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凯奇
对于爱吃“野味”的人来说,按照法规和最新的政策,当下“什么动物能吃”是很复杂的问题。
老鼠、蝙蝠,曾经能吃,现在不能吃;养殖的鳄鱼、娃娃鱼(大鲵),曾经能吃,现在也能吃;养殖的鹌鹑、鸽子、兔子,现在不能吃,未来能吃;养殖的蛇、石蛙,曾经能吃,现在不能吃,未来能不能吃,不好说。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尽管还没有明确证据指出,病毒的源头就是野生动物,但已被科研证实的是,SARS、H7N9禽流感、埃博拉等新发传染病,都和动物有关。公众纷纷指责吃野味的人,把病毒从餐桌带向世界。
不过,“野味”的定义尚不清晰,菜谱上的“野味”并非都是狩猎自野外。长期以来,食用野生动物的人工养殖已经形成庞大的产业,涉及数百万人的生计,他们不想被“一刀切”叫停。
在野保界看来,社会大规模反思食用野生动物是难得的契机。他们希望借此规范漏洞重重的野生动物养殖产业,更重要的是,将对野生动物的观念从“利用”扭转为“保护”。
目前,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保护派”与“养殖利用派”既有角逐,亦有共识。
哪些动物还能吃?
从昆虫到人类,自然界有上万种动物,国内外与动物相关的法律、公约,大都按照名录管理,例如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的“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指的是列为国家、地方重点保护动物名录和“三有”名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动物。这就导致了漏网之鱼——老鼠、蝙蝠不在上述名录之内,其食用几乎不受法律限制。而在名录之中的动物,也存在野外捕获的动物混入人工繁育的“洗白”问题。
2020年1月20日,钟南山称新冠肺炎存在人传人情况;之后,中科院院士、北京大学原校长许智宏等19名院士学者联名呼吁:杜绝野生动物非法食用和交易,建议紧急修订野保法;中科院院士、九三学社社员李景虹等也发出类似呼吁。
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宣布,不只是保护动物和“三有”动物,人工繁育饲养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也在禁食之列。
吃老鼠、蝙蝠无法可依的漏洞补上了,“洗白”问题也暂不会出现,新的疑惑随之产生:哪些动物还能吃?
陆生和水生动物参照不同的目录管理。对于陆生动物,可循的是制定于2014年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目录分7大类、159个品种。其中最常见的是猪牛羊鸡鸭鹅,还有吉林梅花鹿。
翻阅目录,人们发现了很多意外的结果,比如,鸽子、鹌鹑不在其中,兔子也只收录了福建黄兔、四川白兔两种。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曾表示,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公众已广泛接受的动物(如兔、鸽等),可列入此目录。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也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更新的目录,争取尽快报批后公布。
对于水生动物而言,可循的是《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或《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养殖业常见的龟类、鳖、鲟鱼、鳄鱼以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均在列,这些物种的野生种群则禁止食用。
《决定》发布之后,全国大部分地区基本遵循《决定》的意见制定地方草案。有的非常严格,如深圳市给公众开列了一份可以吃的陆生动物的名单,包括猪、牛等。除此之外,猫狗等宠物也不能食用。这曾遭受不少质疑,有网友担心炭烧牛蛙、红烧甲鱼等常见美食被剔出菜谱。
除了陆生动物,湖北版本禁食名单还包括了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廣东省则已经对交易、食用者提出了具体的罚则。
眼看着蛇都瘦下来离死不远
所谓“野味”的来源,既有狩猎,也有养殖。《决定》出台,养殖户着急了。
养蛇户李畅(化名)困守在湖北恩施利川县一个山村里。疫情期间,交通阻绝,他只能四五天喂一次饲料,一千多条水律蛇(学名滑鼠蛇)再过几天就要断粮了,“我这个急啊”,眼看着蛇都瘦下来,离死不远。
