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伐
请注意,针对本案你们需要回答的问题有两个:
问题一 关键线索。找出案件定性的关键证据
问题二 量刑依据。给出这个判决的法律依据
2011年2月28日,两名大学生在南京市江宁区翠屏山散步的时候,在一只垃圾袋中发现了人手。警方经过现场勘察,认定这是一起分尸案,立刻成立了专案组。
经过法医鉴定,死者颅骨开放性骨折,颅脑损伤程度足以致死。尸体有明显的被钝器击打的痕迹,是被人重击头部致死的。死者为男性,年龄在40~50岁之间,身体健康,没有明显器官疾病。法医认为其死亡时间不超过三天。发现尸体的学生也表示,因为下雨他们这两日没有登山,但三日前登山时确定没有这些垃圾袋,进一步印证了死亡时间。
案发现场没有发现凶器,没有发现搏斗和分尸的痕迹,所以警方判断这里是抛尸的第二现场。由于近几日有降雨,现场被破坏了不少,也没能发现脚印或车辙印等。
此时最关键的是确定死者身份,但死者的面部被毁,无法辨认。只能由专家依据颅骨进行相貌复原。与此同时,警方从两个方向展开了侦破。一方面在失踪人口中排查。警方通常会接到有关人员失踪的报案,其中有些仅仅是走失,有些则是遇到了意外,比如被绑架、遭遇车祸等事故,甚至是被杀害。但在这三日内的报案中没有真正失踪的,之后一周内也没有中年男子的失踪报案。另一方面,警方开始追查现场遗留的物证线索。对装尸体的黑色垃圾袋和扎袋的塑料绳进行追查,查出南京市内仅有麦德龙超市出售这种垃圾袋。对死者身上衣物进一步分析、整理时,在其衣物中发现了一个巧妙的暗袋,里面是一张火车票的碎片。
经过光学仪器还原,能辨认出车次和座位号。查出了购票人名叫田明扬,兰州人,户籍资料上的照片与复原照片非常相似。有极大的可能,死者正是这位田明扬!
但当警方赶到兰州时,却发现田明扬没有死,还在正常上班。
虽然田明扬不是死者,但有可能是凶手。然而经过不在场证明调查,田明扬在南京期间,完全不具备作案时间。
警方了解到,田明扬家兄弟姐妹五个人。三男两女,其中田明扬的二哥田明成死于2006年的一场车祸,小弟田明光失踪多年。三兄弟长相相似,死者如果不是田明扬,很有可能是失踪的田明光。
同时,警方调查到装尸体的垃圾袋是在麦德龙江宁分店出售的,于是请熟悉田家人的亲朋辨认,在麦德龙的监控中发现了田明成妻子薛莉萍的父亲薛敬恭。警方通过查询购买记录,得知薛敬恭当日购入大量垃圾袋、一把斧头和菜刀。
当年,田明成死后获得了500万巨额保险赔偿,由其父母与妻子分别继承。田明成是日籍华人,生前在日本开保健品公司,收入颇丰,但他死后公司被薛莉萍关闭,公司资产也下落不明。警方怀疑,可能是田明光觉得二嫂为了独吞资产才将公司关闭,他对保险赔偿的分配也表示不满,多年向薛莉萍纠缠讨要,迫使薛莉萍忍无可忍,与父亲薛敬恭一同将其杀害。
但经过DNA比对,死者却不是田明光,而是因车祸死去多年的田明成。
几天前被发现的尸体,竟然是五年前就已经死亡的人。
五年前,田明成因为车祸死于兰州,交警的事故鉴定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公墓证明一应俱全。事故鉴定书中显示为驾驶时不慎撞击路边护栏,汽车油箱意外破裂后燃烧致死。
在对田明扬的进一步询问中,一直不肯配合的田明扬终于开口,说二哥田明成五年前并没有死,嫂子薛莉萍也知道,但具体情况却不愿多说。警方从田明扬口中得到另一个线索,田明成和薛莉萍感情出现矛盾,他这次和田明成一起来南京,就是为了劝说薛莉萍的。
警方对薛莉萍的别墅实施了搜查,发现了血迹和清理痕迹,经过检验血迹与尸体吻合一致。警方立刻实施了抓捕,逮捕了薛敬恭和薛莉萍。薛莉萍正想逃往国外,同她一起在机场被捕的还有她的男友唐凯。
在接下来的审讯与调查中,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田明成的公司曾收入颇丰,但因各种原因,到2006年时濒临破产,甚至连房产与车产都难以保全。恰在此时,小弟田明光驾驶田明成的车发生车祸,田明成的手机、驾驶证等私人物品都落在了车上。由于车辆撞上护栏自燃,大火将尸体烧得面目全非,交警根据车辆信息及车上遗留物品,认定死者是田明成。
田明成与薛莉萍决定趁此机会,顺势让田明成“死亡”,获取保险赔偿渡过难关。从此,田明成作为“隐形人”东躲西藏,薛莉萍拿着自己分得的300万赔偿金开始创业,事业渐渐有模有样,还交了新男友唐凯。
2009年,田明成受够了“隐形人”的生活,偷偷回去与妻子团聚,却发现妻子态度冷淡,甚至要给他300万,意思是还清当初从他“死亡”中得到的钱,然后各自开始新生活。
田明成不肯,多次与薛莉萍发生争执,并多次勒索钱财。他告知唐凯自己没死的事实,企图拆散薛莉萍与唐凯未果。又拿要公布当初骗保的事情要挟薛莉萍,要求薛莉萍要么给钱,要么让他回归家庭。
田明成回到兰州带上弟弟田明扬,又来南京劝说薛莉萍。此时薛莉萍与薛敬恭已经决定除掉田明成,让这个在户籍上“已死亡”的人真正死亡。
田明成带着田明扬来到薛莉萍位于住宅小区(瑞金北村)的家中,薛莉萍与田明成发生争吵,田明扬看帮不上忙,便独自离开并于次日回兰州。田明扬走后,薛莉萍安排好的人将田明成制服、捆绑,用薛敬恭的奥迪车运送至薛家别墅(瑞景文华小区)车库内,薛敬恭将田明成杀害、分尸、抛尸。
涉案人员分别获刑。案发时的别墅于2018年6月进行拍卖,因“豪宅三折拍卖”而被广泛关注。最终别墅以786万成交。
不管案件多么离奇复杂,在真相被揭露后,审判机关都会对案件进行定性,并依照法律给违法分子应有的处罚。这其中,给真实的案件定性,最主要的是找到关键性证据,这涉及刑侦科学方面的知识;而法院对犯罪分子进行审判,则要参考量刑依据,这涉及法律知识。
从这期“罪案实录”开始,我们就向读者朋友们抛出这两个问题:本期案件,死者在五年的时间里“死”了两次,涉案人员薛敬恭和薛丽萍应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判决的关键性证据是什么呢?案件判决的量刑依据又是什么呢?猫哥期待你们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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