境保障体系。强化生态保护,共筑皖南—浙西—浙南生态屏障。推进江河湖海水环境协同治理,建成环境质量监测预警数据库和信息技术平台。推进环境治理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统一制定及发布,建设区域生态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开展环境执法联动和环境风险应急联动,积极开展海上安全互助应急网络建设与互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