恩施的新增病例连续数日为零,交通有望解封,饲料问题也许能解决。李畅此时陷入纠结:根据《决定》,蛇的交易和食用都被禁止,继续饲养只能是越亏越多,“还欠着一屁股债”。但当地林业局又要求他不能私自放生、宰杀,还得保证蛇的安全。
《决定》出台前,这个产业里的娃娃鱼、蛇、竹鼠等是央视栏目《致富经》高频出现的“明星动物”,城里的年轻人通过这个节目探秘农村生活,在视频网站“哔哩哔哩”的点击量动辄一集上万。
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用途有科研、保育、药用、食用等,贵州省野生动植物管理站站长冉景丞介绍,贵州省野生动物养殖中的90%都是供食用的。
从扶持到禁止,政府对于食用野生动物养殖的态度,是180度大转弯。
“这产业不小,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我们这里最早养殖石蛙的已养了30年。”江西赣州石蛙(学名棘胸蛙)养殖户何祥海说,他自己也已养了10年,每年能从市林草局得到数万元特种养殖补贴。
《决定》出台之后,国家林草局“贯彻落实《决定》的通知”要求,以食用为目的的从事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需撤回并注销所核发的人工繁育许可证件或文书。如果不能再养石蛙了,何祥海认识的养殖户年龄多在40到60岁之间,“这么老了再出门打工,也没人要了吧”。
记者采访了7位蛙、豪猪、蛇等养殖户发现,蛇的养殖规模相对较大。在养蛇大省广西,南宁一名养蛇户说,他目前有七千多条、价值一百多万的滑鼠蛇和眼镜蛇存栏,不能交易。而这规模在当地“也就是中下水平”。
国家林草局也强调“科学妥善处置后续事宜”,但对基层林草部门来说,如何处理动物和补偿,都是难题。
冉景丞发现,“老百姓的诉求还是非常淳朴,只要补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存栏的动物就能够接受。”但这对地方政府而言仍是笔不小的开支,他建议中央财政提供支持。此外,许多野生动物养殖项目是地方政府鼓励引进、农业部门做产业指导的,在善后上应有部门合力,而非让林草部门“单打独斗”。
可以养的“白名单”
养殖户的困境,保护生物学界也意识到了,不可能“一刀切”,什么都禁。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吕植等专家在一篇文章中提出,建议设立“特种繁育动物名录”即“白名单”,允许繁育子二代以上的动物商业利用,进入市场。
养殖户们听说了“白名单”的建议,迅速行动起来。一个石蛙养殖群在《决定》出台后迅速扩容到近500人,群里有人号召每个人写一份说明,实际就是诉苦书,“最好生动一点,像哭出来一样”。
在不同行业的养殖户们看来,这是一个“比谁声音大”的较量,李畅这段时间加了二十多个微信群,每天焦虑地在各个群里切换。
石蛙养殖户们不停地拨打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的电话。一位养殖户传授策略:“要有理有据,比如说同属蛙类,为什么牛蛙可以养,本土的石蛙不可以养?对方可能说本土蛙是野生(动物),那就再问娃娃鱼、中华鳖也是野生动物,为什么又可以养?”
两栖爬行动物界定为陆生还是水生,存在模糊地带。1988年初定野保法时,水里待的时间长的动物,如大鲵,算作水生野生动物,由农业部门管理;其他算作陆生,归林业部门管理。目前,两个部门正在协商新的目录。
在江西,养殖规模名列前茅的鹰潭养殖户兰珍群自愿牵起了头:“先向省里所有主管部门当面反映问题,然后看微信群里(意见),是不是继续向部委递交。不聚众,不给疫情防控带来压力。”
3月9日,兰珍群带着一份养殖户联合编写的建议来到江西省政府门前,没能进入。此前,他已经把这份建议递交给了江西省林业局。建议的主要观点是,石蛙养殖技术成熟,不需要野外种群补充,且有重要的扶贫作用,理应继续存在下去。
避免食用的“黑名单”
相较于争取进入白名单的养殖户,野保界则在发起一项不能吃的“黑名单”的活动。黑白名单之间,还有些重叠。
“中国猫科动物保护联盟”创始人宋大昭联合朱雀会、西子江生态保育中心等几家环保组织和有关专家,制定了“野味红色名录”,其中既包含普遍认知为是野味的物种,如野鸡、野兔、老鹰、果子狸等,也有饭店里经常出现的物种,如常在火锅里涮着吃的江团鱼、煲汤用的海马、用来制作广东食材“花胶”的黄唇鱼等。
“公众往往对野味缺乏最基础的认识,不知道自己吃的这个东西原来是野生动物。”宋大昭认为,这些动物多数分布广泛,但也因此成为盗食滥食的目标,危及生态系统的稳定,“制作这个名录,就是希望公众能认识这些野生动物,并且意识到它们除了可以吃,还发挥着更大的生态价值”。
西子江生态保育中心创始人李成参与到“黑名单”的筛选工作。他们将石蛙选为“被滥食的动物”,建议公众避免食用。李成认为,蛙类不是人们常规食用的动物,尽管石蛙养殖户技术成熟,但有的养殖户仍然会捕捉野生石蛙牟利。“没必要继续作为一种产业去扶持。”
不过,李成亦赞许白名单的思路。“生物多样性很丰富,随时都可能发现新的物种、已知物种的新分布,所以‘黑名单是很局限的(列不完)。像‘白名单这样规定哪些能吃,其他的都受保护,也是个好方法。”
无论黑白名单,各方都不否认,现在可养殖的动物种类相当泛滥。“基本上只要不是法律明令禁止養殖的野生动物,都可以养。”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海洋学院教授王亚民向记者表示。
环保组织“自然之友”总干事张伯驹也持此观点。他认为未来如果要开设“白名单”,应该尽量少、门槛高,为避免各方利益掣肘,需要成立具有独立性的科学委员会评估、论证、制定。
在吕植等人的建议中,能否进入白名单,要看物种是否繁育技术成熟、健康风险可控、拥有大规模可持续繁育种群且无须从野外捕获野生个体。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刑事科学技术学院副院长周用武还补充了成本考虑:养殖成功但成本太高的,不能列入。
冉景丞举例,如穿山甲、豹猫、多种鹤类、鹭类等养殖技术不成熟的动物都不适合进入“白名单”。
石蛙养殖群里,一位养殖户已意识到,为了不被认为挂羊头卖狗肉,要与捕捉野生石蛙的“劣迹者”断交。“养石蛙的人,要刚直不阿地举报抓野生蛙人员,自己更需以身作则,保证不碰野生蛙。”
修法不解决执法问题
即便“白名单”的方案被落实,还需要有管理的细则。
目前,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的主管部门都是林业部门,禽畜养殖繁育则是归农业部门。
一些专家表示,这有“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之嫌,亦发生过地方林业部门滥发人工繁育许可证,疏于监管,甚至为非法交易“洗白”开方便之门的问题。因此应该将保护与利用彻底分开,由农业部门主管“白名单”。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天宝则提醒,分开和不分开,各有利弊。即使交给农业部门,也不能完全避免“洗白”。在一个部门下也可互不冲突地行使职能,分开到两个部门,牵扯到跨部门协调,执法效率反而可能下降。“修法不能解决执法问题,需要法律对该部门的职权范围做出更清晰的界定。”
周用武是国内鉴定野生动物的权威专家,他提出,现行法规对“野生”和“养殖”的界定模糊,令他感到棘手。“需要有法规界定,与野生动物在遗传上相隔多少代,可以算作是养殖的野生动物,比如在野外捡到一个鸟蛋,人工孵化了,算不算野生动物?吃了违法吗?”
现在森林公安只能鉴定被检查的动物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野生动物,还不能区分野外生存的动物和养殖的野生动物,也即禁食“野味”黑白名单难调查洗白问题。
实际上,现行野保法已经规定要建立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专用标识制度,养殖户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保证可追溯。“但距离(上次)野保法已经修订4年了,完善的标识制度还没落实到位。”周用武说,野生动物保护名录要求每5年更新一次,现在也没有更新过。“这就不是完善法律的问题了。”
秦天宝建议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进入“白名单”的企业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人工繁育许可证在线上公开,养殖户的存栏动物数量、一只动物从养殖到流入餐馆的数据也都要记录,公众可在合理范围内监督。这既可成为主管部门的监管手段,也能倒推发证部门审慎发证、对发证后养殖户的行为负起监督责任。
兰珍群表示,近几年农业农村部给养殖的石蛙提供溯源二维码技术,洗白行为有所遏制。
要做到可追溯,还存在一些现实难点:养殖、检疫、市场准入的主管部门分别是林草、农业、市场,三个部门的规定可能存在“对不上号”的情况。比如一个养殖户想到市场上售卖竹鼠,营业执照、经营许可都办齐了,唯独检疫证办不下来——农业部门尚没出台针对竹鼠的检疫标准。
野保法修订,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也许能成为打破部门壁垒的契机。
秦天宝提到,修法的目的除了让野保法更为科学合理完善之外,还希望加强该法与动物防疫法以及未来将制定的生物安全法的对接,形成以生物安全法为核心,其他法律各司其职的生物安全法律体系。
张伯驹还记得2016年野保法修订时,全国人大法工委邀请他们参与修法咨询会时遇见的尴尬一幕:在会场上,支持野生动物利用派有十几名人士,而支持保护派的,包括自然之友代表在内也只有寥寥三人。没想到,一场疫情顷刻间改变了力量配比。“当然,保护和利用之间仍会有利益博弈,但现在博弈的态势已经在向保护一端倾斜。”张伯驹表示。